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规章制度为了贯彻落实公司的规章制度,维护管理权威,确保营业和演出的正常运作与正常开展,特制订如下规定:此规定的落实与管理,由总经理与总监主持负责,本着一视同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予以坚决制止,不允许徇私舞弊和隐情不报,也不允许利用职权打击报复,更不得亵渎规章制度的权威,欺上瞒下、护而不处,但有违者定当严肃加倍处理。1、上班时间20:30分以前带妆上岗,在舞台上由总监点名,点名之后视为正式上班。2、上班之前应酬请假注意事项上班前与客人应酬饮酒,适可而止,量力而饮,不能影响正常工作。如喝多导致自己无法工作罚款50200元/次上班前请假无特殊情况不予受理,每天下午三点后不接受任何请假,无故不到者,以旷工处理。若陪同客人不能按时到场点名者务必订桌,需要晚到必须给总监请假,否则罚款50元/次。以应酬晚到欺骗管理一经查实罚款100元/次。21:3022:00后到来着,当天工资扣除。特殊情况除外上班请迟,必须在正常上班之前事先言明,否则无效视为迟到。每位演员每个月可以享受2天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