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贤县“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宣传活动合同甲方: 通讯地址: 乙方: 通讯地址: 就甲方提供场地供乙方在进贤全县 24 乡镇场、李渡烟花厂、温圳监狱、一中、二中、三中及县政府大院举行进贤县“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宣传活动的有关事宜,甲乙双方在自愿的基础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供双方共同遵照履行。一、活动概况(一)活动名称:进贤县“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宣传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17 年 12 月 25 日-2018 年 1 月 23 日,具体视实际情况调整;(三)活动地点: 进贤全县 24 乡镇场、李渡烟花厂、温圳监狱、一中、二中、三中及县政府大院,场地的具体位置和面积由甲方指定;(四)活
2、动内容及活动要求:详见由乙方设计、并经甲方同意和确认的活动具体方案(合同附件) 。二、活动费用及付款方式为下列第 (二) 种方式:(一)本次活动中,甲乙双方各自履行约定的义务,各自承担相应费用,均无须支付任何费用给对方。(二)本次活动甲方应支付给乙方活动费用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壹元整(含税) ,除此之外,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其他费用(以上费用均以活动实际产生费用为准) 。活动费用按以下约定支付:1、自活动开始实施之日起,甲方共分三次支付费用于乙方,每十场预结算一次,每次结算预计金额为 元(含税) ,大写陆万肆仟陆佰陆拾元整,共分三次进行支付,但最后结算金额应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若因乙方或
3、其它原因没有达到预计金额的,甲方应按实际发生场次的费用总额予以结算支付。2、乙方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约定的款项时均应向甲方出具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而不承担任何责任。3、甲方应按照上款要求将款项汇入乙方以下帐号: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帐户名称: 。三、甲方的权利及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甲方有权利对整个活动实施过程进行监控、指导、修正及调整。2、甲方有权利对乙方在整个活动实施过程中使用的物品进行抽检、验收。(二)甲方的义务1、甲方应依约支付活动费用给乙方,但甲方无此义务的除外。2、甲方应依约提供场地以便活动顺利举行。3、甲方提供人员以配合乙方维持现场秩序,但活动
4、期间乙方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活动器材、道具等)被盗抢、毁损、灭失以及乙方工作人员人身损害的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4、甲方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为活动的顺利进行提供必要的协助。四、乙方的权利及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乙方有权支配活动现场所有工作人员的工作。2、乙方有权在签订本合同后,不接受由甲方提出的增大成本的附加项目,但双方就此协商一致的除外。3、甲方逾期支付活动费用给乙方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付款,但甲方无此义务的除外。(二)乙方的义务1、保证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资质,且本活动如需相关政府部门批准的,由乙方予以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2、制作、准备活动所需物品
5、、器材及道具(详见合同附件,约定由甲方提供的除外) ,并应在 2017 年 12 月 25 日前将活动所需物品提供给甲方验收,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以保证活动顺利完成。3、乙方应在 2017 年 12 月 16 日前按合同约定完成布置工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4、乙方有责任保证活动的计划性、完整性、条理性和合理性,并在甲方的监督指导下,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活动时间、活动内容、活动要求开展工作。5、乙方若改变任何与活动相关的环节,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接受甲方对活动内容合理的、不增大成本的变动及调整。6、乙方作为本活动的制定及实施人,应严格按活动方案实施活动,并谨慎注意确保活动的安全
6、,维持好现场秩序,活动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等纠纷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一切法律后果。乙方实施活动而与第三人之间发生的纠纷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责任。五、违约责任(一)合同生效后至活动实施前,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均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否则应向对方支付活动费用总金额 10 %的违约金。(二)甲方未依约支付活动费用给乙方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应付未付款项的万分之 一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甲方无此义务的除外。(三)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第 2 项或第 3 项约定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1000 元。(四)本合同一方有如下违约情形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1、
7、乙方不具备履行本合同的资质的;2、乙方未能依约办理活动所需的相关审批手续,导致活动未能按时进行的;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第 2 或第 3 项约定,逾期达 1 天的;4、甲方连续逾期支付活动费用给乙方达 30 天的,但甲方无此义务的除外;甲方依本款解除合同的,如其负有支付活动费用给乙方义务的,则甲方无须支付,已支付的,乙方应于合同解除之日返还给甲方。依本款解除合同的,违约方需向对方支付活动费用总金额 10 %的违约金(已含本条第(二) 、 (三)款约定的违约金) 。(五)活动开始后,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而造成恶劣后果的,甲方有权视情况单方面中止或终止活动。甲方终止合同的,按活动实际进
8、行时间支付活动费用(具体计算方法为: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费用总金额活动时间活动已进行时间) ,但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六、通知送达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项下事宜需要有重要事项通知对方的,应按本合同约定的通讯地址送达,若有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因此造成的不利后果均由变更方承担。七、其他事项(一)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不可抗力而造成损失的,由双方协商解决。(二)活动过程中,任一方补充新的项目或提议较大范围的修改、变动方案,应经另一方同意后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三)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四)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五)本合同一式 伍 份,甲方持 叁 份,乙方持 贰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