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第十三体育运动会竞赛规程一、竞赛时间2018 年 4 月 14 日二、竞赛地点宁夏大学怀远校区田径场三、参赛单位文法外语系、经济与管理科学系、信息与计算机科学系、工程与应用科学系、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学专业、音乐学专业、美术学专业。四、参赛资格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五、竞赛项目(一)男子项目(10 项)100 米、400 米、800 米、5000 米、4100 米、4400 米、跳高、跳远、铅球、三级跳远;(二)女子项目(10 项)100 米、400 米、800 米、3000 米、4100 米、4400 米、跳高、跳远、铅球、三级跳远;六、参赛办法(一)各系单项限报 4
2、人,每人限报 2 项(集体项目除外) ;音乐和美术专业单项报名无限制;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学生各单项限报 8 名,成绩另算;接力项目各系(包括音体美专业)限报一队;附件二:- 2 -(二)各系报领队 1 人,教练员 12 人;(三)各系纸质报名表于 4 月 2 日中午 12:00 前上报学生处203 办公室。电子版报名表发送至 邮箱,过期不报送名单将视为自动弃权,不再编排;(四)各系上报参赛名单后不得更改,比赛现场不得临时报名。七、竞赛办法(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 2002 年审核的田径竞赛规则;(二)一律使用大会比赛器材。个人用跑鞋必须符合塑胶跑道鞋钉长度的规定,否则取消参赛资格;(三
3、)各系按如下分配的起始号码对运动员进行编号,号码布由各系自行印制,规格为 12cm20cm,白底红字;文法外语系 10011999经济与管理科学系 20012999信息与计算机科学系 30013999工程与应用科学系 40014999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专 业 50015999音乐学专业 60016999美术学专业 70017999八、成绩认定及奖励办法(一)各单项均取前六名,以 7、5、4、3、2、1 的积分办法计入团体总分;音乐学和美术学专业按个人成绩奖励,社会体育学专业取前三名;接力项目均取前三名,以 14、10、8 的积分办法计入团体总分;- 3 -(二)各单项奖励前六名,社会体育指
4、导与管理专业奖励前三名;接力项目奖励前三名;(三)学生团体奖奖励前 2 名。(四)学生团体总分为各单位学生在学院第十三届体育运动会各项比赛中所获积分总和(音、体、美专业学生不计算团体总分) ;(五)团体总分如遇积分相同,则以破学院记录者,获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者的多少决定名次。九、道德风尚奖评选道德风尚奖 1 个,评选办法另行通知。十、其他事项(一)赛程解释权归属体育运动委员会;(2)凡参加学生运动员必须佩带号码布,否则不得参加比赛;(3)一经发现田径比赛中存在任何形式的顶替行为者,取消该项目比赛成绩及所在单位团体奖评选资格;(4)运动会设立仲裁机构,各单位申诉均由领队负责申诉;(五)比赛期间因天气影响的变更事项由体委研究决定;(六)各系必须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以防止发生意外事故;(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宁夏大学新华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2018 年 3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