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所得税会计准则的新旧比较分析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和2007年新的所得税法的出台,对我国的所得税会计产生了重要影响,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本文通过对新旧所得税会计准则进行了比较分析,对于做好新旧准则下所得税核算和列报的衔接以及准确执行新所得税准则将具有一定的意义。财政部正式颁布并于2007年1月1日开始实行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和2006 年3 月16 日全国人大审议通过并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的企业所 得税法(以下简称新税法),对于我国的所得税会计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一、 关于会计术语的比较 在旧制度下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计算所得税费用时,需区分永久性差异与时间性差异的概念,在新准则中以暂时 性差异的概念取代了时间性差异的概念。 暂时性差异包括两类情况:一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如B企业固定资产账面余额50万评估增值5万,尚可折旧年限为5年,则会计当期计提的折旧为11万,但按照税法认定可计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