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 工 挖 孔 桩 施 工 协 议甲方:中铁十一局有限公司清连高速化工程 B6 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乙方:甲乙双方按平等互利原则,经共同协商,乙方愿承担甲方清连公路高速化改造工程第六合同段人工挖孔桩工程。现经双方同意,特签订如下劳务合作合同,双方自愿共同遵守。一 工程内容1.清连一级公路升级改造项目土建施工第六合同段石坑大桥、雷公车大桥的人工挖孔桩工程。二 工程单价、数量(一) 工程单价本项目单价以综合单价 360 元/m 3包干。此单价包括清理工作面、施工用水、用电、人工挖孔、钢筋笼制作、护壁、下钢筋笼、灌注混凝土、检测管安装及保护、凿桩头等工作产生的人工费,护壁材料费、机械费及相关附属工作的费
2、用。(二) 工程数量工程数量按设计桩径加 30cm 护壁模板厚度乘以实际桩长计算。(三) 施工工期总工期为 50 天,开工时间以甲方指定日期起。若由于乙方的影响造成超过合同工期,每超过 1 日,当天起由甲方按 500 元/天对乙方实施罚款,累计罚款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 10%。三、工程款结算方式全部桩基完工并经检测合格后一个月内结清工程款,工程施工途中甲方只提供乙方人员生活费用借款,按 10 元/天*人计。四甲、乙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负责向乙方提供作业面,主便道,钢筋、混凝土材料运输到主便道(如果采用砼输送泵,租赁费用甲乙双方平摊) 、铺设临时用水管道到现场。2、负责向乙方提供炸药、雷管等
3、起爆用品,及本工程附属所需材料,但材料费用由乙方负责,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2负责按月对乙方的工程进度进行验收,并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进行结算和支付。3负责对乙方施工中的质量、安全、进度实施指导、监控。4、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二)乙方责任1乙方负责组织好满足施工进度必需的人工、机械设备、配件、油料及相关资料提供甲方备案,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进场。2、负责修建从主便道到桩位的临时便道及自身工作面场地。3、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与管理,遵照甲方审定的施工方法,工艺要求及质量标准进行施工。4、及时向甲方报告施工中发生的质量事故并负责承担因乙方原因导致的质量事故的一切责任及相关费用,并对由此引起
4、的一切损失负责。5、负责整个施工过程的安全工作,确保自身人员的人身安全。如发生人员伤亡或财物损失的事件,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5、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如有违反,由乙方负一切后果。五违约责任1乙方若不能按甲方要求的施工进度延误工期而导致业主的制裁,造成工期拖后罚款,乙方应承担全部经济损失。2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听从甲方指挥、不按要求进行施工、出现质量、安全事故或未能完成生产任务,甲方有权提出警告、单方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3 若乙方自行中途退场,甲方不予结算乙方工程款。六纠纷解决办法若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时,由双方本着对工程负责的精神进行协商解决。七、附则1本合同一式三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2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3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工程验收符合要求结算清工程款后自动失效。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电话: 电话:身份证号码:二 OO 六年十一月 日 二 OO 六年十一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