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 18 四川师范大学维修工程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 学校 维修工程管理,规范维修工程立项审批程序,严格 监管 维修 流程,确保 工程质量,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维修工程的归口管理部门为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 实验室、教室、图书馆及体育馆、运动场等 区域的专项维修 工程 ,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 管理 ; 其他 专项 维修 工程 由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负责 管理 。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校各单位(含独立核算单位)的 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第二章 维修工程范围 第 四 条 维修工程分为零星维修工程和专项维修工程 。 第 五 条 零星维修
2、工程是指学校 为 保证 行政办公、 教学、科研正常运行, 保证 学生 宿舍 正常使用, 造价在 2000 元以内 的 物业日常维修维护项目(如 道路维护、 更换门锁、 更换水龙头、修补门窗、更换玻璃、张贴 瓷砖、 更换灯管 、疏通管道、 电气线路及开关插座更换 等) 。 第六条 专项维修工程 是指 造价在 2000 元(含 2000 元) 以上的 ,学校行政办公用房、教学科研用房、 图书档案用房、 学生 宿舍 和其他配套用房 的维修改造 , 学校园林环境 维修改造 , 校内 道路、 围墙、 路灯、 给排水 、 防水、 消防设施 维修 改造 及其他 维修 项目 。 第七条 各类 专项维修项目均应
3、 办理申报立项手续,对未经 立项 审批 而擅自施工的 工程 (应急工程除外) ,审计部门不予审计 结算 ,财务部门不予 资金 支付 。 2 / 18 第 三 章 申报 立项 第 八 条 零星维修 工程, 由 基础设施管理单位 、 使用单位 或使用人直接报后勤集团, 后勤集团 直接 派工 维修 , 维修完毕后,由报修单位或报修人 签字认可 。 第九条 专项维修工程, 由 基础设施 管理 单位 或使用单位 ,在每年学校规定时间 段 , 向归口管理部门 书面和网上 申报 下一年度的各类 专项 维修工程项目 及概算 , 配合归口管理部门委托的 造价 机构 完成该工程预算, 该预算应 包括 项目名称、
4、申报理由、 预算金额、经费来源、工程 范围、 方案及 技术参数要求、工程量详细清单、图纸等,对于 50万以上 的 工程项目需提出绩效目标。 第 十 条 预算申报截止后, 由归口管理部门 、 计划财务处、审计处、规划建设处、保卫处、网络与信息化 管理处 、后勤集团 和维修工程技术专家 组成预算审核小组 , 申报单位现场答辩,预算审核小组 对 申报单位 的 预算项目进行 逐一 审核 , 若有必要,将 到项目 现场 进行 审核 。 对未在预算申报截止日前申报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原则上不再受理, 由此造成的后果有申报单位负责。 第 十一 条 预算审核小组 成员单位 分工合作,各司其职 。 计划财务处
5、和归口管理部门 主要 负责 项目 可行性、 资金额度及资金性质审核 ,防止资金使用不 当 ; 审计处、维修工程技术专家 主要 负责 对 工程 方案及技术参数要求、工程量详细清单、图纸等 的 审核, 防止 工程量清单 错项 、 漏项的发生, 审定单价的合理性,严防资金浪费;规划建设处 负责 涉及 学校 规划和 土建、 房屋搭建、 结构安全 等 的审核;保卫处负责涉及消防安全 、治安等的 审核; 网络与信息化管理处 负责涉及网络规划、网络 布线 、网络 连接 和网络资源分配 等 的审核 ; 后勤集团负责水电改造部分的审核 。 3 / 18 第 十二 条 预算审核小组根据 审核情况,区分 轻重缓急
6、, 确定 下一年度必须实施的 专项 维修工程项目和 备选 专项 维修工程 项目 , 以便分期 推进 专项 维修工程项目 。 第 十三 条 列入预算的专项维修工程项目 ,由申报单位 完善 申报手续 后, 将纸质立项 材料 交归口管理部门 。 立项材料包括立项 申报表 、技术方案审查表、招标申请表、工程方案及技术要求、工程量 详细 清单 和图纸等 , 表格见附件 一 。 第 十四 条 对于临时出现的必须实施的专项维修工程,应完成如下程序后方能立项。 1、 每年五月,基础设施管理单位或使用单位向归口管理部门提出维修改造 项目 申请 。 2、 申请截止后, 归口管理部门组织申报单位进行答辩、 预算审核
7、小组对项目进行论证 。 3、 经预算审核小组论证 通过的项目,报学校校长办公会 批准后 ,方 可进入立项程序 。 第 十五 条 归口管理部门 每年 应在预算中设立应急 维修 专项资金,用于处理 临时性的紧急工程 、 突发的抢修工程(如 爆 管、 雷击 停电等) 、影响教学科研及 学生 稳定 的 紧急 工程,其他涉及安全的工程 , 以上 工程 经归口管理部门批准后, 可边施工边 补 办 立项 手续 。 第 四 章 工程 发包 第 十六 条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和 四川师范大学校内自行采购(招标)管理规定 , 进行政府采购、 校内自行采购和委托施工。 1、
8、 政府采购。 所有专项维修工程 原则上 均纳入 政府采购。 4 / 18 2、 校内自行采购。 对于 时间紧迫 、 不便纳入政府采购 的维修工程, 如果 符合校内自行采购标准,可进行校内自行采购。 3、 委托施工。 对于临时性的紧急工程、突发 的抢修工程、影响教学科研及学生稳定的紧急工程 和 其他涉及安全的 工程,若 预算金额在 5 万元以下 的 ,可进行委托施工。 施工单位 由 每年年初 学校维修工程招标工作组会议研究确定 , 学校与委托施工单位 签订 委托施工协议 。 对于 工程 监理、 项目 设计和 工程 造价 服务, 可根据预算金额 的大小 ,采用政府采购或校内采购 方式 确定 提供
9、服务 的 单位。 第五 章 施工管理 第 十七 条 施工单位 必 须到 学校 相关管理部门 备案并 办理 施工 手续,完善开工报告后,方能施工,否则 必须 强制停工。 开工报告见附件 二 。 第 十 八 条 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 履行 专项维修工程 施工监管 职责 。 1、 申报单位 负责 对 专项维修工程的 施工进度 和 质量进行 监督 , 对工程中拆除、 工程 变更、隐蔽工程和其他验收时看不到部分的拍照签证, 协助施工单位开展 其他 工作 。 2、 归口管理部门 或工程监理人员 , 负责对 专项维修工程 施工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管, 与申报单位一道 对 工程中拆除、 工程 变更 、 隐蔽工程和
10、其他验收时看不到部分的拍照签证, 汇总其他监管部门对 施工单位 的监管材料,根据 合同及学校 相关规定,对 施工单位 的违约行为进行 处理 。 3、 规划建设处 负责 专项维修工程 施工图纸的审核 、涉及 学校 规划5 / 18 和土建、房屋搭建、结构安全 等 施工内容的监管。 4、 保卫处负责 专项维修工程 涉及消防施工内容的监管和 施工 现场的 消防 、 治安管理。 5、 后勤集团 负责 专项维修工程 涉及水电管网 、 绿化、校园道路、广场等开沟挖槽的审核及施工现场环卫监管。 6、 网络与信息化管理处 负责 涉及网络布线、 网络连接及网络资源分配的监管 。 第 十九 条 施工 所用 主要材
11、料 、设备 应由 专项 维修工程 申报 单位 、归口管理部门 或 监理 人员 、 施工单位 的 代表 填写四川 师范大学维修工程签证单并签 字 后,方能进场使用 ,若无相应确认签字,不予 审计结算 , 签证单见附件三。 第 二十 条 对于 拆除 工程 ,拆除前后必须进行拍照,并由申报单位、归口管理 部门 或 监理 人员 、施工单位 代表进行现场检查并签证。 第 二十一 条 对于 隐蔽工程和其他验收时看不到 的 工程 内容 ,必须由 专项 维修工程 申报单位、归口管理 部门 或 监理 人员 、施工单位代表进行 现场检查、 拍照 并 签证 后 , 方能实施, 否则 不予 审计结算。 第 二十二 条
12、 工程变更必须按照以下程序确认完毕后方能施工,否则必须立即停工并不予验收、审计结算。 1、项目立项申报 单位提出 书面 变更 申请报告,经 归口管理 部门批准 ,由申报单位、归口管理部门 或 监理 人员 、施工单位代表现场 核实并签证后,工程变更 方为有效 。 2、工程量变更造成的工程费用变化在 5 万元以上(含 5 万元)的,申报单位、归口管理部门现场代表和监理 人员 、施工单位代表现场 核实 并签证后,经归口管理部门分管领导签字 方 可进行施工。 3、工程量变更造成的工程费用变化在 2 万 5 万元 (含 2 万元)6 / 18 的,申报单位、归口管理部门现场代表和监理 人员 、施工单位代
13、表现场 核实 并签证后,经归口管理部门分管科长签字 方 可进行施工。 4、工程量变更造成的工程费用变化在 2 万 元以下的,申报单位、归口管理部门现场代表和监理 人员 、施工单位代表现场 核实 并签证后方 可进行施工。 第 二十 三 条 工程变更 包括工程量的增减、新增项目、取消项目、项目纠错、设计变更等 , 工程变更 应遵循实事求是,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设计规范,符合节约能源及环保安全要求、 提高工程质量、方便施工、利于使用、节约投资、加快施工进 度的原则 。 工程变更按照以下要求确定单价: 1、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采用该项目的单价;但当工程变更导致该清单项目的工程数量
14、发生变化, 当工程量增加 15%以上时,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 单价应予调低 , 当工程量减少 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此时, 按 下列 公式调整 分部分项 工程费: ( 1)当 Q1 1.15Q0 时, S=1.15Q0 P0+( Q1-1.15Q0) P1 ( 2)当 Q1 0.85Q0 时, S=Q1 P1 式中 S 调整后的某一分部分项工程费结算价; Q1 最终完成的工程量; Q0 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量; P1 按照最终完成工程量重新调整后的综合单价; P0 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 2、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
15、工程 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 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7 / 18 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承包人报价浮动率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招标工程:承包人报价浮动率 L=( 1 中标价 /招标控制价)100%; 非招标工程:承包人报价浮动率 L=( 1 报价值 /施工图预算)100%。 4、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缺价的 ,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计价办法和通过市
16、场调查等取得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第 二十四 条 由于 工程 变更 导致的金额增加 , 不得超过中标金额的10%, 工程变更后 的工程总价不得 超过 工程项目预算 金额 。 第 六 章 竣工 验收及 审计 结算 第 二十 五 条 零星维修工程 和 5万元 以下的专项维修工程, 竣工后,由申报单位 和 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 竣工 验收。 第 二十六 条 5 万元 及 以上 经 招标 采购的专项维修工程, 竣工后 ,由 施工单位 提出验收, 经 项目申报 单位初步验收合格 并 提出最终验收申请 , 施工单位 缴完水电费、 施工 违约赔偿金 (如果有的话)
17、后 5 个工作日内 , 由技术方案 审查表 中签字 的管理部门 , 严格 按照 招投标文件 、合同 及 竣工验收资料 , 进行 最终 验收 , 验收合格 后 签署 竣工验收表 (见附件 四 ) , 施工单位开具 工程质量保修 承诺 书 ( 见附件 五 ) 。竣工 验收资料 包括 结算申请、工程结算表、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清单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及合同 , 工程中拆除、 工程 变更、隐蔽工程签证单 , 工程变更报告的相关资料、竣工资料、主要材料合格证明文件 ,8 / 18 若有设施设备 , 需提供设施设备运行报告等 。 第 二十七 条 专项维修工程最终验收合格后, 在 3 个工作日内 , 归口管理部
18、门将 竣工验收材料 、 及 立项申报材料一并 送交审计处审计结算。 第 二十八 条 根据合同和 审计处出具的 审计结算定案表 , 归口管理部门 收到 施工单位 合法有效的发票后, 在 5 个工作日内, 向 施工单位 支付 工程 款项。 施工单位 签订合同前缴纳的 不少于中标价 5%的 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 质保金。 第 七 章 工程 的 保修 第 二十九 条 专项维修 工程的 质保期( 保修期 ) 按照国家 相关 规定及合同约定执行 。 质保期 内出现工程质量问题, 项目申报单位或 使用单位应 根据 工程质量保修 承诺 书 , 及时联系施工单位进行维修,如施工单位不及时履行维修义务,应 由归口管
19、 理部门 向施工单位下达书面整改通知 , 若施工单位接到书面 整改 通知后 3 日内仍不履行维修义务 ,视为违约 ,归口管理部门 可 动用质保金进行维修 。 第 三十 条 质保期 满 后 ,由 项目 申报单位或 使用单位 三 人 以上 (其中一人为分管领导) 组成验收小组 , 根据合同对项目 质量 进行逐一核查 。 1、 若 施工 单位履行了保修职责,工程不存在质量问题 ,验收小组应 填写质保期保修合格证明书 (见附件 六 ) 并交归口管理部门 , 归口管理部门据此 办理 退还质保金 手续 。 2、 若验收小组核查发现 非甲方原因 引起 的 质量问题 , 应立即通知施工 单位 进行整改,整改完
20、毕重新验收合格后, 验收小组 应 填写质保期保修合格证明书并交归口管理部门 , 归口管理部门据此办理退还质保金手续。 9 / 18 3、 归口管理部门在办理 退还 质保金手续时, 应 根据 质保期内 施工单位 维修服务 是否违约 , 确定是否 扣减 质保金 。 第八章 附则 第 三十 一 条 本办法由 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解释。 第 三十 二 条 本办法自 校长办公会通过之日起 实施。 10 / 18 四川师范大学 维修 工程项目建设 立项申报表 项目名称 申报理由 专项经费管理部门意见 审批 签字 项目概算 经费来源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意见 规委会意见 计财处意见 审计处意见 主管校领导意见 备 注 申 报 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字):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 一 份,各签字单位存复印件 ,并附方案资料或预算书。 四川师范大学 维修 工程项目建设 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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