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徽省 年大中专毕业生调整改派申报表(表 1) 学校: 报到证号码:(皖教 )毕字 号 姓 名 性别 家庭所在地 (省 ) (市 ) (县 ) 专 业 学历 毕 业 时 间 是否师范生 原报到单位: 新接收单位: 毕业生申述改派理由: 签名: 年 月 日 A 栏 :原报到单位( 即原报到证左抬头单位 )意见: (若原先是派回原籍的,此栏可免签意见) 签 章: 年 月 日 B 栏 :原备注单位( 即原报到证右下角单位 )意见: (若原报到证无备注单位,此栏可免签意见) 签 章: 年 月 日 C 栏 :新接收单位( 一般都是指工作所在单位 )意见: ( 申请回原籍者,此栏免签意见) 签 章: 年
2、月 日 D 栏 :新接收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 一般都是指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意见: ( 申请回原籍者,此栏免签意见) 签 章: 年 月 日 E 栏 :培养学校意见: (非师范生此栏免签意见) 签 章: 年 月 日 F 栏 :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批意见: (此栏由我中心现场签署意见) 签 字: 年 月 日 重要提示: 1、原报到证左抬头单位若是原户籍(生源)所在地就业主管部门的( 一般是指:某省(市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社局、 教育局等 ), A 栏和 B 栏可免签意见。 2、新接收单位无人事代理权的(一般是指:外资企业、个体或私营企业),需在 D 栏签署单位所在地人
3、事代理机构意见(一般指当地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若改派回原籍,刚 C 栏和 D 栏均免签意见。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立医院或公立学校,编外聘用的,参照第 2 条执行。 4、 被 中央驻皖 企业 、省 属国有企业 录用的, D 栏可免签意见 ; 被上述企业分(子)公司录用的,要签署总公司人事部门( 或人力资源部门 )意见; 5、师范生跨省就业、跨行业就业的,需要签署 E 栏意见。 6、 F 栏意见可现场办理。咨询电话: 0551-2999737, 2999739。持此申请表和原报到证到省政务中心教育厅窗口(位置请见 http:/ 7、如不慎遗失;或者放弃“专升本”、放弃读研,要求补办报到证的,请使用“表”。 另外,如果您公务繁忙,可以请人代办。您需要手写一份委托书(加个人签名),再让受托人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和您的身份证复印件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