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镇江市异地居住人员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同志:您好!为加强养老保险待遇的发放管理,确保您社保定期待遇的正常领取,请您持本表、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 ,到当地社保中心或退管中心进行 2018 年度待遇领取资格的协查,并在人社部异地退管系统网上平台上完成认证,或者在本表上确认盖章,然后由本人在 2018 年 8 月 15日前将此表寄回我中心。也可直接登录镇江人社局官网,下载镇江社保退休认证手机 APP 软件,根据提示步骤操作进行自行认证。逾期未认证或未及时向我中心寄送本表的,镇江市社保中心将按规定暂停发放社保待遇。敬请配合,祝您健康!来信收件人:镇江市社保中心退管科 联系电话:0511-12333;8
2、5340553 来信地址:镇江市运河路 100 号社保大厅 17 号窗口 邮 编:212003姓 名* 身份证号码*原工作单位 领取待遇类别1、离退休 2、城乡居保 3、遗属救济 4、被征地保障 5、煤炭职工家属 现居住地址* 联系电话*健康状况 良好 一般 较差 领取待遇人员签字家庭主要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亲属关系现居住地社保中心/退管中心认证意见资 格状 况1、健在 2、死亡 3、判刑 4、失踪 经办人: 认证机构(盖章):年 月 日说明:1、打*号为必填项,务必准确填写及商请现居住地社保中心或退管中心协助认证并确认盖章。认证意见有涂改或未经确认盖章,则本表无效。2、待遇资格认证每年一次,一般在 4-8 月份进行。如您居住在外地未收到此表,可在镇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自行下载并按要求认证后寄回我中心。如您住址或联系电话有变,请及时函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