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雕塑工程制作合同书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 1.2、雕塑内容: 1.3、雕塑尺寸: 1.4、雕塑材质效果: 1.5、承包范围: 1.6、安装地点: 1.7、工程日期: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2.1、工程总价:¥ 元,大写: 2.2、付款方式: 付款次数 付款时间 付款金额 占总金额的百分比第一次 合同签订时 30%第二次 石雕分块组装前 30%第三次 石雕制作完成 35%2第四次 石雕安装完工 5%三、工程质量及验收3.1、根据甲
2、方认定的图案样品为造型基准,以双方签字认可的规格、材质、尺寸、重量、工艺 等为标准进行工程质量的验收。3.2、中间验收时间,届时由乙方提前 3 天通知甲方。甲方应按乙方提前通知的时间按时参加验收,并签署明确书面意见。若甲方因故不能按时验收,要求顺延验收期限,由此造成工程停工或窝工待验,工期顺延 。3.3、项目完成后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 3 日内须及时组织验收,如无法及时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行安排验收时间,并作好保护工作,如甲方在自接到验收通知 5 日内未进行验收的,视工程通过甲方验收。四、甲方责任4.1、按工程付款约定,及时支付进度款。4.2、即时指派代表甲方履行合同,对工程进行阶段性验收,
3、按时组织竣工验收。4.3、提供作为参考的意见或文字图片资料4.4、甲方须配合乙方进行雕塑的制作五、乙方责任5.1、即时指派代表乙方履行合同,严格按甲乙双方确定的雕塑方案3制作。 5.2、及时向甲方通报工程各阶段进展状况。5.3、提前通知甲方对工程进行阶段性的验收和完成验收。5.4、乙方须在完成试制品并由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生产成品,量产须严格按照甲方认可的试制品进行(包括但不局限于工艺、重量、材质尺寸)。5.5、乙方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全完成制作,如为能完成,按本合同规定的条款进行赔偿六、违约责任6.1、甲方若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按时付款,由此产生的工程顺延等责任费用由甲方承担。6.2、乙方除
4、不可抗力因素或甲方原因外,不能按时交工,耽误甲方工作正常运营或造成经济损失,须赔偿甲方经济损失(每日计 1% 合同总价)。6.3、乙方安装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需 3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付清尾款,在 7 个工作日内甲方若未付清尾款,每逾期一日,须赔偿乙方损失(每日计 1%合同总价)作为违约金。七、争议或纠纷处理7.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的与合同有关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解决不成,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4八、附加条款 8.1、雕塑的造型、尺寸、表面颜色等严格参照双方约定的图纸样式,经甲方审定后,乙方按照审定后的样式进行制作加工,其设计版权归乙方所有。 8.2.所有成品石材雕塑非人为或不可抗力因素的损坏,承诺质保 10 年。质保期间若因乙方原因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修补。质保期间,若因人为或不可抗因素损坏,乙方修补需收取维修费,维修费用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市场指导价。九、其他事项9.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后所形成的文件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9.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甲方(签章):_ 乙方(签章):_代理人:_ 代理人:_电话:_ 电话:_签订日期:_ 签订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