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洛阳市公安局户口办理工作规范(试行)一、登记1-1 出生登记1-1-1 6 岁 以下出生登记所需材料:(1)父母结婚证(未婚生育的不需提供);(2)父亲或母亲户口簿和身份证;(3)出生医学证明。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河南省公安机关户政服务管理工作规范(试行)(豫公治明发2008511 号)第二十条。办理程序:派出所户籍民警审核材料后当场办理并录入电子档案。对群众提供的出生证明有疑问的,可向县级卫生部门发函核查后办理;对群众提供的其它材料有疑问的,经社区民警调查后办理。办理权限:派出所户籍民警。办理时限:当场办理。1-1-2 6 岁 以上出生登记所需材料:(1)申请人书面
2、申请;(2)父母结婚证(未婚生育的不需提供);(3)父亲或母亲户口簿和身份证;(4)出生医学证明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河南省公安机关户政服务管理工作规范(试行)(豫公治明发2008511 号)第二十条。2审批流程:材料齐全后由户籍民警审核受理并录入电子档案,通知社区民警进行调查,出具调查报告(录入电子档案)。派出所所长自受理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报县级公安机关,县级公安机关在受理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批(两 级),派出所户籍民警在审批当日通知群众办理。审批权限:县级公安机关主管副局长。审批时限:受理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1-1-3 无出生医学
3、 证明的出生登记所需材料:(1)父母填写疑难户口入户个人申请(18 周岁以上由本人提交申请);(2)在本省内具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 子鉴定报告;(3)接生人询问笔录,确定出生日期。接生人死亡或下落不明的,本人(未成年人由父母)签署声明,确认出生日期;(4)父母结婚证(非婚生提供本人非婚生育 说明);(5)父(母)户口簿、身份证 ;(6)如父母一方为省外户口的,需网上核 查名下子女户口情况,出具核查报告;(7)7 岁以上儿童提供学籍表(学校证明)或 毕业证;(8)父母一方死亡或下落不明的非婚生子女入户,由另一方写明具体情况,可 单方面提出入户申请;(9)16 周岁(含)以上人像比对报告。
4、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河南省公安机关户政服务管理工作规范(试行)(豫公治明发2008511 号)第二十条。审批流程:材料齐全后由户籍民警审核受理并录入电子档案,通知社区民警进行调查,出具调查报告(录入电子档案)。派出所所长自受理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报县级公安机关,县级公安机关在受理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作完成审核、审批(两 级),派出所户籍民警在审批当日通知群众办理。3审批权限:县级公安机关主管副局长。审批时限:受理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1-1-4 出国、出境公民在国外出生子女回国落户1-1-4-1 6 岁以下出国、出境公民在国外出生子女回国落户所需材料:(
5、1)国外出生子女的出生证明(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和翻译件(需经有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2)父母护照及子女回国使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签发的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3)父母结婚证;(4)父母户口簿、身份证。出国、出境公民所生子女,其父或母户口在国内的,在其父或母处落户,其父母均定居国外的,可以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均不在的,可以在其他抚养人处落户,其父母回国后将户口迁至父母处。办理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五条、公安部关于对出国人员所生子女落户问题的批复(公复字20019 号)、河南省公安机关户政服务管理工作规范(试行)(豫公治明发2008511 号)第二十条。办
6、理程序:派出所户籍民警审核材料后当场办理并录入电子档案。对群众提供的证件或材料有疑问的,经社区民警调查后办理。办理权限:派出所户籍民警。办理时限:当场办理。1-1-4-2 6 岁以上(含 6 岁)出国、出境公民在国外出生子女回国落户4所需材料:(1)申请人书面申请;(2)国外出生子女的出生证明(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和翻译件(需经有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3)父母护照及子女回国使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签发的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4)父母结婚证;(5)父母户口簿、身份证。办理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五条、公安部关于对出国人员所生子女落户问题的批复(公复字20019 号)、河南省公安机关
7、户政服务管理工作规范(试行)(豫公治明发2008511 号)第二十条审批流程:材料齐全后由户籍民警审核受理并录入电子档案,通知社区民警进行调查,出具调查报告(录入电子档案)。派出所所长自受理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报县级公安机关,县级公安机关在受理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批(两 级),派出所户籍民警在审批当日通知群众办理。审批权限:县级公安机关主管副局长。审批时限:受理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1-1-5 现役 军人子女入户1-1-5-1 6 岁以下现役军人子女入户所需材料:(1)父母的现役军人证件;(2)父母结婚证;(3)出生医学证明;(4)入户地址。新生儿父母均为现役军人
8、,可以在其父母部队所在地派出所以婴儿姓名单独立户,也可以在该子女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办理依据:依据河南省公安机关户政服务管理工作规范(试行)(豫公治明发2008511 号)第二十条。5办理程序:派出所户籍民警审核材料后当场办理并录入电子档案。对群众提供的出生证明有疑问的,可向县级卫生部门发函核查后办理;对群众提供的其它材料有疑问的,经社区民警调查后办理。办理权限:派出所户籍民警。办理时限:当场办理。1-1-5-2 6 岁以上(含 6 岁)现役军人子女入户所需材料:(1)申请人书面申请;(2)父母的现役军人证件;(3)父母结婚证;(4)出生医学证明;(5)入户地址。新生儿父母均为现役军人,可
9、以在其父母部队所在地派出所以婴儿姓名单独立户,也可以在该子女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办理依据:依据河南省公安机关户政服务管理工作规范(试行)(豫公治明发2008511 号)第二十条。审批流程:材料齐全后由户籍民警审核受理并录入电子档案,通知社区民警进行调查,出具调查报告(录入电子档案)。派出所所长自受理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报县级公安机关,县级公安机关在受理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批(两 级),派出所户籍民警在审批当日通知群众办理。审批办理权限:县级公安机关主管副局长审批。办理时限:受理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1-2 恢复 户口61-2-1 回国(入境)恢复户口所需材料:
10、(1)中华人民共和国签发的护照;(2)入户地户口簿或房产证;(3)如不在原注销户口派出所入户的,需出具原注销户 口派出所的注销户口证明。办理依据:河南省公安机关户政服务管理工作规范(试行)(豫公治明发2008511 号)第二十七条。审批流程:材料齐全后由户籍民警审核受理,录入电子档案并上报县级治安(户政)部门, 县级治安(户政)部门当天审批后派出所办理,如有特殊情况应在 3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批权限:县级治安(户政)部门主管。办理时限:当天办理,特殊情况 3 个工作日内办结。1-2-2 复员、退伍军人、退兵回原籍落户所需材料:复员、转业军人回原籍落户凭安置部门的“入户通知书” ;退兵回原籍落户凭
11、部队(人武部)的退兵手续。办理依据:河南省公安机关户政服务管理工作规范(试行)(豫公治明发2008511 号)第二十六条。审批流程:材料齐全后由户籍民警审核受理,录入电子档案并上报县级治安(户政)部门, 县级治安(户政)部门当天审批后派出所办理,如有特殊情况应在 3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批权限:县级治安(户政)部门主管。办理时限:当天办理,特殊情况 3 个工作日内办结。71-2-3 异地复 员、退伍军人落户登记1-2-3-1 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所需材料:(1)洛阳市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落户介绍信;(2)原籍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3)注销户口证明;(4)父母户口簿。办理依据:河南省民
12、政厅 河南省公安厅关于我省退役士兵落户问题的通知(豫民文2014215 号)。审批流程:材料齐全后由户籍民警审核受理,录入电子档案并上报县级治安(户政)部门, 县级治安(户政)部门当天审批后派出所办理,如有特殊情况应在 3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批权限:县级治安(户政)部门主管。办理时限:当天办理,特殊情况 3 个工作日内办结。1-2-3-2 父母离异,随另一方(非 户口注销地)入 户的所需材料:(1)落户介绍信;(2)父母离婚证;(3)关系证明;(4)注销户口证明;(5)父(母)户口簿。办理依据: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公安厅关于我省退役士兵落户问题的通知(豫民文2014215 号)。审批流程:材料齐
13、全后由户籍民警审核受理,录入电子档案并上报县级治安(户政)部门, 县级治安(户政)部门当天审批后派出所办理,如有特殊情况应在 3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批权限:县级治安(户政)部门主管。办理时限:当天办理,特殊情况 3 个工作日内办结。81-2-3-3 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两年的所需材料:(1)落户介绍信;(2)结婚证(两年以上);(3)注销户口证明;(4)夫(妻)户口簿。办理依据: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公安厅关于我省退役士兵落户问题的通知(豫民文2014215 号)。审批流程:材料齐全后由户籍民警审核受理,录入电子档案并上报县级治安(户政)部门, 县级治安(户政)部门当天审批后派出所
14、办理,如有特殊情况应在 3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批权限:县级治安(户政)部门主管。办理时限:当天办理,特殊情况 3 个工作日内办结。1-2-4 转业军 人落户所需材料:(1)洛阳市转业军官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简称市军转办)开具的户口介绍信(需加盖军转办公章)和转业军官入户登记表(加盖安置单位公章);(2)注销户口证明。 办理依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 号)第三章、第八章。审批流程:材料齐全后由户籍民警上网核对军转办花名册,核对无误后受理录入电子档案并上报县级治安(户政)部门,县级治安(户政)部门当天审批后派出所办理,如有特殊情况应在 3 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批权限:县级治安(户政
15、)部门主管。办理时限:当天办理,特殊情况 3 个工作日内办结。91-2-5 刑满释 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所需材料:以往已注销户口的刑满、解教、假释、保外就医人员回原籍落户的,凭刑满、解教、假释、保外就医 证明,由辖区民警签字后,直接给予入户。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已不适合在原注销地入户的,可以到直系亲属所在地入户。有配偶的,随配偶入户;未婚的,随父母或 抚养人入户;丧偶或离婚的随子女入户。直系亲属指父母、子女、夫妻、婆媳和翁婿关系。办理依据:公安部 劳动人事部 农牧渔业部 教育部 商业部关于犯人刑满释放后落户和安置的联合通知(83公发(劳)47 号)。审批流程:材料齐全后由户籍民警审核受理,
16、录入电子档案并上报县级治安(户政)部门, 县级治安(户政)部门当天审批后派出所办理,如有特殊情况应在 3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批权限:县级治安(户政)部门主管。办理时限:当天办理,特殊情况 3 个工作日内办结。1-2-6 华侨、港澳台同胞定居入户所需材料:华侨回国定居证、台胞定居证、港澳同胞回乡证(省公安厅签发)。办理依据:河南省公安机关户政服务管理工作规范(试行)(豫公治明发2008511 号)第二十五条第六款。10审批流程:材料齐全后由户籍民警审核受理,录入电子档案并上报县级治安(户政)部门, 县级治安(户政)部门当天审批后派出所办理,如有特殊情况应在 3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批权限:县级治安(户
17、政)部门主管。办理时限:当天办理,特殊情况 3 个工作日内办结。1-2-7 迁出未落 户所需材料:(1)本人申请书;(2)迁移证;(3)身份证;(4)户口簿。办理依据:河南省公安机关户政服务管理工作规范(试行)(豫公治明发2008511 号)第二十五条第六款。审批流程:材料齐全后由户籍民警审核受理,录入电子档案并上报县级治安(户政)部门, 县级治安(户政)部门当天审批后派出所办理,如有特殊情况应在 3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批权限:县级治安(户政)部门主管。办理时限:当天办理,特殊情况 3 个工作日内办结。1-2-8 误删恢复所需材料:(1)注销户口证明;(2)户籍民警情况说明。办理依据:河南省公安机关户政服务管理工作规范(试行)(豫公治明发2008511 号)第二十五条第六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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