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F-2014- 0171 合同编号: 002500120170336商品房买卖合同( 预售 )出卖人: 买受人: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总 局 制定二一四年四月目 录说 明 专业术语解释第一章 合同当事人第二章 商品房基本状况 第三章 商品房价款第四章 商品房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 第五章 面积差异处理方式第六章 规划设计变更第七章 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 第八章 合同备案与房屋登记 第九章 前期物业管理第十章 其他事项- 0 -说 明1. 本 合 同 文 本 为 示 范 文 本 , 由 中 华 人 民
2、共 和 国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总 局 共 同 制 定 。 各 地 可 在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 规定的范围内,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合同相应内容 。2. 签 订 本 合 同 前 , 出 卖 人 应 当 向 买 受 人 出 示 商 品 房 预 售 许 可 证 及 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3. 出 卖 人 应 当 就 合 同 重 大 事 项 对 买 受 人 尽 到 提 示 义 务 。 买 受 人 应 当 审 慎 签 订 合 同 , 在 签 订 本 合 同 前 , 要 仔 细 阅 读 合 同 条 款 , 特 别 是 审 阅
3、 其 中 具 有 选 择 性 、 补 充 性 、 修 改 性 的 内 容 , 注 意 防 范 潜 在 的 市 场 风 险 和 交 易 风 险 。4. 本 合 同 文 本 【 】 中 选 择 内 容 、 空 格 部 位 填 写 内 容 及 其 他 需 要 删 除 或 添 加 的 内 容 , 双 方 当 事 人 应 当 协 商 确 定 。 【 】 中 选 择 内 容 , 以 划 方 式 选 定 ; 对 于 实 际 情 况 未 发 生 或 双 方 当 事 人 不 作 约 定 时 , 应 当 在 空 格 部 位 打 ,以示删 除 。5. 出 卖 人 与 买 受 人 可 以 针 对 本 合 同 文 本
4、中 没 有 约 定 或 者 约 定 不 明 确 的 内 容 , 根 据 所 售 项 目 的 具 体 情 况 在 相 关 条 款 后 的 空 白 行 中 进 行 补 充 约 定 , 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6. 双 方 当 事 人 可 以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决 定 本 合 同 原 件 的 份 数 , 并 在 签 订 合 同 时 认 真 核 对 , 以 确 保 各 份 合 同 内 容 一 致 ; 在 任 何 情 况 下 , 出 卖 人 和 买 受 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 1 -专业术语解释1. 商 品 房 预 售 : 是 指 房 地 产 开 发 企 业 将 正 在 建 设 中 的
5、 取 得 商 品 房 预 售 许 可 证 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2. 法定代理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直接取得代理权的人。3. 套 内 建 筑 面 积 : 是 指 成 套 房 屋 的 套 内 建 筑 面 积 , 由 套 内 使 用 面 积 、 套 内 墙 体 面 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4. 房 屋 的 建 筑 面 积 : 是 指 房 屋 外 墙 ( 柱 ) 勒 脚 以 上 各 层 的 外 围 水 平 投 影 面 积 , 包 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 2.20M 以上 ( 含2.20M) 的永久性建筑。5. 不可抗
6、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6. 民 用 建 筑 节 能 : 是 指 在 保 证 民 用 建 筑 使 用 功 能 和 室 内 热 环 境 质 量 的 前 提 下 , 降 低 其 使 用 过 程 中 能 源 消 耗 的 活 动 。 民 用 建 筑 是 指 居 住 建 筑 、 国 家 机 关 办 公 建 筑 和 商 业、服务业、教育、卫生等其他公共建筑。7. 房 屋 登 记 : 是 指 房 屋 登 记 机 构 依 法 将 房 屋 权 利 和 其 他 应 当 记 载 的 事 项 在 房 屋 登 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8. 所有权转移登记:是指商品房所有权从出卖人转移至买受人所办理
7、的登记类型。9. 房 屋 登 记 机 构 : 是 指 直 辖 市 、 市 、 县 人 民 政 府 建 设 ( 房 地 产 ) 主 管 部 门 或 者 其 设置的负责房屋登记工作的机构。10. 分割拆零销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成套的商品住宅分割为数部分分别出售 给买受人的销售方式。11. 返本销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定期向买受人返还购房款的方式销售商品房 的行为。12. 售后包租: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在一定期限内承租或者代为出租买受人所购 该企业商品房的方式销售商品房的行为。- 2 -商品房买卖合同( 预 售 )出 卖 人 向 买 受 人 出 售 其 开 发 建 设 的 房 屋 , 双 方
8、当 事 人 应 当 在 自 愿 、 平 等 、 公 平 及 诚实 信 用 的 基 础 上 ,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合 同 法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物 权 法 、 中 华人 民 共 和 国 城 市 房 地 产 管 理 法 等 法 律 、 法 规 的 规 定 , 就 商 品 房 买 卖 相 关 内 容 协 商 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一章 合同当事人出卖人: _ 通讯地址:_ 邮政编码:_ 营业执照注册号:_ 企业资质证书号:_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_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_ 委托销售经纪机构:_ 通讯地址:_ 邮政编码:_ 营业执照注册号:_
9、 经纪机构备案证明号:_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 _ 买受人:_ 【 法定代表人 】 【 负责人 】 :_ 【 国籍 】 【 户籍所在地 】 :_ 证件类型: 【 居民身份证 】 【 护照 】 【 营业执照 】 【 】 ,证号:_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性别: _ 通讯地址: - 24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_ 【 委托代理人 】 【 法定代理人 】 :_ 【 国籍 】 【 户籍所在地 】 :_ 证件类型: 【 居民身份证 】 【 护照 】 【 营业执照 】 【 】 ,证号:_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性别: _ 通讯地址:_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_ ( 买受人为多人时,可相应增
10、加 )第二章 商品房基本状况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1. 出 卖 人 以 【 出 让 】 【 划 拨 】 方 式 取 得 坐 落 于 地 块 的 建 设用 地 使 用 权 。 该 地 块 【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证 号 】 为 , 土 地 使 用权 面 积 为 平 方 米 。 买 受 人 购 买 的 商 品 房 ( 以 下 简 称 该 商 品 房 ) 所占用的土地用途为 ,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 年 月 日。2. 出 卖 人 经 批 准 , 在 上 述 地 块 上 建 设 的 商 品 房 项 目 核 准 名 称 为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为 。第二条 预售依据该 商
11、品 房 已 由 批 准 预 售 , 预售许可证号为 。第三条 商品房基本情况1. 该商品房的规划用途为 【 住宅 】 【 办公 】 【 商业 】 。2. 该 商 品 房 所 在 建 筑 物 的 主 体 结 构 为 钢 筋 混 凝 土 结 构 , 建 筑 总 层 数为 6 层,其中地上 6 层,地下 0 层。3. 该 商 品 房 为 第 一 条 规 定 项 目 中 的 【 幢 】 【 座 】 单 元 层 号 。房 屋 竣 工 后 , 如 房 号 发 生 改 变 , 不 影 响 该 商 品房的特定位置。该商品房的平面图见附件一。4. 该 商 品 房 的 房 产 测 绘 机 构 为 , 其 预 测
12、建 筑 面 积 共 平 方 米 , 其 中 套 内 建 筑 面 积 平 方 米 , 分 摊 共 有 建 筑 面积 平方米。该商品房共用部位见附件二。该 商 品 房 层 高 为 2.9 米 , 有 个 阳 台 , 其 中 个 阳 台 为 封 闭式, 阳台为非封闭式。阳台是否封闭以规划设计文件为准。第四条 抵押情况- 24 -与该商品房有关的抵押情况为 【 抵押 】 【 未抵押 】 。抵押类型: ,抵押人: , 抵押权人: ,抵押登记机构: , 抵押登记日期: ,债务履行期限: 。 抵押类型: ,抵押人: , 抵押权人: ,抵押登记机构: , 抵押登记日期: ,债务履行期限: 。 抵押权人同意该商
13、品房转让的证明及关于抵押的相关约定见附件三。第五条 房屋权利状况承诺1. 出卖人对该商品房享有合法利;2. 该商品房没有出售给除本合同买受人以外的其人;3. 该商品房没有司法查封或其他限制转让的况;4. _。 5. 。 如 该 商 品 房 权 利 状 况 与 上 述 情 况 不 符 , 导 致 不 能 完 成 本 合 同 登 记 备 案 或房 屋 所 有 权 转 移 登 记 的 , 买 受 人 有 权 解 除 合 同 。 买 受 人 解 除 合 同 的 , 应 当 书 面 通 知 出卖 人 。 出 卖 人 应 当 自 解 除 合 同 通 知 送 达 之 日 起 15 日 内 退 还 买 受 人
14、 已 付 全 部 房 款 ( 含 已付 贷 款 部 分 ) , 并 自 买 受 人 付 款 之 日 起 , 按 照 4.85% ( 不 低 于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公 布 的 同期 贷 款 基 准 利 率 ) 计 算 给 付 利 息 。 给 买 受 人 造 成 损 失 的 , 由 出 卖 人 支 付 【 已 付 房 价 款一 倍 】 【 买 受 人 全 部 损 失 】第三章 商品房价款第六条 计价方式与款出卖人与买受人按照下列第 2 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款:1. 按 照 套 内 建 筑 面 积 计 算 , 该 商 品 房 单 价 为 每 平 方 米 ( 币 种 ) 元 , 总价款为 ( 币种
15、 ) 元 ( 大写 元整 ) 。2. 按 照 建 筑 面 积 计 算 , 该 商 品 房 单 价 为 每 平 方 米 ( 币 种 ) 元 , 总价款为 人 民 币 ( 币种 ) 元 ( 大写 元整 ) 。3. 按 照 套 计 算 , 该 商 品 房 总 价 款 为 ( 币 种 ) 元 ( 大 写 元整 ) 。4. 按 照 计 算 , 该 商 品 房 总 价 款 为 ( 币 种 ) 元( 大写 元整 ) 。- 24 -第七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一 ) 签订本合同前,买受人已向出卖人支付定金 ( 币种 ) 元 ( 大 写 ) , 该 定 金 于 【 本 合 同 签 订 】 【 交 付 首 付 款
16、】 【 】 时 【 抵作 】 【 】 商品房价款。( 二 ) 买受人采取下列第 2种方式付款:1. 一次性付款。买受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支付该商品房全部价款。2. 分 期 付 款 。 买 受 人 应 当 在 20 年 8 月 19 日 前 分 期 支 付 该 商品 房全部价款,首期房价款 ( 币种 ) 元 ( 大写: 元整 ) ,应当于 年 月 日前支付。3. 贷款方式付款: 【 公积金贷款 】 【 商业贷款 】 【 】 。买受人应当于 年 月 日前支付首期房价款 ( 币种 ) 元 ( 大写 _元 整 ) , 占 全 部 房 价 款 的 。余款 ( 币种 ) 元 ( 大写 元 整 ) 向 (
17、 贷 款机构 ) 申请贷款支付。4. 其他方式:。( 三 ) 出售该商品房的全部房价款应当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用于本工程建设。 该 商 品 房 的 预 售 资 金 监 管 机 构 为 , 预 售 资 金 监 管账户名称为 ,账号为 。 该商品房价款的计价方式、总价款、付款方式及期限的具体约定见附件四。 第八条 逾期付款责任除 不 可 抗 力 外 , 买 受 人 未 按 照 约 定 时 间 付 款 的 , 双 方 同 意 按 照 下 列 第 种 方 式 处理:1. 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 1) 和 ( 2) 不作累加 ) 。( 1) 逾 期 在 30 日 之 内 , 买 受 人 按 日 计
18、 算 向 出 卖 人 支 付 逾 期 应 付 款 万 分 之 1 的 违约金。( 2) 逾 期 超 过 30 日 ( 该 期 限 应 当 与 本 条 第 ( 1) 项 中 的 期 限 相 同 ) 后 , 出 卖人 有 权 解 除 合 同 。 出 卖 人 解 除 合 同 的 , 应 当 书 面 通 知 买 受 人 。 买 受 人 应 当 自 解 除 合 同通 知 送 达 之 日 起 30 日 内 按 照 累 计 应 付 款 的 1 %向 出 卖 人 支 付 违 约 金 , 同 时 ,出 卖 人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 ( 含已付贷款部分 ) 。出 卖 人 不 解 除 合 同 的 , 买 受 人 按
19、 日 计 算 向 出 卖 人 支 付 逾 期 应 付 款 万 分 之 1 ( 该比率不低于第 ( 1) 项中的比率 ) 的违约金。本 条 所 称 逾 期 应 付 款 是 指 依 照 第 七 条 及 附 件 四 约 定 的 到 期 应 付 款 与 该 期 实 际 已 付 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照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4 -2. 。第四章 商品房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第九条 商品房交付条件该商品房交付时应当符合下列第 1、2、 1 、 2 项所列条件:1. 该商品房已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2. 该商品房已取得房屋测绘报告;3. 无 ;4. 无 。 该商品
20、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 住宅使用说明书 和 住宅质量保证书 。 第十条 商品房相关设施设备交付条件( 一 ) 基础设施设备1. 供 水 、 排 水 : 交 付 时 供 水 、 排 水 配 套 设 施 齐 全 , 并 与 城 市 公 共 供 水 、 排 水 管 网 连接。使用自建设施供水的,供水的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卫生标准,管网铺设到户 ;2. 供电:交付时纳入城市供电网络并正式供电,达到使用条件 ;3. 供 暖 : 交 付 时 供 热 系 统 符 合 供 热 配 建 标 准 , 使 用 城 市 集 中 供 热 的 , 纳 入 城 市 集 中供热管网,无供暖 ;4. 燃 气 : 交 付
21、 时 完 成 室 内 燃 气 管 道 的 敷 设 , 并 与 城 市 燃 气 管 网 连 接 , 保 证 燃 气 供应,管网铺设到户,买受人自行到燃气公司开通,开通条件以燃气公司规定为准 , ;5. 电话通信: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6. 有线电视: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7. 宽带网络: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以 上 第 1、 2、 3 项 由 出 卖 人 负 责 办 理 开 通 手 续 并 承 担 相 关 费 用 ; 第 4、 5、 6、 7 项需要买受人自行办理开通手续。 如 果 在 约 定 期 限 内 基 础 设 施 设 备 未 达 到 交 付 使 用 条 件 ,双 方 同 意 按 照 下 列 第
22、 1种方式处理:( 1) 以 上 设 施 中 第 1、 2、 3、 4 项 在 约 定 交 付 日 未 达 到 交 付 条 件 的 , 出 卖 人 按 照 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承担逾期交付责任。第 5 项 未 按 时 达 到 交 付 使 用 条 件 的 , 出 卖 人 按 日 向 买 受 人 支 付 1 元 的 违- 24 -约 金 ; 第 6 项 未 按 时 达 到 交 付 使 用 条 件 的 , 出 卖 人 按 日 向 买 受 人 支 付 1 元 的违 约 金 ; 第 7 项 未 按 时 达 到 交 付 使 用 条 件 的 , 出 卖 人 按 日 向 买 受 人 支 付 1 元的 违 约
23、金。出卖人采取措施保证相关设施于约定交付日后 30 日之内达到交付使用条件。( 2) 。( 二 ) 公共服务及其他配套设施 ( 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为准 )1. 小区内绿地率: 2018年 12月 30日达到 设 计 及 相 关 标 准 30.68%2. 小区内非市政道路: 2018年 12月 30日达到 设 计 图 纸 要 求 ;3. 规划的车位、车库: 2018年 12月 30日达到 设 计 相 关 规 定 标 准 ;4. 物业服务用房: 2018年 12月 30日达到 设 计 图 纸 要 求 ;5. 医疗卫生机构: 年 月 日达到 ;6. 幼儿园: 2017年 11月 30日达到 使 用
24、阶 段 ;7. 学校: 2017年 11月 30日达到 使 用 阶 段 ;8. ;9. 。 以上设施未达到上述条件的,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 小区内绿地率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 双 方 协 商 每 户 按 每 日 1元 补 偿 。2. 小区内非市政道路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 双 方 协 商 每 户 按 每 日 1元 补 偿 。3. 规划的车位、车库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 双 方 协 商 每 户 按 每 日 1元 补 偿 。4. 物业服务用房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 双 方 协 商 每 户 按 每 日 1元 补 偿 。5. 其他设施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 双 方 协 商 每 户 按 每 日
25、 1元 补 偿 。 关于本项目内相关设施设备的具体约定见附件五。第十一条 交付时间和手续( 一 ) 出卖人应当在 2017年 12月 30日前向买受人交付该商品房。( 二 ) 该 商 品 房 达 到 第 九 条 、 第 十 条 约 定 的 交 付 条 件 后 , 出 卖 人 应 当 在 交 付 日 期 届 满前 15 日 ( 不少于 10 日 ) 将查验房屋的时间、办理交付手续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 带 的 证 件 材 料 的 通 知 书 面 送 达 买 受 人 。 买 受 人 未 收 到 交 付 通 知 书 的 , 以 本 合 同 约 定 的 交付日期届满之日为办理交付手续的时间,以该商品房所在地为办理交付手续的地点。 交 付 该 商 品 房 时 , 出 卖 人 应 当 出 示 满 足 第 九 条 约 定 的 证 明 文 件 。 出 卖 人 不 出 示 证 明 文件 或 者 出 示 的 证 明 文 件 不 齐 全 , 不 能 满 足 第 九 条 约 定 条 件 的 , 买 受 人 有 权 拒 绝 接收,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并按照第十二条处理。( 三 ) 查验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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