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劳动合同书 ( 简易 试行 文本 ) 吉林省 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厅监制 使 用 说 明 一、 本合同书为劳动合同的简易 试行 文本,推荐小企业、 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 农民工或流动性较大的劳动者使用。 二、 本 合同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 劳动 合同之用。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劳动合 同内容。 三 、 用人单位应当认真履行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 大事项 的 决定 进行 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的义务。 四 、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有效证 件,不得要求 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五 、 本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
2、效力,甲、乙双方应当全面履行,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劳动合同内容。 六 、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不得代为保管乙方劳动合同。 七 、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八、用人单位应当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九 、 用人单位应当在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出具 解除 ( 终止 )劳动合同 证明 书 ,并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省级劳动合同 业务咨询电话: 0431-88690631、 0431-12333 省级投诉举
3、报电话: 0431-88976110、 0431-12333 二一 八 年一月 制 甲方(用人单位) 名 称 : 住 所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 乙方(劳动者) 姓 名 :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现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吉林省劳动合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 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 劳动 合同。 A、 固定期限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无固定期限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起生效。 C、以完成一定工作
4、任务为期限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 ,于 工作完成时终止。 其中 , 试用期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的工作内容为 ,工作地点为 。 第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 制度 。 A、 执行标准工时制 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 8 小时, 每周不超 过 40小时。 B、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 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 超过 8 小时,每周不超 过 40 小时。 C、 执 行不定时工作制 的 ,在保证甲方工作任务的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 第四条 甲方于每月 日前以现金或转帐形式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标准为 元 。其中,试用期期间的月工资标
5、准为 元 。 第 五 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按照不低于 乙方工资标准的 150%支付加班 费 ; 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 ,按照不低于乙方 工资标准的 200%支付加班 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且不能安排 3 倍时间补休的,应按不低于乙方工资标准的 300%支付加班费。 第 六 条 甲 乙 双 方 应当依法 参加社会保险 并 缴 费。 城镇职工 基本养老保险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 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保险不 能 重复参保 。 第 七 条 甲方 应当 为乙方提供 必要的 安全生产培训,并提供符
6、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当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乙方 劳动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各项制度和操作规 程。 甲 乙 双 方 应当依法 参加 工伤 保险 。 乙方发生工伤时,甲方 应当 及时采取措施使乙方得到救治,并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工伤待遇。 第 八 条 甲乙双方应当 依法 履行、变更、解除、终止本合同 , 符合 法律 规定情形的,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第九条 乙 方由于本人原因 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 3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 十 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 第十 一 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章)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