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多媒体 制作室管理办法 ( 暂试行 ) 1、多媒体制作室 是 研究制作多媒体教学课件、网络课程教学软件的 场所 ,面向全校教师开放。使用管理归属信息中心现代教育技术部。 2、需要使用多媒体制作室的教师,须事先申请。 申请使用手续: 从信息中心网站下载或到现代教育技术部填写“多媒体制作 室课件制作 项目申请表” (见附表)一式二份,并送信息中心现代教育技术部,或 通过办公电子邮件将电子版发送到信息中心现代教育技术部信箱。 3、经同意批准后,到现代教育技术部 填写 “课件制作安排单” ,确定使用时间 、设备和制作人员名单; 4、现代教育技术部实行挂牌明示,教师按规定时间、在规定设备上工作; 5、作
2、品存放指定位置,数据通常保持一个月存放期限,请自行备份,如确实需要延长保留时间与管理员商量。 6、设备及连线不得随意更改和拆卸,如有特殊需要须经管理人员同意,使用后复位; 7、在使用中如果设备出现故障或系统发生问题及时与管理人员联系,由专门技术人员处理解决; 8、设备使用完毕,正常安全操作关闭电源,并填写使用情况登记单,管理人员对设备情况进行验查; 9、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定期杀毒清除 无效数据,保证设备系统的完好性; 9、严禁室内吸烟,保持安静、整洁卫生; 10、工作结束后,管理人员应关闭所有设备电源,照明灯,拉掉电源总闸,锁好门窗,做好防火防盗; 为更好服务于教学科研工作,开放式多媒体制作室试行使用期间提供免费无偿服务,在今后的使用中将不断完善管理办法。 现代教育技术部联系电话: 83786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