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惠民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稿)二一三年- 2 -目 录1 总则 .41.1 编制目的 .41.2 编制依据 .41.3 适用范围 .51.4 预案体系 .51.5 工作原则 .72 组织机构和职责 .72.1 应急组织机构 .82.1.1 指挥部 .82.1.2 办公室 .92.1.3 应急专家库 .92.1.4 应急监测组 .92.1.5 应急处置组 .92.1.6 后勤保障组 .102.2 应急组织机构的职责 .102.2.1 指挥部 .102.2.2 办公室 .102.2.3 专家技术组 .112.2.4 应急监测组 .122.2.5 应急处置组 .122.2.6 后勤保障
2、组 .122.2.7 督导检查组 .122.3 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33 预防与预警 .173.1 信息监测和报告 .173.1.1 信息监测 .173.1.2 信息报告 .183.1.3 应急监测 .183.2 预警 .183.2.1 大气污染分级 .183.2.2 预警分级 .193.2.3 预警发布与解除 .203.2.4 预警会商与发布 .213.2.5 预警措施 .214 应急响应 .234.1 响应启动条件 .234.2 响应流程 .234.3 响应分级 .244.4 响应措施 .254.4.1 级响应措施 .25- 3 -4.4.2 级响应措施 .284.4.3 级响应措施
3、.314.4.4 信息公开 .344.4.5 应急响应措施专家论证意见 .344.5 应急终止 .344.5.1 应急终止的条件 .354.5.2 应急终止的程序 .354.5.3 应急终止后工作 .354.5.4 总结评估 .364.6 信息报告与发布 .364.6.1 信息上报 .364.6.2 信息通报 .374.7 指挥与协调 .374.7.1 指挥协调机制 .374.7.2 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 .384.8 应急监测 .384.8.1 监测机构 .384.8.2 工作程序 .395 后期处理 .396 应急保障 .406.1 人力资源保障 .406.2 财力保障 .406.3 通信与
4、信息保障 .406.4 制度保障 .416.5 医疗卫生保障 .416.6 物资保障 .416.7 监测与预警能力保障 .426.8 其他保障 .427 监督检查 .427.1 日常监督检查 .427.2 应急监督检查 .437.3 公众监督检查 .438 预案管理 .438.1 预案宣传 .438.2 预案培训 .448.3 预案演练 .448.4 预案修订 .45- 4 -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环境污染应急机制,提高应对环境空气重度污染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编制此预案。1.2 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
5、989.12.26;(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9.1;(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11.1;(4)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5)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6)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环办函 2013504号);(7)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8)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 37 号);(9)山东省 2013-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和山东省2013-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一期(2013-2015 年)行动计划(鲁政发2013
6、 12 号);- 5 -(10)滨州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滨政发200596 号);(11)滨州市 2013-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和滨州市2013-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一期(2013-2015 年)行动计划。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惠民县辖区重污染天气事件及行政区域外发生的可能波及到我县的重污染天气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响应和处置。各镇、街道参照本预案制定本行政区域内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本预案所指的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 (试行)(HJ633-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或等于 201,即空气环境质量达到 5 级(
7、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1.4 预案体系惠民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是惠民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惠政办字2013 30 号)的修订稿。预案涉及的各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应急预案的要求,从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发,组织制定与本预案相衔接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预案涉及区域向环境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重点工业企业,应编制与本预案相衔接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制定机关和单位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 6 -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不同级别的应急预案要相互衔接,形成应急预案体系。与惠民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相关的应急预案体系见图 1.1。图 1.1 惠民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8、体系1.5 工作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对涉空气污染企业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建立重污染天气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惠民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惠民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惠民县各镇(街道)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惠民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重污染天气企业应急减排方案重污染天气应急交通管制方案重度污染天气教育机构应急方案重污染天气应急气象干预方案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监督、检查方案重污染天气交通应急保障方案重污染天气应急诊疗方案重污染天气应急信息发布方案- 7 -高重污染天气防范和处理能力,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2)坚持属地管理,统一领导。以“ 政
9、府 统 一领导指 挥,各单位积极参与和具体负责” 为原则,加强各部门之间协同与合作,充分发挥部门的专业优势,提高快速反应能力。(3)坚持加强预警,提前响应。积极做好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日常监测,及时准确把握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变化情况,做好重污染天气预测预报工作,做到及时、快速和有效应对。(4)坚持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联动,公众广泛参与工作机制,积极采取行政、法律等手段,最大限度减少重污染天气事件对社会造成的影响和危害。2 组织机构和职责为应对重污染天气突发环境事件,惠民县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作为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的领导、指挥、决策机构。2.1应急组织机
10、构惠民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设立办公室作为日常工作机- 8 -构。指挥部下设机构包括:后勤保障组、专家技术组、应急监测组、应急处置组、督导协调组。惠民县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机构见图2.1。惠民县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机构图 2.12.1.1指挥部 总指挥:县政府县长。副总指挥:县政府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副县长。成员: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应急办公室、县环境保护局、县气象局、县公安局、县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县监察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经信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体育办、县服务业惠民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后勤保障组专家技术组应急监测组应
11、急处置组督导协调组- 9 -办公室、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局、县农机局以及县各镇(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2.1.2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由县环保局局长兼任主任,成员包括各成员单位的主要领导及各镇(街道)政府、管委会主要领导。2.1.3专家技术组县环境保护局负责,聘请省、市和县有关空气污染控制、监测、气象预测和环境空气质量预测等方面的专家建立专家库,根据应急需要随时组成专家技术组。2.1.4应急监测组县环境保护局负责,由县环境监测站、气象监测部门负责人组成。2.1.5应急处置组县政府应急办牵头,由县环境保护局、县气象局、县公安局、县卫生
12、局、县教育局、县城乡建设局、县经信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惠民电视台、惠民广播电台、各镇(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等有关领导组成。2.1.6后勤保障组- 10 -由县政府应急办、县财政局、县环境保护局、县气象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局有关领导组成。2.1.7督导检查组由县委组织部、县政府办公室、县监察局、县环保局有关领导组成。2.2应急组织机构的职责2.2.1指挥部(1)统一组织指挥重污染天气的预防、预警和处置工作;(2)发布和解除预警,决定应急的启动和终止;(3)向县政府和市环保局报告情况;(4)制定应急处置方案,指挥下设机构实施应急处置;(5)开展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的宣传、教育活动,统一发布环境污染应急信息;(6)组织编制(修订) 惠民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7)指导下级人民政府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备案等工作。2.2.2办公室(1) 组建应急监测组、应急处置组、后勤保障组、督导协调组;(2) 根据指挥部指令,行使全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的研制、会商和协调处置职责;(3)组建、完善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警平台,完善环境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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