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公开挂牌公开转让审批权限:产权分类 审议机构 批准机构不再具有控制地位的 本级国资委 本级政府所出资企业仍具有控制地位的 本级国资委 本级国资委各级重要子企业产权所出资企业董事会 本级国资委非重要子企业产权转让方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 所出资企业董事会其他各级子企业产权所出资企业制定产权转让管理办法、确定行为审批权限,并及时将管理办法报国资委备案。所出资企业的内部企业上市公司股份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 19号令)执行。企业产权转让事项经批准后,如转让方调整转让比例或转让方案有重大变化的,应按照规定程序重新报批。注:1.所出资企业指省
2、、市人民政府授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2.各级重要子企业:指所出资企业内部的主业企业、资产规模较大的企业及与主业关联度大的企业。转让方操作流程(一)公开转让方式下操作流程1、明晰标的企业产权权属 2、制定转让方案 3、产权转让方案经市国资委预批准;产权转让后不再具有国2有控股地位的由市国资委转报市政府审批。4、转让方进行内部决策 5、签订债务保全协议,或就债务处置方案征询债权金融机构的书面同意( 仅涉及转让企业产权导致转让方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情形) 6、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7、产权转让行为报集团审议或批准 8、开展产权转让准备工作,清产核资,审计、评估 9、产权处置方案报集团
3、审议,由集团报市国资委批准;产权转让后不再具有国有控股地位的由市国资委转报市政府审批。10、产权进场交易,挂牌公开转让产权进场,第一步(1)转让申请产权处置批准后,转让方在 7 个工作日内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或其分支机构提出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并提供进场交易所需材料。 (包括行为批复文件、资产评估核准文件或备案表、资产处置文件、产权登记证、挂牌公告内容等)这里要强调的是转让底价不得低于资产评估结果是政策规定,因此,省管企业进场前必须取得资产评估核准文件及资产处置文件,不能在进场交易后,再对评估结果进行核准或备案。对于拟转让所持企业全部产权或转让后导致转让方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企业产权转让项目,如
4、有管理层、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3股东或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合营他方拟参与受让的,转让方须将挂牌信息内容上报集团审核。(2)发布转让信息 应选择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经济或金融类报刊上发布,首次信息发布的期限自报刊公告之日起不少于 20 个工作日。且需在我省全省联网的产权交易平台上发布信息。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且不变更信息发布内容的,可按照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再延期公告,延期周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且末在产权转让公告中明确延期的,信息发布活动自行终结。(3)了解受让意向,对意向受让方资格进行审核,并向产权交易机构出具书面确认意见。(4)交易签约确定受让方次日起 3
5、 个工作日内,与其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提交产权交易所审核。如涉及外资企业、金融企业间以及间接转让企业产权导致上市公司其经济性质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等情形,还须将产权交易合同及相关材料报政府相关部门批准。(5)保证金设定与交易价款结算设置保证金。转让方可结合产权转让项目情况设置保证金,并随挂牌信息一并公告。当意向受让方出现欺瞒、违约等情形时,转让方可以保证金为限,向其要求赔偿。交易价款结算。交易价款须统一在产权交易机构内结算;交易双方属同一实际控制人的,经产权交易机构核实,可以场外结4算。交易资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为收付。产权交易机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的活期存款基准利率,结算产权交易价款的利息。交
6、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次日至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日之间,产权交易价款的利息归受让方所有。 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次日至交易价款从产权交易机构划出日之间,产权交易价款的利息归转让方所有。(6)领取交易凭证。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转让方在产权交易机构领取交易凭证。10、办理企业国有资产产权变更或注销登记手续,并督促被转让企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国资委审批流程及审核要点(一)公开转让审批流程:1、行为批复2、选聘中介机构3、批复清产核资4、核准资产评估报告5、批复国有产权处置6、产权登记变更或注销国有产权处置企业需提报的资料:1、拟转让企业产权持有人逐级报送关于企业国有产权公开转5让的申请
7、报告;2、上述相关各方同意转让企业国有产权的内部决策文件;3、拟转让企业的股东会决议;4、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方案;5、产权持有人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复印件,转让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复印件;6、拟转让企业公司章程;7、拟转让企业资产评估结果核准文件;8、拟转让企业前三年审计报告、评估基准日至报送资产处置方案期间审计报告;9、关于产权转让的法律意见书;10、涉及职工安置的,提供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职工安置方案以及省劳动厅关于职工安置费用的批复文件;11、转让产权导致拟转让企业性质改变的,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意见;12、其他材料。国有产权处置
8、审核要点:1、有关内部决议文件转让方为公司制企业的,一般应提供董事会决议或总经理办公会决议。转让方为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应提供总经理办公会决议。转让方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一般应提供董事会决议及各股东同意转让的书面意见。标的企业为公司制企业的,一般应提供股东6(大)会决议。审核时应关注标的企业股东会决议中,有无其他股东保留优先购买权的内容,如其他股东保留优先购买权应在决议中明确表述。标的企业的其他股东不配合召开股东会时,转让方可向标的企业的原股东发送征询函等公证送达文件,或向原股东提交关于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征询文件。自公证送达之日起 30 日内,标的企业原股东未表态的,视为同意产权转让并自动放
9、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当转让方无法提供股东会决议时,应提供向原股东发送的征询函等公证送达文件及原股东未表态的证明。2、产权权属证明资料通过审核转让方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复印件,标的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复印件,核实转让方对标的产权的权属情况。标的企业无国有产权登记证或国有产权登记证发生变化未及时办理变更的,应由转让方出具相关说明,或提供工商查询证明资料。通过审核法律意见书及审计报告,判断标的企业产权是否存在质押、冻结、纠纷等情况,确定转让方对标的产权的处置权。其中:产权存在质押的,需由质权人出具同意转让的函;产权存在冻结的,一般不得转让;产权存在纠纷的,应首先解决争议,明确归属。
10、3、法律意见书审核时关注法律意见书是否就转让方和标的企业的主体资格、标的产权权属情况、产权转让内部审议程序履行情况、转让方案的7合法性等内容发表明确意见。对于律师无法查证的事实或已经勤勉尽责仍不能确定的事项,应关注法律意见书是否做出说明或发表保留意见,并指出上述事项对产权转让的影响。法律意见书应由两名以上职业律师签字、事务所盖章。4、经济责任审计意见转让企业产权导致被转让企业性质改变的,应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经济责任审计意见。审核时应关注审计意见结论及对本次产权转让有无影响。5、产权转让方案审核时首先应关注产权转让方案内容是否全面。方案内容应当包括:被转让企业的基本情况、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和资
11、产评估结果、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理方案、转让挂牌底价确定的依据、公开竞价方式的确定、转让收入的处置以及对受让方要求等主要内容。关于具体内容的审核要点下面分项进行介绍。(1)产权转让底价产权转让底价一般在评估核准或备案值的基础上,考虑评估基准日至产权处置日期间标的企业的净利润(如期间在半年以上的应以中介机构审计后净利润为基础),按照转让产权比例确定。一般通过审核拟转让企业资产评估结果核准文件和评估基准日至报送产权转让方案期间的审计报告、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判断转让底价的确定是否合理。如果按此标准计算得到的转让底价为负数,且转让方需支付8职工安置费时,挂牌底价不应低于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的职
12、工安置费用。如转让方按经批准的转让底价挂牌,但在规定的公告期限内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转让方可以按照原转让底价再次进行公告,重新征集受让方。两次挂牌仍未征集到受让方时,转让方应分析原因,如需要重新确定转让底价,应将挂牌情况、原因分析及新的转让底价确定依据重新报产权转让批准机构批准,获得批准后,再发布产权转让公告。(2)职工安置产权转让涉及被转让企业职工安置及与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事项,必须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职工安置费用应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审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时关注,投票职工代表是否占应到代表数的 23 以上,赞成票是否占应到职工代表人数的 12 以上时表决通过。同时
13、应关注,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职工安置方案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关于职工安置费用的批复文件、产权转让方案、挂牌公告信息中的有关内容是否一致。按鲁政发2003 62 号 规定, “改制为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全部退出或国有参股)的,给原企业国有身份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并解除原劳动合同,职工不再具有国有企业职工身份。改制后仍为国有企业(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的,变更职工劳动合同,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对未与改制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企业国有产权公开转让时,因受让方不确定,应按照职工需要安置9履行程序,将职工安置方案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3)债权、债务处理方案转让企业产权
14、导致转让方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应就被转让企业的债务保全或处置制定方案。转让方应对被转让企业提供的借款和担保明确处理方案。其中:与被转让产权对应的担保原则上应一并转由受让方承继。审核时应关注转让方在被转让企业债权的现状,以及是否提出有效的收回方式,以充分保护转让方的合法权益。可以采用的收回方式有:将国有产权与相关债权一并挂牌处置,受让方在承接股权的同时一并承接债权;在转让方即是被转让企业债权人又是债务人的情况下,采用债权债务重组的方式,收回转让方的债权。(4)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处理在制订企业产权转让方案前,应考虑到划拨土地的处置问题,对继续符合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条件的,经被转让企业所在地的土地部门同
15、意,可继续保留划拨用地方式,其转让产权不涉及划拨土地使用权的问题。对不符合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条件的,应取得被转让企业土地部门有偿使用土地使用权的前提下,以中介机构出具的土地备案评估值的基础上扣除出让金后的剩余值计入转让企业评估净资产值;或者经土地部门批准,以租赁方式有偿使用土地使用权后,土地使用权不计入被转让企业资产价值,由转让方继续以租赁方式使用,在此基础上与受让方在产权转让合同中予以明确有关租赁土地使用情况,并收取租赁费。10审核时,应关注被转让企业评估范围是否包含划拨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的评估值是否包含土地出让金的价值,挂牌公告信息中是否进行披露及是否有效维护了转让方的合法权益。(5)竞
16、价方式的确定审核时关注产权转让方案中是否明确了具体的竞价方式及是否具有合理性。挂牌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竞价方式包括网络竞价、拍卖、招投标。网络竞价。适用于小产权转让和对受让条件要求相对简单、且受让价格是交易主导因素的情形,相比其他竞价方式费用较低。又可分为多次报价、一次报价、权重报价。多次报价:竟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系统进行动态递增报价。一次报价: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系统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提交报价。权重报价:在产权交易机构的组织下,根据转让方在产权转让公告中公布的评分体系,由网络竞价系统按照相应权重对竟买人相应的受让条件形成分值,将综合得分最高者确定为受让方。拍卖。适用于被转让企业具有较为成熟的市场和投资群体、且受让价格是交易主导因素的情形。采取拍卖方式,较易实现转让收益的最大化。招投标。适用于被转让企业情况或受让条件相对复杂,除转让价格外,还需考虑其他不定因素的情形。采取招投标方式,可确保转让方实现交易目的。(6)交易条件关注转让方在产权转让方案、拟公告信息中是否明确交易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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