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直放站技术资料申报表 国无管表 12 D 台站数据 申请表编号 台站名称 新设 变 更 台站地址 技术体制 地理坐标 东经 北纬 海拔高度 m 直放站类型 宽带 窄带 服务半径 m 启用日期 年 月 日 频率数据 通信对象的基站编号 : 上行方向 下行方向 信道带宽 MHz kHz 信道带宽 MHz kHz 发射频率 接收频率 MHz GHz 极化 发射频率 接收频率 MHz GHz 极化 发射频率 范围 起: MHz GHz 发射频率 范围 起: MHz GHz 止: 止: 接收频率 范围 起: 接收频率 范围 起: 止: 止: 天线数据 生产厂家 生产厂家 天线型号 天线 类型 天线 增益
2、 天线 高度 天线 方位角 天线型号 天线 类型 天线 增益 天线 高度 天线 方位角 m m m m 馈线数据 生产厂家 生产厂家 型号 长度 m 型号 长度 m 馈线系统总损耗 dB 馈线系统总损耗 dB 设备数据 型号核准代码 设备型号 设备数量 设备生产厂家 设备出厂号 上行发射功率 /信道 W dBm 下行发射功率 /信道 W dBm 备注 表号 / 2006 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制 直放站技术资料申报表填表说明 1. 本表用于各类室外无线 通信直放站,填写移频直放站时需提供频率使用批准文件,一个直放站填一张表。 凡新设无线电台(站) 或 变 更 已设台(站)站址、频率或功
3、率等核定项目时 均应填写此表,并 在“ 新设 ” 或 “变 更 ” 栏相应的“ ”内填写“ ” 号。 2. 此表右上角的“ D_”,表示“技术资料申报表表号”,“ D”后由 4 位数字组成 。此栏由用户填写或者由无线电管理机构指导用户填写。当用户需要修改已设台(站)的数据时,必须使新填表格中的技术资料申报表编号与原技术资料申报表中的该栏编号相同。 3. “ 申请表编号 ” 栏 , 系指申请设台时“无线电台(站)设置申请表”的编号 。新设台(站)时由无线电管理机构填写此栏,更改已设台(站)数据时由用户填写原有台(站)的申请表编号。 4. “台站名称”栏,填写直放站的具体名称,最多不超过 15 个
4、汉字。 5. “台站地址”栏,填写所设置直放站所在地的详细地址。本栏也可填写基站附近有代表性的地名或建筑物。 6. “地理坐标”栏, 系指该站所在地的地理经纬度,秒 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例如: 东经 118 18 53.4。 7. “海拔高度”栏,系指该站所在地的海拔高度,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8. “直放站类型”栏,系指直放站的技术类型, 在“ 宽带 ” 或 “ 窄带 ” 栏 相应的“ ”内填写“ ” 号 。 9. “服务半径”栏,系指该直放站能满足用户接收质量要求的圆形服务区域的半径值,单位是 m,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10. “通信对象的基站编号:”栏,系指作为直放站信号馈入源的基站编号
5、。 11. “上行方向”是指直放站与基站的通信方向;“下行方向”是指直放站与手机终端等的通信方向。 12. “信道带宽”栏,系指每信道的带宽值,单位是 MHz 或 kHz,在 相应的“ ”内填写“ ” 号。 13. “发射频率”和“接收频率”栏,上行方向填写直放站对基站发射和接收的中心频率。下行方向填写直放站对手机终端发射和接收的中心频率。 14. “发射、接收频率范围”栏, 上行方向填写直放站对基站发射和接收的频率范围。下行方向填写直放站对手机终端发射和接收的频率范围。 以上两项可选择填写。 15. “极化”栏,按以下代码选择填写: H 水平线极化 V 垂直线极化 QT 其他极化方式 16.
6、 “天线生产厂家”栏, 填写天线的生产厂家。 17. “ 天线增益 ” 栏 , 是天线在最大辐射方向的某一距离上产生一定场强所需要的输入功率与同一方向的相同距离上为获得相同场强而必须加到无损耗基准天线的功率之比。本栏填写各向同性增益 , 单位是 dBi。 18. “天线高度”栏, 系指天线馈地点至地面的高度(包括架设天线的建 筑物的高度),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19. “天线方位角”栏, 填写自真北 (沿顺时针方向 )起算的天线最大辐射方向的方位角。 20. “天线类型”栏, 按以下代码选择填写: BD 高增益全向天线 BE 对称振子天线 BF 同轴偶极天线 BG 折合振子天线阵 BZ 扇区天
7、线 XY 引向天线 CX 其他类型天线 XY 类天线的代码中 X 表示多层引向天线的层数, Y 表示引向天线的振子总数。 21. “馈线系统总损耗”栏,系指天线输出(入)端口至接收机(发射机)端口之间馈线系统的总损耗( 包括双工器、合(分)路器、馈线等)。单位是 dB,填写到小数点后一位。 22. “型号核准代码”栏,系指无线电发射设备经过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型号核准后,获得的唯一代码。 23. “设备型号”栏,系指无线电设备的具体型号 , 应与“型号核准代码”一致。 24. “上行发射功率 /信道 ”栏,系指上行发射机每信道的标称输出功率值,单位是 W 或 dBm,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25. “下行发射功率 /信道”栏,系指下行发射机每信道的标称输出功率值,单位是 W 或 dBm,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26. 当使用宽带直放站时, “ 设备数量 ” 栏不用填写,但应填写 “ 设备出厂号 ” 栏;当使 用信道型直放站时,需填写“ 设备数量 ” 栏,但 “ 设备出厂号 ” 栏不用填写。 28. 如需填写续表,其资料申报表编号与前表相同 ,并在“备注”部分中“ 表号”栏 “ /”左侧填写该表的顺序号,右侧填写表的总数。例如, 2/4 表示此资料表号下共有 4 张申报表,此表为第 2 张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