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绿化工程协议书甲方:惠州市南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乙方:广东省建筑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甲方与乙方就机场路期工程部分绿化工程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内容:机场路期工程部分绿化工程二、承包方式:以单价总包干的方式承包,暂定合同总额为人民币 2092.5 万元,最终结算按现场完成实数量为准,单价中包括施工机械费、人工费、苗木材料费、运输吊装费、栽植费、养护费、保险费、管理费、规费和利润税金以及承担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因战争、台风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除外) 。三、单价及结算方式:1、单价:为固定单价合同,详见工程量清单,工程数量以实际完成合格量为最终数量。
2、2、结算方式:乙方完成本协议书规定的全部工程任务后与甲方办理结算。结算时以甲方确认的合格工程量乘以单价计算,其总和即为乙方完成的工程总额。上述合格工程数量的清单支付项目已包含了图纸和技术规范要求的所有工作内容。任何分项工程或其细目如果未列入工程量清单,则应是其它相关工程的附属义务,不再另行计量和支付。四、质量要求(同时满足以下要求):1、按设计图技术要求及有关规范要求进行验收,保证甲方能顺利完成移交,否则乙方应无条件按规格补种。2、保养期为:完工后经甲方初验合格之日起一年。五、工期要求:1、按合同签订后 7 个月内完成,甲方进行初验,合格后保养期开始起算,保养期为一年。2、如在施工过程中因甲方
3、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完工日期及工期拖延,且该拖延后果确属不可避免,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但费用不予增加。六、双方责任:1、甲方责任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地下管线资料,以供乙方参考;向乙方提供图纸等必须的技术文件,并组织乙方技术交底;按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按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2、乙方责任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协议书及收到甲方下达的任务单后立即精心组织施工,按时过多成协议书中的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乙方自行与地方联系解决施工用电、用水、通讯等,其费用已包含在承包工程单价内。乙方保证施工时不能污染路面及原工程防护设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安全措施,对在施工中出现的任何质
4、量事故及工伤等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乙方清楚目前已填土的现状完全满足种植要求,另外加填的种植土由乙方负责完成,并保证完工后的填土面低于路缘石顶面 1cm,由甲方在合同清单内以部额包干的形式支付。七、合同价款与支付:1、乙方应按实际情况及时上报进度,甲方核实工程量后支付完成量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至结算价 90%,乘余 10%质保金在工程顺利移交管养单位及保养期满后三个月内付清。2、乙方自设账户,专款专用,确保工程进展,甲方可随时检查乙方资金使用情况,乙方必须配合甲方检查,并主动出示相关单据。八、竣工验收与结算:1、乙方在完成本工程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后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资
5、料,并向甲方申请竣工验收。2、甲方收到完整的竣工资料后尽快组织有关单位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乙方按要求整改,工程未达到一次验收合格,由乙方维修达到合格。3、甲方收到乙方送交的结算资料后进行资料核对、造价计算并安排对数,确定工程造成或提出修改意见。4、双方对竣工结算确认后 30 天内,扣留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质保金后进行结算,支付结算价款。九、乙方保证所有进场机械及人员必须满足甲方的进度要求,如因达不到进度要求且甲方已书面通知乙方加派人员、机械,七天内仍无明显改观者,甲方有权收回该部分直至全部剩余工程,同时选择其它施工队伍重新进场施工,乙方保证立即无条件退场并且不再向甲方提出任何损失赔偿及阻找阻挠施工,否则,乙方的工程余款作为罚金赔偿给甲方,如乙方进度缓慢未能满足工期要求,导致甲方受罚,则由乙方承担全部罚款。十、其它: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2、该工程乙方保证不再转包,否则甲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工程。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完工结清款项后自动失效。甲方:惠州市南鑫建 乙方:广东省建筑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筑工程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44001863201050174091开户行:建行广东省分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