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人行道铺装合同发包人:内江地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包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建设工程协商一 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时代天街2、工程地点:威远严陵镇锦城路3、工程范围:时代天街 2#、3#楼外街道路铺装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石材甲供) 。5、材料及工艺补充说明(见施工图纸) 。二、合同工期1、开工日期:2014 年 6 月 2 日,竣工日期 2012 年 6 月 16 日, 合同工期总天数 15 天(以实际进场施工之日算起) ;2、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
2、,工期相应顺延:a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提供(或确认)施工图纸及开工条件;b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c 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d 不可抗力;连续雨天 2 天;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四、工程量及合同价款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计量支付的方式。序号 项目 单位 单价1 C15 混凝土垫层(厚 10cm) m2 44 元/m2- 2 -2 原道路铺装清除 m2 22 元/m23 石材铺装 m2 60 元/m24 平场 m2 14 元/m25 树池路缘石 m 24 元/m7 井盖 个 40 元/个6 税金(如不需开税票,该项目减除) 6%工程量根据现场双方共同实测签认为准,单价
3、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检测费、利润、税金、一切风险等所有费用。五、工程款结算及支付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办理工程结算后,甲方支付 95%工程款,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支付总额的 5%。 (质量保修期为 1 年) 2、乙方提供正规的建安税务发票。六、施工管理1、发包人在合同签定后 2 日内免费提供图纸或现场衔接,承包人于接到图纸 2日内完成设备调运并运抵工地现场。2、施工方的任何人员必须尊重甲方、监理单位的人员,不得无理顶撞。违者对当事人给予不少于 500 元的处罚,并 更 换 施 工 方 管理及施工人员。3、施工方施工人员在进行施工时,应做到量材而用,对于浪费材料现象,一经发现,将按
4、原材料的 5 倍进行处罚。6、施工方管理人员必须及时参加项目部的有关会议或活动,对无故迟到或不参加者给予每次 500 元处罚。7、乙方作好安全防护,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8、对于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项目部管理人员提出后应该立即组织整改或答复,如果在验收时未整改的,对乙方工长和质量员进行 500 元/次处罚,由此- 3 -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9、施工方必须认真对待项目部发出的质量整改通知单,在规定的时间完成整改。否则处罚 500 元/次。10、本工程必须达到合格标准,若因施工方原因未达到,甲方将对施工方处以 1 万元的罚款,并承担因此造成发包方的损失。11
5、、本工程包工包料,合同以外增加的工程量需签证,作为结算依据,零星计时工 150 元/工日计价。七、发包方方义务1、负责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一套(乙方施工中所有图纸由乙方自己负责,费用已包含合同价款中)。2、组织施工检查、验收、监督乙方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按图施工的情况。3、负责解决施工中存在或发生的技术问题。4、按照合同要求支付工程款。八、施工方义务1、负责合同范围工程施工有关的各项工作。2、已方未按甲方要求的合同日期进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施工方承担。4、 施 工 方 应 严 格 按 照 国 家 规 范 及 贵 州 省 属 有 关 规 定 组 织 施 工 , 并 对 其 工 程质量、
6、工期、安全全面负责。5、对甲供材料办理好交接程序后,作好有效的管理工作,最终使用量超过设计量及定额规定的损耗,所产生的材料费用由乙方承担。九、工程竣工验收及保修1、承包人在工程竣工前 3 日内,应将验收日期以通知发包人届时验收,发包人应及时验收。如发包人不能按期参加验收,以承包人提出的结论,视为合格;- 4 -2、本项目规模小,保修期为 12 个月。3、保修期内发生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由施工单位免费维修;因不可抗力因素或不正当使用等造成的损坏,施工单位不承担责任;因施工单位原因导致的质量事故给业主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完全承担。4、保修期内,工程问题需要电话通知后的 24 小时内到场处理,逾期
7、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以上款项均在乙方的工程款保修金中扣除。九、现场代表发包人现场代表 林刚 ,承包人现场代表 邓兵 ,双方代表的权 利义务按本合同约定,解决工程中所遇问题的协商及决策意见的签证、处理。十、争议解决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应向人民法院起诉。十一、附则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附则条款,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以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发包人与承包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方:(公章) 施 工 方 :住所: 住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