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上海海关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目 录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定义及分级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2 组织管理2.1 组织机构2.2 工作职责3 信息报告3.1 信息监测3.2 情况报告3.3 信息处理4 实施预警4.1 发布预警4.2 预警期措施4.3 解除预警5 应急处置5.1 前期响应5.2 基本应急5.3 扩大应急5.4 应急结束5.5 善后处理5.6 应急保障2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建立统一、高效、科学、规范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全面提高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地消除突发公共事件危害,保障我关人员和财产安全,维护我关公共利益和
2、办公秩序,根据海关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1.2 定义及分级1.2.1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影响我关全局或局部工作、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需紧急处理的事件。主要包括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信息网络故障、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重大政治性或涉外事件以及其他事件。1.2.2 我关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级根据国务院发布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试行)和海关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有关标准确定。1.3 适用范围1.3.1 本预案是我关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基本程序和依据。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海关总署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另有规定
3、的,依照其规定执行。1.3.2 我关各主管职能部门应对某一类型的突发公共事件制3订专项预案,主要包括“通关监管现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缉 私突 发 公共事件 应急预案” 、“业务现场反恐怖应急预案”、 “信息系统安全应急预案”、 “上海电子口岸突 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自然灾害、灾难事故和社会安全事件防治救助应急预案”、 “公共卫生事件防治救助应急预案”等。1.3.3 各隶属海关和派驻机构可依照本预案制定具体实施预案。1.4 工作原则1.4.1 统一领导,分级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由关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各级组织必须坚决服从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协
4、同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发生不同等级突发公共事件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指挥系统和处置方案。1.4.2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各部门要把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常抓不懈;要完善各项工作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使测、报、防、抗、救、援各环节紧密衔接,形成整体合力,提高对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发展全过程的综合预测分析和应急处置能力。1.4.3 属地管理,协同配合。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各级海关机构对本单位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具体负责;涉及两个以上单位的突发公共事件由关4应急指挥部协调应急处置工作。1.4.4 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各单位应着力提高应对突
5、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按照降低行政成本、提高效率的要求,立足现有人力、技术、物资和信息应急资源,科学整合,避免重复建设。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2 组织管理2.1 组织机构2.1.1 成立上海海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关应急指挥部” ),统一 负责我关应对、处 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指导、协调、检查等工作。由关长任总指挥,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种类确定主管副关长任副总指挥,成员为办公室、法规处、通关处、监管处、缉私局、技术处、人事处、教育处、财务处、机关服务中心、数据分中心主要负责同志。2.1.2 关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关
6、应急办” ),作为我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办事机构,负责应急值守、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其职能由关办公室承担,主任由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担任。2.1.3 各主管职能部门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各自的职责,负责相关专项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承担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的工作。52.1.4 各隶属海关和派驻机构负责本辖区内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及应对处置工作。2.1.5 各专项应急指挥系统、各隶属海关和派驻机构应急指挥系统参照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系统组成。2.2 工作职责2.2.1 关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1)研究确定全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统一领导和协调全关
7、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机构;(2)发布突发公共事件预防警报,决定启动和结束总体及专项预案,组织实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3)指导全关突发公共事件重要项目建设,统一指挥调配关区应急资源;(4)及时向上级海关应急指挥部报告应急处置情况,负责与地方政府部门的协调配合;(5)研究对外新闻发布方案,组织突发公共事件的调查工作和善后工作。2.2.2 关应急办主要职责:(1)传达和执行指挥部的决定和指示,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组织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应急工作总结、通报;(2)及时掌握、汇总、分析重要信息,研究会商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发展趋势,并提出处置建议报指挥部;6(3)协调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
8、、应急演练、应急处置、检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宣传培训等工作;(4)承办应急管理专题会议,组织、修订总体应急预案和审核专项应急预案。2.2.3 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职责:(1)法规部门:负责应急工作的法律支持。(2)通关监管部门:负责协调各业务现场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3)缉私部门:负责与公安、安全、军队、武警等部门联系、协调、合作,提供预警性情报。(4)技术部门:负责信息网络系统安全、畅通运行,提供可靠的通讯保障。(5)人教部门: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人员的调配、奖惩和培训支持。(6)财务部门:负责应急物资、资金的调配。(7)机关服务中心:负责应急物资供应和生活保障。3 信息报
9、告3.1 信息监测3.1.1 各单位按职责分工监测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有关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3.1.2 预警信息主要来源:(1)政府部门发布或向海关通报的7信息、情报;(2)各部门通过监测发现收集到的信息、情报;(3)安全保卫人员发现的信息、情报;(4)现场关员查获的信息情报;(5)其他信息或情报。3.2 情况报告3.2.1 各单位发现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发生、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的,应当按照“ 即现即报、核实准确、追踪反馈” 的原则,通过电话、书面、网络发送等形式向关应急办报告。3.2.2 对已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事发地海关单位应在事件发生后 30 分钟内,电话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和关应急办。在 2
10、小时内,须再以书面形式报告。3.2.3 电话报告应确保突发公共事件的时间、地点、事由、现状、影响、采取的措施“ 六个要素” 齐全。通 话双方必须填制上海海关电话记录单,记载本方和对方通话人姓名、通话时间、通话内容、对方部门和联系电话等项目。3.2.4 书面报告应采用传真电报格式,要有领导签发,注明承办人全名和联系电话,标明密级、缓急程度、发送时间和收(发)文编号。内容主要包括:(1)突发公共事件详细情况,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状况、原因、影响等。 (2)事发地海关已经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3)事态发展预测和下一步行动计划以及处置建议等。83.2.5 关应急办经分析确认并请示关应急指挥
11、部同意后,应及时通过应急信息上行快速报告渠道向海关总署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一般情况下,应在 1 小时内整理信息报海关总署总值班室。3.2.6 关应急办根据信息种类和涉及范围及时通报地方政府主管部门。3.3 信息处理3.3.1 关应急办负责维护和管理各级、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信息。对可能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应急信息要严格坚持保密制度,控制信息的公开、交流范围。3.3.2 关应急办接报后,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对应急信息进行分析和评估,比选提出紧急处置方案和建议,供关应急指挥部决策参考。4 实施预警4.1 发布预警4.1.1 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根据国务院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
12、(试行)和海关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有关标准,分别发布相应等级的预警。预警级别依据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9一般划分为四级:级(特别严重)、级(严重)、级(较重)和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4.1.2 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由关应急指挥部或其授权机构统一对外发布。4.2 预警期措施4.2.1 进入预警期后,有关部门根据预警级别和实际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发布可能受到突发公共事件危害的警告或者劝告,宣传应急和防止、减轻危害的常识;(2)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突发公共事件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进行妥善安置;(3)要求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
13、入待命状态;(4)调集所需应急物资和设备;(5)其他必要措施。4.2.2 进入预警期后,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采取更加严格的防范控制措施,防止事态的发生、发展。4.3 解除预警4.3.1 关应急指挥部可根据事态的发展,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4.3.2 有关情况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关应急指挥部立即宣布解除警报。对已经宣布进入预警期的,立即宣布终止预警,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105 应急处置5.1 前期响应5.1.1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由关应急办根据主管部门意见,对接报的信息进行综合分析、评估与判定,1 小时内作出启动预案或者不响应的建议,报
14、请关应急指挥部决定。5.1.2 不启动应急预案的处置:各单位按正常工作程序处置,并做好相应处理、联系、通报、记录事宜,并随时向上一级应急指挥部报告。5.1.3 启动应急预案的处置:根据关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关于启动应急预案的命令,做好记录,拟制有关文书,做好启动准备工作。5.2 基本应急5.2.1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范围、性质和影响程度决定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5.2.2 事发地海关单位基本应急反应:(1)立即启动本级应急预案全力进行处置,及时控制事态,同时向关应急办报告先期处理情况。(2)事发地海关单位主要领导应赶赴现场,指挥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发展,努力减少损失,维护口岸进出境秩序。(3)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下列应对措施:实施紧急疏散和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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