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语言文字奖惩制度 为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校园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并为了提高教师综合素质,促进全体教师说普通话,使用规范字,学校特拟订以下奖惩制度:一、全园教师必须讲普通话,使之成为学校工作语言,上岗的教师必须持有普通话等级证书,40周岁以下教师必须达到二级甲等。二、教师要积极参与普通话培训和测试,不断提高自身规范用语水平,力争使我校全体在岗教师普通话达国标率100%,并把语言文字规范的要求纳入到教师业务考核和教学基本功能力考核中,考核结果作为聘用,晋级和评优的条件之一。三、全园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家长工作中必须正确使用普通话和书写规范的文字,不得写简化字。要使普通话之成为学校工作语言,力争在校园内100%使用普通话。四、学校语言文字督查小组对各办公室和幼儿语言文字规范化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并及时通报抽查情况,并将这项工作纳入教育质量评价体系中。五、对教师的抽查结果同考核、评优以及相关待遇挂钩:凡学年度内被学校批评两次的人员,该学年度个人考核等次不能评为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