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某工厂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遇到两个棘手问题:员工甲 2008年 1月 1日进厂,但工厂一直没与员工甲签订劳动合同,员 工甲知道工厂如果不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依法需要向其支付双倍的工资, 因 此一直不动声色。直至 2008年 5月 1日,工厂对劳动合同进行了一次普查,才 发现与员工甲漏签了劳动合同, 工厂表示要与员工甲补签劳动合同, 员工甲同意 补签,但是工厂要先支付其 2008年 1月至 4月的另一倍工资,否则,员工甲只 愿意将补签劳动合同日期订在 2008年 5月 1日。员工乙系工厂的一名老员工,工厂 2008年前一直都没有与其签订劳动合 同, 工厂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按月支付员工乙每月工资, 2008年 1月 1日新法 实施后, 工厂决定与员工乙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将其原来的福利待遇通过合同进 行明确,员工乙一直以工厂工资低为理由拒绝与工厂签订劳动合同。本期问题 :工厂应当如何处理上述两个案件较为妥当?专家点评:法条索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