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论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摘要:债权人的撤梢权,又称撤销权或废罢诉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的有害债权的行为,得申请法院撤销的权利。债权人的撤销权与代位权一起构成了完整的债的保全制度,这是对合同相对性原则的突破,它为维护债务人的责任对产从而确保债务清偿提供T制度基础。撤销权行使的司法实践表明,现实生活中存在的现象远比法律规定要复杂得多,因此,必须正确、深刻地理解法律,准确、灵活地运用法律。关键词: 债权人 撤悄权 司法实践一、正确理解撤销权的成立要件是决定撤销权案件能否胜诉的关键根据合同法)第74条的规定和法学理论,撤销权的成立必须同时具备客观和主观两个方面的件。(一)客观方面的要件1.债务人须有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债权和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对产的行为。债务人上述行为可以是法律行为,也可以发生法律效果的非法律行为,法律行为是指买卖、借贷、赠与、免除等,非法律行为是指催告、抵消、诉讼上的和解等。2.债务人的行为须以对产为标的。即只有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和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才能适用撤销权,因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