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教师评优评先实施方案教师评优、评先是教师队伍建设的主要举措,各级荣誉做为教师评聘职称的主要依据,关系到教师的切身利益,为使我校的评优评先工作更加科学、规范,特制定本办法。一、参评条件:1、政治态度端正,严格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法律法规,无违法行为。2、能认真完成教学工作任务,教学工作扎实,成绩突出,有良好的社会影响。3、能积极接受并认真完成上级部门、学校及学校各组织、各处室安排的各项任务。4、县级优秀在本校工作满3年,州级优秀在本校工作满4年,省级及以上优秀在本校工作满5年。二、评选原则:1、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2、教师考核量化分为主,累计贡献为辅的原则。3、获国家、省、州、县级优秀后两年内不重复推荐同级优秀至县级优秀的原则。4、个人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三、各级各类优秀评选办法(一)、校级优秀、学校年终考核优秀评选办法:1、以最近两次学校教师量化考核平均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2、全县各类考试中,初中与基层中学相比,加强班获得第一名,普通班获得前三名者;高中与一、二中普通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