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年产两万套汽车配件拉杆项目建设单位:梁山县顺通挂车配件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18 年 10 月国家环境保护部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
2、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 年产两万套汽车配件拉杆项目建设单位 梁山县顺通挂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岳贤存 联系人 岳贤存通讯地址 梁山县杨营镇高垓村北 500 米联系电话 13285471627 传真 邮政编码 272600建设地点 梁山县杨营镇高垓村西北 160m 处立项审批单位 批准文号建设性质 新建 改
3、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3670 汽车零部件及配 件制造占地面积(平方米) 2000绿化面积(平方米) 100总投资(万元) 1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10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10%评价经费(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2018 年 12 月工程内容及规模:一、工程规模:1、项目由来整个汽车行业拉杆配件是一种不可缺少的零部件,随着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市场上对各种拉杆的需求量日益增长。为了适应时代潮流,经充分考察论证,梁山县顺通挂车配件有限公司拟投资 100 万元,租赁现有厂房(同时新建一座车间) ,在梁山县杨营镇高垓村西北 160m 处建设年产两万套汽车配件拉杆项目。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
4、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17 版及其修改单)的要求,本 项 目 属 于 “二 十 二 、 金 属 制 品 业 , 67 金 属 制 品 加 工 制 造 中 其 他 类 ”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梁山县顺通挂车配件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此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书见附件)。我单位受委托后,派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调查和收集资料,按照国家有关环评技术规范要求,编制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产业政策符合性(1)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2013年第21号令修正版) ,本2项目不在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之列,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体分析
5、如下:表 1-1 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一、项目相符性鼓励类 耐高低温、耐腐蚀、耐磨损精密铸锻件限制类 新建万吨级以上自由锻造液压机。第 48 款:新建普通铸锻件项目淘汰类 无本项目 本项目为年产两万套汽车配件拉杆项目,不在鼓励类之列,不属于限制类、淘汰 类,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二、生产工艺相符性鼓励类 无限制类 无再生的水玻璃砂造型制芯工艺淘汰类 化铁炼钢工艺。预应力钢材生产消除应力处理的铅淬火工艺。铸锻件酸洗工艺。 黏土砂干型 /芯铸造工艺。本项目 本项目无铸造工艺,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三、生产材料相符性鼓励类 无限制类 无淘汰类 砂型铸造黏土烘干砂型
6、及型芯。砂型铸造油砂制芯。本项目 本项目原辅料,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四、生产设备相符性鼓励类 无限制类 铸、锻造用燃油加热炉。锻造用燃煤加热炉。手动燃气锻造炉。淘汰类400 立方米及以下的炼铁高炉,200 立方米及以下的铁合金、铸铁管生产用高炉。用于第条钢、普通碳钢、不锈钢冶炼工频和中频感应炉。用重质耐火砖作为炉衬的热处理加热炉。本项目 本项目属于锻造项目,不属于冶炼铸造工艺。使用高频渐火炉,属于允许类因此,本项目属于允许类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实施的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 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
7、12 年本) 对本项目没有做出限制或禁止的规定,本项目可视为允许类项目。根据以上分析,本项目属于允许发展的产业,同时本项目建设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故本项目的建设是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的。3、环境管理及规范符合性分析(1)本项目与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 年)符合性分析根据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 年)(环水体2017142 号) ,本项目所在济宁市属于重点流域中的淮河流域。本项目与该规划的符合情况见下表。表 1-2 项目与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 年)的符合性分析3要求 本项目符合性严格环境准入。根据控制单元水质
8、目标和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细化功能分区,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江苏太湖流域停止审批增加氮磷污染物排放的新建工业项目,沿江地区严格限制新建高污染化工项目,沿海地区严格控制新建医药、农药和染料中间体项目;提高贵州乌江、清水江流域新建磷化工项目磷石膏综合利用率;福建闽江水口电站以上流域范围禁止新建、扩建制革项目,严控新建、扩建植物制浆、印染项目,九龙江北溪江东北引桥闸以上、西溪桥闸以上流域范围禁止新建、扩建造纸、制革、电镀、漂染行业工业项目。本项目不在以上禁止新建项目之列。优化空间布局。新建企业原则上均应建在工业集聚区。推进企业向依法合规设立、环保设施齐全、符合规划环评要求的工业集聚区集中,并实施
9、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七大重点流域干流及一级支流沿岸,切实开展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重点行业企业的空间分布优化,合理布局生产装置及危险化学品仓储等设施。造纸、印染等重点行业主要分布区域新建、改建、扩建该行业项目要实行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有序推进产业梯度转移,强化承接产业转移区域的环境监管。完善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实现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入园企业应在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接入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总排口应安装自动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强化水环
10、境承载能力约束作用。建立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实行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已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要统筹衔接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总量,实施水污染物削减方案,加快调整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现状水质劣于类的优先控制单元全部实施行业内新建项目重点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黄河流域湟水河、渭河、汾河等重要支流要控制造纸、煤炭和石油开采、氮肥化工、煤化工及金属冶炼等行业发展速度和经济规模。本项目不属于造纸、印染等重污染项目。(一)促进产业转型发展全面取缔“十小”企业。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以广东省电镀、四川省造纸、河北省制革、山西省炼焦等为重点,全部
11、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十小”企业。(二)提升工业清洁生产水平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以区域性特征行业为重点,鼓励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或者地方排放标准的企业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2017 年底前,造纸行业力争完成纸浆无元素氯漂白改造或采取其他低污染制浆技术,钢铁企业焦炉完成干熄焦技术改造,氮肥行业尿素生产完成工艺冷凝液水解解析技术改造,印染行业实施低排水染整工艺改造,制药(抗生素、维生素)行业实施绿色酶法生产技术改造,制革行业实施铬减量化技术改造。本项目不外排废水。(三)实 加强工业污染源
12、排放情况监管。2018 年底前,各地完成所 本项目不外排4有行业污染物排放情况评估工作,全面排查工业污染源超标排放、偷排偷放等问题。根据区域污染排放特点与环境质量改善要求,逐步实现将所有工业污染源纳入在线监控范围,及时发现超标排放行为。深化网格化监管制度,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全面落实“双随机”制度,加强日常环境执法工作。废水。加大超标排放整治力度。对超标和超总量的企业予以“黄牌”警示,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明确落实整改的措施、责任和时限;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依法提请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限期停业、关闭;对城市建成区内污染超标企业实施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
13、持续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依法严肃查处偷排偷放、数据造假、屡查屡犯的企业;对涉嫌犯罪的人员,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及时向社会公布违法企业及其法人和主要责任人名单、违法事实和处罚措施等信息,充分发挥负面典型案例的震慑警示作用。地方各级环保部门根据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发改财金20161580 号)的要求,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依法依规对违法排污单位及相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十三五”期间,每年分季度向社会公布“黄牌”和“红牌”企业名单,实施分类管理;加大抽查核查力度,对企业超标现象普遍、超标企业集中地区的地方政府采取公示、挂牌督办、公开约谈、区域
14、限批等措施。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项目不外排废水。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加强企业污染防治指导。完善行业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有序衔接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督促、指导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严格开展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提高企业的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水平。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不外排废水。由上表可见,项目满足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 年)的要求。(2)本项目与山东省 2013-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及山东省 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 年) 符合性分析根据山东省 2013-2020 年
15、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及山东省 2013-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 年) 文件的规定,项目与该规划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 1-3 项目与山东省 2013-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符合性分析要求 本项目符合性山东省 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严格环境准入严格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类项目建设要求。把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内容,采取严格的污染控制措施。新、改、扩建项目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车间有机废气的收集率应大于90%。符合深化重点行业污染治理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生产工序要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实施,产生的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需进行净 符合5化处
16、理,净化效率应大于90%。山东省2013-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 年) 工业污染综合治理加快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7个传输通道城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 )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一般控制区域)由上表可见,本项目满足山东省 2013-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及山东省2013-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 年) 的要求。3、与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
17、6150 号)中的规定,本项目与该文件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 1-4 本项目与“ 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内容 本项目符合性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济宁市梁山县杨营镇高楼村西北 160m 处,项目中心坐标东经115.953205,北纬 35.833297,距离红线区最近距离约为 11.5km,不在“梁山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红线区(JN-B4-02、SD-08-B4-02 区块)。与规划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无相交,符合生态红线要求,详见附图 2。环境质量底线梁山县 8 月份大气环境质量 SO2、NO 2、PM 10 和 PM2.5 均符合均能满足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的二级标准限
18、值,梁山县空气质量较好。2018 年 7 月京杭大运河邓楼监测断面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 类标准。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废气产生量小,为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营运过程中消耗一定的电源等资源消耗,本项目不使用锅炉,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负面清单 当地未实施负面清单。由上表可见,本项目满足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 号)的要求。4、本项目与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中的规定,本次生态保护红线只针对山东省陆域范围进行划定,主要包括重点生态
19、功能区、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根据主导生态功能生态保护红线区分属生物多样性维护、水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土壤保持防风固沙 4 种生态功能类型。本项目中心坐标东经 115.953205,北纬 35.833297,距离红线区最近距离约为11.5km ,不在“ 梁山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红线区(JN-B4-02、SD-08-B4-02 区块) ”范围内。 (详见附图 2)根据上述,本项目符合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和济宁市生态保护红线规6划(2016-2020 年)要求。5、项目选址符合性分析本项目选址在济宁市梁山县杨营镇高垓村西北,租赁闲置地块作为项目建设用地。项目区占地内无不良地质,
20、适宜建厂;项目生产运营过程中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周围具有水、电、暖供应有保障,交通便利等条件,满足卫生及环境防护距离的要求,周围没有风景名胜区、生态脆弱带等。根据杨营镇镇人民政府文件(附件 3) ,项目用地符合乡镇规划,项目区东侧为空地、南临丁杨路、西侧为梁山宏鑫纺织有限公司厂区、北侧为空地。本项目选址不在环境敏感区内,本项目选址合理。4、项目概况梁山县顺通挂车配件有限公司年产两万套汽车配件拉杆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项目厂址位于梁山县杨营镇高垓村西北 160m 处(地理位置见图 1),租赁现有厂房,设置生产车间、仓库及办公区。项目总投资 100 万元,其
21、中环保投资 10 万元,总占地面积2000m2,总建筑面积 441m2;投产日期为 2018 年 12 月,形成年产 25000 套汽车配件拉杆的生产规模;职工定员 5 人,全年生产时间 300 天,全年 2400 小时,该项目经济技术指标见表 1-5。表 1-5 本项目经济技术指标一览表序 号 项 目 名 称 单 位 数 量 备注一 生产规模1 汽车配件拉杆 套/a 25000二 年操作日 d 300 2400h三 主要原辅料用量1 圆钢 t/a 100 外购2 方管 t/a 50 外购3 钢铸件 t/a 20 外购四 公用工程消耗量1 水 m3/a 75 一次水2 电 kWh/a 5.5
22、万五 全厂定员 人 5六 厂区占地面积 m2 2000七 总建筑面积 m2 441二、工程内容:1、项目组成7本项目组成见表 1-6。表 1-6 本项目组成工程类别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备注主体工程 生产车间 1 座,建筑面积 441m2,钢结构,位于厂区北部,主要用于机加工生产。 -辅助工程 仓库 1 座,建筑面积 30m2,钢结构,位于车间内部,用于原辅材料及成品储存。 -办公室 1 座,建筑面积 36m2,砖混结构,位于厂房南侧,主要用于生产经营管理。 -配套工程职工临时休息区1 座,建筑面积 54m2,砖混结构,位于办公室东侧,主要用于职工临时休息。供水 用水来自自来水管网,主要为职工
23、生活用水和生产冷却用水,用水量为 76m3/a。 -排水 采取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 -公用工程供电 由杨营镇供电所集中供电,年用电约 5.5 万 KWh。 -废气本项目设置 1 根排气筒筒,主要用于排放经处理后的焊接废气、切割废气、抛丸废气。焊接烟尘,设置焊接烟尘净化器 15m 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切管机切割粉尘,设置净化器 15m 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抛丸粉尘:袋式除尘器经15m 高排气筒高空排放。达标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不外排。 零排放噪声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针对噪声源位置和噪声的特点分别采用减震、噪声
24、等措施。达标排放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机加工碎屑及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矿物质油及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设置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环保工程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零排放2、产品方案本项目主要产品为刹车片,主要产品方案见表 1-7。表 1-7 本项目产品方案产品名称 单位 产量汽车配件拉杆 套/a 25000活拉杆 个/a 25000固定拉杆 个/a 250003、总平面布置(1)布置方案本项目位于梁山县杨营镇高垓村西北 160m 处,租赁现有厂房一座及附属设置。生产车间,单层,建筑面积 351m2,钢结构,位于厂区北部;办公室
25、及职工临时休息区位于厂房东南侧。本项目根据项目的地理位置特点和地形地势以及气象条件等情况8对厂区建筑物进行了较为合理的分布。本项目厂区按照功能划分为生产区、仓储区和生活区,具体分布如下: 生产区:主要为生产车间,位于厂区北部,建筑面积 351m2。 仓储区:位于生产车间内部,面积 30m2。 办公生活区:主要为办公室和职工临时休息区组成,位于生产车间南侧,总面积 90m2,用于生产经营管理及职工生活。 道路系统规划:从交通便捷要求出发,合理布置厂区内部道路,以形成完整的道路系统,因人流和货流量较小等,依托原有道路及出入口,可以满足本项目生产需求。(2)合理性分析 根据区域风频图和气象资料,本项
26、目所在区域主导风向为 S(南风),生活区位于项目所在地常年主导风向上风向位置,且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较小,对办公生活区影响较小。 本项目主要噪声主要来自于机加工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由于噪声源均布置于生产车间内,且所有的噪声源均采取一定的减震、隔声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生产区内各设施按照工艺流程进行合理布设,物料输送短捷,可以满足物料流程的需要,同时可以满足物料快捷输送的目的。 本项目区各功能区布置功能分区明确,满足非生产及无关人员进入生产区的要求。 本项目布局紧凑,可以满足节约占地的要求。通过以上分析,本项目分区明确,总平面布置较好的满足了工艺流程的顺畅性,体现了物料输送的便捷性,使物料在厂区内的输送简单化,方便了生产;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后,生产废气和设备运转噪声对办公生活区的影响均较小;总图布置基本合理。本项目厂区总平面布置见附图 3。主要建筑物情况见表 1-8。表 1-8 本项目主要建筑物一览表编号 工程名称 长 宽 高 建筑面积 (m 2) 结 数量1 生产车间 36m9m7m,1F 351 钢结构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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