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7 年度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为切实保证园区现代服务业产业健康、持续、向好发展,更好地发挥区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有关规定,并结合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实际需要,特制定本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一、支持重点智能制造服务、总部经济、科技服务、商务服务、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电子商务及工业地产转型等生产性服务业;商业综合体、文化休闲、公共交通、医疗卫生、教育培训等生活性服务业的项目。二、申报条件申请区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本次区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适
2、用于试行办法出台后所实施的项目;2、申报项目应属于区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重点;3、申报项目的单位为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在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且在区内经营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现代服务业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4、已履行必要的审核(备案)等相关手续;5、具有自我发展能力和良好示范带动作用。三、申报程序1、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或从业者每年 11 月份(按照区财政局的建议,将试行办法中的申报时间由每年 3月份调整为每年 11 月份)按要求向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2、审核。由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项目建设进度、产业类型、合约性等方面予
3、以审核。3、审批。审核后,由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审批程序报主任会审议。4、公示。审批通过后,在区门户网站上公示 7 个工作日。5、拨付。公示无异议的,由区财政局拨付资金。四、申报资料申报单位需详细填写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格式见附件) ,如实编制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和附件资料: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包括单位性质,详细地址,法人代表姓名,联系方式,职工总人数,资产总额,上年营业收入,主要经营产品、服务领域等;2、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可行性和必要性分析,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投资总额及资金来源,项目进展情况或前期工作情况,经
4、济和社会效益分析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投资总额等应为与服务业直接相关部分) ;3、项目有关核准、备案文件或批文等;4、项目用地合同复印件;5、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6、项目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非盈利性组织提供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7、税务单位出具的缴税证明和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等;8、项目资金申报单位关于项目真实性承诺函,项目建设单位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9、区主任会议纪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等。(所有材料统一使用 A4 纸,按以上顺序装订并盖章。 )五、其他要求1、申报单位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可靠。申报内容若存在弄虚作假现象的,一经查实,取消补贴资格并收回补贴资金。2、同一企业一年内原则上只能申报 1 个项目。申报截至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29 日。六、联系方式区产业环保局现代服务业处负责项目受理和申报过程中相关事项的咨询。本申报指南电子版可由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http:/ 203 室附件 1: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 请 表 单位:万元项目名称承担单位 投资总额投资来源申请区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银行贷款 自筹资金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进展情况项目预期收益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