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七星区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编号:GLQX/YA-2017-3桂林市七星区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预案编号:GLQX/YA-2017-3桂林市七星区安委办编制二 0一七年十一月七星区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编号:GLQX/YA-2017-3目 录1 总则 .11.1 编制目的 .11.2 编制依据 .11.3 应急体系 .21.4 适用范围 .21.5 应急工作原则 .22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22.1 指挥中心职责 .22.2 指挥中心应急办公室职责 .22.3 应急救援总指挥职责 .32.4 应急救援成员单位职责 .33 预防和预警 .43.1
2、事故风险管理 .43.2 信息报告 .43.3 预警行动 .64 应急响应 .74.1 响应分级 .74.2 响应程序 .84.3 应急处置方案 .114.4 信息发布 .134.5 应急结束 .135 应急资源 .155.1 通信与信息 .155.2 应急队伍 .155.3 应急物资装备 .155.4 应急经费 .155.5 应急制度 .155.6 应急技术支持 .166 预案管理 .166.1 培训 .16七星区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编号:GLQX/YA-2017-36.2 演练 .176.3 奖惩 .186.4 预案修订与更新 .186.5 制定与解释 .196.6 应急
3、预案实施 .19附件 1:七星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单位联系方式 .20附件 2:七星区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救援相关人员联系方式 .20附件 3:应急救援资源物资表 .21附件 4: 七星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一览表 .23七星区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编号:GLQX/YA-2017-3第 0 页 共 23 页七星区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了规范和加强我区各有关部门对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处置和管理,提高应对各种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在烟花爆竹事故发生时迅速、有效、有序和妥善地做好我城区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把事故造成
4、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社会危害减少到最低限度,防止事态的扩大,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 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主席令第 4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故应对法(主席令第 69号)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55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 493号令)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自治区人大第 86令)广西壮族自治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广西政府令 50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监管部门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通知(安
5、监总厅应急2011222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101 号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暂行办法(安监总厅应急201495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桂办发201435号文)自治区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012.7.(9)桂林市生产安全事故综合总体应急救援预案(2015.(8)七星区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编号:GLQX/YA-2017-3第 1 页 共 23 页桂林市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2016.(6)桂林市七星区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1.3 应急体系本预案上与七星区生
6、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桂林市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衔接,下与本区烟花爆竹储存、燃放、运输等经营点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范围为:我区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经营、储存、燃放等发生一次伤亡 1人及以上,虽无人员伤亡但其直接经济损失在 30万及以上。1.5 应急工作原则烟花爆竹事故专项应急处理遵循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属地为主,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2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区政府成立烟花爆竹事故专项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总指挥由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安监局、市公安七星分局局长担任,为七星区烟花爆竹应急
7、救援工作的综合协调机构,负责七星区烟花爆竹应急救援的领导工作;成员主要由:区政府办、区安监局、七星公安分局、七星消防大队、七星交警大队、区工信局、区工商局、区人社局、区人民检察院、区卫计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总工会、朝阳乡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和华侨旅游经济区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区检察院等单位的人员组成。指挥中心在区安监局下设应急办公室,区安监局局长欧战涛任应急办公室主任,电话:0773-5810313。事故状态下,七星区烟花爆竹事故专项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随即转变事故现场抢险指挥部,负责事故抢险的现场指挥工作。2.1 指挥中心职责负责落实应急救援领导及组织责任;指挥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8、督促重大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的落实。2.2 指挥中心应急办公室职责制定、修订本区烟花爆竹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对烟花爆竹经营点的应七星区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编号:GLQX/YA-2017-3第 2 页 共 23 页急救援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2.3 应急救援总指挥职责指挥协调应急救援的组织和人员按预案规定的职责、任务和方案展开工作。2.4 应急救援成员单位职责区政府办:协调、处理各成员单位关系和存在的问题。七星公安分局:组织制定烟花爆竹运输、燃放事故专项应急救援的实施方案;组织运输、燃放事故现场救援、现场保护、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
9、组织烟花爆竹事故现场的安全警戒、交通管制、维护秩序,疏散人员,消防、危险控制等;防止并处理事故现场出现的突发事件;根据事故类别和性质及时调动相关警种警力参与抢险救援;配合有关部门核对死亡人数、死亡人员姓名及身份,协助事故单位通知死者和伤员家属,并协助做好安抚工作。七星消防大队:负责火灾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七星交警大队:负责事故现场车辆管制、伤残人员转运和交通秩序的维护工作,确保道路畅通和抢险救护车辆有序进出。区安监局:组织制定烟花爆竹经营、储存事故专项应急救援的实施方案;组织经营、储存事故现场救援、现场保护、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本区烟花爆竹事故抢险救援综合协调和组织管理;组织有关专家赶赴事故
10、现场;对事故有关情况进行汇总,经指挥部审查同意后,由新闻单位发布信息;指导、检查乡镇、街道烟花爆竹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查工作。区卫计局:负责联系、安排市急救中心和有关医院,组织急救车辆、医疗器械和医护人员,提供急救所需药品;负责事故现场伤员抢救;事故现场卫生防疫;随时向指挥部报告人员伤亡、抢救等情况。区工信局:负责组织运输车辆,运送撤离人员和救援设备、器材及物资;负责组织抢险物资供应,协调供电、供水事宜。区民政局:负责伤亡人员的抚恤、救济发放。区人民检察院:参与配合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通报责任事故处理情况;负责监督检查烟花爆竹事故专项应急救援款物使用去向,查处违纪人员。七星区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
11、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编号:GLQX/YA-2017-3第 3 页 共 23 页七星区总工会:参与配合事故调查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区工商局:参与配合事故调查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区人社局:负责工伤事故认定及伤残等级鉴定,监督检查工伤事故处理、社会保险情况。区财政局:负责应急救援经费保障。朝阳乡、七星街道办事处、穿山街道办事处、东江街道办事处、漓东街道办事处、华侨旅游经济区:负责属地烟花爆竹事故的应急救援相关地方协调工作。七星区政府其他相关部门:服从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统一调配,协助各有关单位做好事故抢险工作。经营点:负责及时向指挥部提供事故现场全面情况和相关资料、图纸等;迅速集合本单位的抢险救援力量
12、进行自救;根据事故专项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在充分利用现有救援力量的基础上,建立并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指挥机构,充实救援力量,保障事故专项应急救援工作有效开展。3 预防和预警3.1 事故风险管理(1)本辖区内,有烟花爆竹长期经营网点 20个左右。(2)可能造成的事故有:火灾事故、燃爆事故等。以上事故均可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的后果可分为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四种。(2)事故预防经营点值班负责人应遵守值班制度,坚守岗位,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预警或报告。经营点各岗位人员应严格执行岗位日查、巡查制度,对经营点各区域、设施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区安监局及相关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13、,应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重点监控工作,督促烟花爆竹经营点预算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切实抓好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消除和减少事故隐患。区安监局、市公安七星分局及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定期分析、研究可能导致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确定应对方案;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针对性的措施预防事故发生。七星区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编号:GLQX/YA-2017-3第 4 页 共 23 页3.2 信息报告3.2.1 信息报告与通知3.2.1.1应急值守电话七星公安分局 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110区安监局 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0773-5810313区政府办 24小时应急
14、值守电话:0773-21260663.2.1.2应急报告方式及时限1、内部报告(1)第一接报人成员单位任何人接到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时,应立即当面或利用办公室电话或随身手机按以下格式报告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核实情况后,应立即转报七星公安分局或七星安监局局长。报告格式:主要负责人: XX 场所 发生 XX类型烟花爆竹事故。(连续三次)凡成员单位任何人发现烟花爆竹事故险情时,除了及时发出报警信息外,有权根据本单位负责人的指示对险情所在区域作业活动下达停止作业的指令;经营点负责人、销售人员必须无条件执行,并必须在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指令。(2)区安监局:区安监局分管负责人接到报告
15、后,应第一时间向本局局长报告,并通知本局其他相关人员作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七星公安分局分管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第一时间向本局局长报告,并通知本局其他相关人员作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安监局长或七星公安分局局长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本区烟花爆竹事故专项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指挥长电话报告,出现特殊情况时,可越级向市安监局或公安局分管领导报告。 2、外部报告:(1)当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可能超出本区事故处置能力的或可能影响周边其他企业及周边群众时,区安监局或七星公安分局应立即向消防、卫计等政府部门通报,并通报企业所在乡政府、街道办和周边企事业单位。七星区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编号:GLQX/YA
16、-2017-3第 5 页 共 23 页(2)当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时,区安监局或七星公安分局局长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于事故发生 1小时内报告市安监局或市公安局。3.2.2 信息上报内容发生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时,应由企业逐级向上报告,企业向区安监局和七星公安分局、区安监局和七星公安分局向区指挥中心、区安监局和七星公安分局向市安监局、市公安局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发生时间、地点和部位、装置名称或介质名称、容器容积;(2)事故涉及或可能涉及的范围;(3)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4)事故简要情况;(5)已采取的措施。3.2.3 信息传递 七星区烟花爆竹事故信息传递流程图3.3 预警
17、行动(1)预警等级生产安全事故信息主要包括可能发生事故或已经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受灾程度、受灾范围、影响人口、事故成因,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居民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影响。其预警级别分为一般(级)、较大(级)、重大(级)、特别重大(I 级)四级预警,颜色依次为蓝抢险救援组重大险情时级及以上安委办主任本单位负责人安委办政府办安监局专家组警戒疏散组通信联络组后勤保障组应急救援总指挥区长、市安监(公安)局第一接报人向险情区域作业人员下达停止作业或撤离指令成员单位协作单位医疗救护组现场抢险指挥部公安局IV级及以上七星区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编号:GLQX/YA-2017-3第 6
18、页 共 23 页色、黄色、橙色、红色。各部门应建立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监测点,收集有关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至七星区应急办。预警等级表预警级别 情形 预警颜色1级预警 预判为特别重大事故,即有可能发生特别重大事故及险情 红色2级预警 预判为重大事故,即有可能发生重大事故及险情 橙色3级预警 预判为较大事故,即有可能发生较大事故及险情 黄色4级预警 预判为一般事故,即有可能发生一般事故及险情 蓝色(2)预警发布、解除区安监局统一负责本区域烟花爆竹经营点事故信息的接收、报告、初步处理、统计分析,制定相关工作制度。4 级预警信息由区安监局决定并发布和解除,3 级及以上预警信息由区人民政
19、府应急机构发布和解除。(3)预警行动七星区烟花爆竹事故专项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根据预测结果及各部门上报的预警信息,经评估后采取以下预警行动;符合本应急预案启动条件时,七星区烟花爆竹事故专项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总指挥立即发出启动本预案的指令;通知各成员单位进入预警状态;指令相关单位采取防范措施,并连续跟踪事态发展。4 应急响应4.1 响应分级七星区烟花爆竹事故专项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对事故性质、险情的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进行初步评估,根据七星区烟花爆竹事故级别表迅速作出判断,确定响应级别,并根据应急响应程序确定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 七星区烟花爆竹事故级别表事故级别 事故级别标准1级1、造成 30人以上死亡2、100 人以上重伤(中毒)3、直接经济损失 l亿元以上2级 1、造成 10人以上 30人以下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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