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 水泥制品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梁山县兴华水泥制品厂 编制日期:2018 年 10 月国家环境保护部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本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本表一式四份,一律打印填写。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周围一定范围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
2、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意见,无主管部门的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 水泥制品生产项目建设单位 梁山县兴华水泥制品厂法人代表 王继福 联系人 王继福通讯地址 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拳铺镇北圣庄村西北联系电话 13964999729 传真 邮政编码建设地点 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拳铺镇北圣庄村西北立项审批部门 项目代码建设性质 新建 新建 技改 行业类别
3、及代码 水泥制品制造 C3021占地面积(平方米) 2819绿化面积(平方米) -总投资(万元) 1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3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30%评价经费(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项目内容及规模:一、项目背景及评价任务由来梁山县兴华水泥制品厂拟投资 10 万元建设水泥制品生产项目,该项目位于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拳铺镇北圣庄村西北(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令第 682 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本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依据环保部部令2017 第 44 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及生态环境部令第 1 号关于修改部分
4、内容的决定中的有关规定,拟建项目属于“十九、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50 砼结构构件制造、商品混凝土加工”,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梁山县兴华水泥制品厂委托我单位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见附件1),我单位受委托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踏勘,收集了建设项目及周围2地区的有关资料,通过分析研究,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二、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 4 月 24 日修订通过,2015 年 1 月1 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 年 7 月 2 日修订,2016 年 9 月1 日施行);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
5、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017682 号令,2017 年 10 月01 日起施行);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令第 44 号,2017 年 9 月1 日施行及 2018 年 4 月 28 日修订);5、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节约用水工作的通知(鲁政发20074 号);6、济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7 年 1 月 1 日施行);7、济宁市工业企业内部堆场扬尘治理 技术导则(济宁市环境保护局)(2016 年 9 月)。三、相关政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根据国家发改委 21 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凡采用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或者生产
6、明令淘汰产品的建设项目,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一律不得办理相关手续。本项目行业类别、生产工艺、产品及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生产设备没有涉及限制及淘汰类。本项目既不属于鼓励类项目,也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拳铺镇北圣庄村西北,项目所在地交通运输便利,占地面积为 2819m2。项目选址合理。根据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凡列入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的建设项目,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一律不得办理相关手续;凡列入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
7、012 年本)3的建设项目,必须符合目录规定条件,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方可办理相关手续。按照国务院批准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凡采用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或者生产明令淘汰产品的建设项目,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一律不得办理相关手续。经核查,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中的限制用地、禁止用地项目,本建设项目用地符合梁山县发展规划要求。综上,项目选址合理。3、与鲁环发201277 号文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于水泥制品制造,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和关于进一步
8、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的规定,对本项目环境风险源进行了识别、环境风险预测、选址及敏感目标、防范措施等做出评价,本项目在生产过程、原料和产品储运过程中,环境风险源较小,不存在重大的环境风险。4、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与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符合性分析梁山运河湿地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项目位于梁山县拳铺镇北圣庄村西北,距离该生态红线较远,不在“梁山运河湿地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JN-B4-01 区块)” 范围内。(详见附图 4)梁山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项目位于梁山县拳铺镇北圣庄村西北,距离该生态红线较远,不在“梁山生物多样性维护生
9、态保护红线区(JN-B4-02 区块)”范围内。(详见附图 5)根据上述,本项目不在梁山县生态保护红线内,符合济宁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 年)的规划。(2)与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本次评价参考济宁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 规划 对本项目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进行分析。根据该规划,拟建项目废气、废水排放基本不会对周边产生影响,符合济宁市环境质量底线要求。4表 1-1 拟建项目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序号 文件名称 用水定额 拟建项目情况 符合性县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65%项目位于梁山县拳铺镇北圣庄村西北,运行期废气均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重点河流水质基本达到地表水环境
10、功能区划要求:79%重点流域水质优良率:60%员工生活废水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定期清运,不外排1济宁市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90%左右 项目不会对耕地质量产生影响符合(3)与资源利用上线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水泥制品项目,属于清洁能源生产行业,国家及地方均未制定行业资源利用上线指标,因此本次评价不对项目资源利用上线情况进行分析。(4)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考虑现状山东省及济宁市尚未制定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本次评价参考同省内德州市及日照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对拟建项目环境准入符合性进行分析。通过分析,本项目不属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中项目,符合审批要求。表 1-2
11、 本项目环境准入符合性分析序号 文件名称 禁批项目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1日照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试行)日政办发201541 号三、涉饮用水水源地的项目:(一)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二)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三)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增加排污量的改建项目。不属于禁批项目2德州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试行)德政字201734 号一、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
12、目。二、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敏感与脆弱区等影响生态环境和污染环境的项目;不符合生态红线管理要求的项目。五、新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限制类项目。二十、其他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及政策的项目。本项目为水泥制品生产项目,属于清洁能源生产行业,项目建设不占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及济宁市生态红线不属于禁批项目55、本项目与南水北调项目的关系本项目位于南水北调东线项目沿线重点保护区,排放水需满足山东省南水北调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599-2006)及修改单重点保护区标准的同时需满足地方政府要求。该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周边农户连同化粪池污泥一起清运堆
13、肥。对周围地表水环境造成的影响很小。 综上所述,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环保要求。6、项目平面布置合理性项目主要包括生产车间 1 座、原料库 1 处(位于车间内)、成品堆场 1 处。项目平面布置图见附图 2。本项目平面布置根据厂区特点,充分考虑了节约占地、方便生产、安全管理和保护环境等因素,具体分析如下:(1)项目生产工序中各环节连接紧凑,物料及产品输送距离短,提高生产效率,并减轻了厂区内主要生产设备噪声对厂区附近声环境的影响。(2)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以及厂区四周 50m 范围内无村庄和居住区,最近的敏感点为南杜社区,项目生产车间产生的噪声和废气经过采取措施后且因距离衰减对其影响较小。综上所述,本
14、项目平面布置均考虑了厂区内生产、生活环境,也兼顾了厂区外附近环境情况,从方便生产、安全管理、保护环境角度考虑,布局比较合理。四、项目建设内容1、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1)项目名称:水泥制品生产项目。(2)建设单位:梁山县兴华水泥制品厂(企业营业执照见附件 2)。(3)建设地点: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拳铺镇北圣庄村西北(用地证明见附件4)。2、建设性质、投资、占地面积(1)建设性质:新建。(2)投资:总投资 1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3 万元。(3)占地面积:2819m 2。3、产品类型及生产规模6本项目产品主要为水泥梁、楼板、水泥板、水泥团等水泥制品,生产规模详见下表:表 1-3 产品
15、类型及生产规模序号 产品类型 生产规模 单位 规格(m) 备注1 水泥梁 140 支/a 5、6、72 楼板 6000 个/a 3.3、3.5、4.23 水泥板 6000 个/a 0.45*0.54 水泥团 6000 个/a 3.3、3.5、4.24、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内容按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分类如表 1-3 所示:表 1-3 项目工程内容表序号 工程类别 工程名称 数量1 主体工程 生产车间生产车间 1 座,单层建筑,车间设置 1 套搅拌机,水泥、石子、黄沙等原料位于车间内原料库中,占地面积为 192m2原料库 1 处,全封闭,主要用于存放水泥、沙子、石子等, 位于车间内部
16、,占地面积为 50m2洗车台 1 处,主要用于原料进厂车辆清洗,减少扬尘产生洗车台配套沉淀池 1 处,主要用于处理洗车废水成品区 1 处,露天,用于成品自然养护及堆放2 辅助工程办公区 1 处,单层砖混结构,占地面积为 50m2供水 由拳铺镇供水系统提供 年用水量为 810m3/a供电 由拳铺镇供电系统提供, 年用电量为 3 万度3 公用工程供暖 项目冬季采用空调取暖,不使用锅炉该项目使用的水泥为袋装,与粉煤灰及石屑一同存放在原料库内,原料库为全封闭,物料堆场周边设置水喷淋装置抑尘,地面硬化4 环保工程 废气处理措施交通运输扬尘,企业对进厂车辆加强管理,定期清洗,道路经常洒水,装卸时尽量减少原
17、料库扬尘的产生7混合搅拌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粉尘,收集后的粉尘通过引风机抽至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最终经1 个 15m 高的排气筒排放废水处理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周边农户连同化粪 池污泥一起清运堆肥噪声处理措施 设备设置在室内,隔音降噪设施 1 套固废处理措施 固废存放点 1 处5、主要生产设备项目所需设备详见表 1-4。表 1-4 主要生产设备表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型号 备注1 搅拌机 1 台 J500 含提升机2 制型楼板机1 台 H400 -3 制团机 1 台 GT-20 -4 切割机 1 台 GQ40 含循环水池,用于切割楼板5 模具 3 个 - 用于生产水泥梁6
18、、原材料消耗具体原料消耗见表 1-5。表 1-5 原料消耗情况表序号 原料名称 用量 单位 备注1 水泥 200 t/a 袋装2 沙子 500 t/a 袋装3 石子 500 t/a -4 水 370 t/a -5 钢筋 10 t/a五、公用工程1、给排水8给水本项目新鲜用水主要包括洒水抑尘用水、原料混合搅拌用水、洗车用水、楼板切割用水、生活用水,用水由拳铺镇供水系统,可满足项目用水需要。生活用水: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75-2003 ),本项目办公用水量按 50L/人d 计算,每天工作 8 小时,每年工作 300d,职工定员 6 人,则生活用水量为 90/a。生产用水:生产用水包
19、括原料混合搅拌用水及喷淋抑尘用水,项目原料混合搅拌用水约 370m3/a,随产品带走;喷淋抑尘用水约 0.3m3/d,90m 3/a,蒸发损耗;项目楼板切割方式为水洗切割,切割废水经循环水池(1.5m 0.8m1m)静置沉淀后上层清液循环使用,年补充量为 10 m3/a;厂区运输车辆进出场需进行洗车,洗车废水经厂区沉淀池澄清后循环利用,另补充新鲜水 0.5m3/d,年用新鲜水量 150m3/a。排水该项目洗车废水经厂区沉淀池澄清后循环利用,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按生活用水量的 80%计,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 72m3/a,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周边农户连同化粪池污泥一起清运堆肥。项目用水平衡图如图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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