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鄂尔多斯盆地(陕西部分)能源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工作方案鄂尔多斯盆地能源等矿产资源丰富,是本世纪我国最重要的能源开发基地,在国民经济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我省的陕北和关中地区是鄂尔多斯盆地的重要组成部分,约占盆地总面积的 30%。区域内集中了我省绝大部分的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等能源资源,但该区域特别是陕北地区水资源短缺,生态环境脆弱,距离能源化工产品目标市场较远,开发建设也面临一些重要的制约因素。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合理开发利用我省鄂尔多斯盆地能源矿产资源,统筹规划煤炭、石油、天然气、煤层气和可再生等一次能源开发,统筹规划电力、煤化工和焦化等加工转化,统筹规划交通运输、电力输送和运输
2、管道建设,统筹规划水资源利用和取水节水工程,统筹规划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统筹制定能源开发利用的政策措施,又好又快建设新型能源化工基地,在服务国家经济建设大局的同时,促进地方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根据国家的安排部署,我省组织编制鄂尔多斯盆地(陕西部分)能源开发利用总体规划。一、规划区域范围包括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延安、榆林和杨凌等8市- 2 -区,涉及神东、陕北、黄陇3个国家大型煤炭基地和神府、榆神、榆横、吴堡、子长、渭北、彬长、黄陇等共8个煤田或矿区。二、规划主要内容编制鄂尔多斯盆地(陕西部分)能源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及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煤层气、可再生能源、煤化工(含焦化)、装备制造、
3、交通运输、水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和城镇化发展等11个专项规划。三、规划期限规划以2007年为基准年。资源量采用2006年数据;生产、建设和消费量采用2007年统计数据;规划目标年为2010年、2015年和2020年,对2030年作远景展望。四、规划组织领导成立规划领导组、工作组、研究组及评估组。(一)规划领导组领导组组长由分管省长担任,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交通厅、水利厅、建设厅、环保局、煤炭局及有关市政府分管领导任成员。规划领导组负责审定规划编制大纲,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议定规划成果。(二)规划工作组工作组组长由省发改委分管副主任担任,省级有关部门处室- 3 -负责人和有关市发展改革委分
4、管领导为成员。规划工作组负责组织规划编制的日常工作,协调各专项规划和总体规划的关系。(三)规划研究组研究组组长由中煤西安工程设计公司负责人担任,有关设计单位和企业负责人为成员。规划研究组具体承担鄂尔多斯盆地(陕西部分)总体规划编制及有关专项规划的研究工作。(四)规划评估组陕西省工程咨询中心负责组织专家对规划成果进行评估论证。五、规划工作要求(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统筹兼顾国家能源供应和地方经济发展,在编制11个领域专项规划的基础上,形成鄂尔多斯盆地(陕西部分)能源开发利用总体规划。(二)规划要根据能源资源条件,结合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处理好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保护
5、与开发、加工转化与外输、扩大规模与提高利用效率的关系,结合实际,力求创新。(三)省级各有关部门、有关市区发改委和省发展改革委各处室要高度重视,责成专人负责规划编制工作;规划工作组要加强沟通协调,保证各专项规划工作步调一致,相互衔接;各研究单位要- 4 -抽调精兵强将,优先保证能源规划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证质量和进度;评估论证单位要及时介入规划工作,并本着科学、客观、公正的精神,独立开展评估论证工作。六、规划工作分工(一)总体规划由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处牵头,组织中煤西安设计工程公司完成鄂尔多斯盆地(陕西部分)能源开发利用总体规划报告。(二)分行业专项规划1煤炭开发专项规划由省发展改革委煤电处牵头,组
6、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完成。2电力建设专项规划由省发展改革委煤电处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完成。3石油天然气开发专项规划由省发展改革委石化处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完成。4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规划由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处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完成。5煤层气开发利用专项规划由省发展改革委煤电处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完成。6煤化工(含焦化)建设专项规划由省发展改革委石化处会同工业处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完成。- 5 -7、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由省环保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完成。8交通运输专项规划由省发展改革委交通处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完成。9水资源开发专项规划由省发展改革委农经处牵头,组织相关部
7、门和单位完成。10装备制造专项规划由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处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完成。11、城镇化专项规划由省建设厅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完成。七、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规划工作分4个阶段,用4个月时间完成。(一)准备和启动阶段(2008年2月底前)规划工作组组织提出总体规划编制提纲,提交规划领导组审定;拟定关于开展鄂尔多斯盆地(陕西部分)能源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工作的通知;召开启动大会。(二)规划编制阶段(2008年3月初4月中旬)有关牵头单位按照规划工作组提出的编制提纲分别组织编制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初稿。(三)咨询和征求意见阶段(2008年4月中旬5月上旬)- 6 -陕西省工程咨询中心组织专家对各
8、专项规划、总体规划进行评估论证,提出评估报告。规划研究组修改完善后,由规划工作组就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征求省级有关部门、市区和企业意见。(四)完善和报审阶段(2008年5月中下旬)组织专家逐条分析研究有关部门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报规划领导组审定后,向国家发展改革委上报总体规划和各专项规划。八、工作经费鄂尔多斯盆地(陕西部分)能源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编制经费由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解决。附件:1、鄂尔多斯盆地(陕西部分)能源开发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组、工作组、研究组组成人员2、鄂尔多斯盆地(陕西部分)能源开发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提纲3、鄂尔多斯盆地(陕西部分)煤炭开发专项规划编制提纲4、鄂尔多
9、斯盆地(陕西部分)电力建设专项规划编制提纲5、鄂尔多斯盆地(陕西部分)煤化工(含焦化)建设专项- 7 -规划编制提纲6、鄂尔多斯盆地(陕西部分)煤层气开发利用专项规划编制提纲7、鄂尔多斯盆地(陕西部分)石油天然气开发利用专项规划编制提纲8、鄂尔多斯盆地(陕西部分)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专项规划编制提纲9、鄂尔多斯盆地(陕西部分)交通运输专项规划编制提纲10、鄂尔多斯盆地(陕西部分)水资源利用与保护专项规划编制提纲11、鄂尔多斯盆地(陕西部分)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编制提纲- 8 -附件1:鄂尔多斯盆地(陕西部分)能源开 发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组、工作 组和研究组组成人员一、规划领导组:组 长:赵
10、正永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成员:贺久长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鲁学恭 省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魏培斌 省交通厅副厅长王保安 省水利厅副厅长张孝成 省建设厅总工程师何发理 省环保局局长刘维东 省煤炭局副局长杨广信 西安市政府副市长徐 强 宝鸡市政府副市长李效民 咸阳市政府副市长杨忠武 铜川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田 军 渭南市政府副市长薛占海 延安市政府副市长万 恒 榆林市政府副市长冷劲松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二、规划工作组:组 长:贺久长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成员:李春临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处处长闫 征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石化处处长王建平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煤电处副处长- 9 -樊维斌 省发展
11、和改革委员会规划处处长郭立新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经处副处长张建中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处副处长杨建军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处副处长张 明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资处调研员刘玲芝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西开处副调研员卢 勇 省国土资源厅规划处处长吴 耀 省建设厅规划处处长魏小抗 省水利厅规划计划处副处长刘 洪 省交通厅综合规划处副处长郝彦伟 省环保局计划投资处处长白 宏 省煤炭局规划处处长齐庆康 省工程咨询中心副主任李德文 西安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赵晓华 宝鸡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晓峰 咸阳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赵官龙 铜川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智西茜 渭南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白建宏 延安市发展改革委总经济师
12、赵文伦 榆林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何 淳 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三、规划研究组:组 长:王昌傲 中煤西安设计工程公司总工成员:张相平 华陆工程公司总工鲁执安 西北电力设计院副总工弋长青 西北电网公司副总工- 10 -马钦国 省电力公司副总经济师张佳生 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副总工程师沈炳岗 省环科院副院长冉新权 省环保局原副局长刘海江 省水利设计院副院长李春临 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处处长附件2:鄂尔多斯盆地(陕西部分)能源开发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提纲第一章 鄂尔多斯盆地(陕西部分)能源发展现状一、鄂尔多斯盆地(陕西部分)经济社会状况包括本省(区)在盆地内的境界、国土面积、人口、行政隶属、地理位置、气候特征、地形地貌、植被情况、土壤类别、自然资源、 经济发展、产业(第一、第二、第三 产业以及主要耗能产业)和区域分布及特点,区域交通运输概况,水资源利用概况, 环境概况(包括水环境、大气环境、噪声环境和固废处置等)。二、鄂尔多斯盆地(陕西部分)能源工业基本情况(一)概况包括盆地内能源资源、生产能力和产量、能源消 费、能源加工转化、能源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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