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水利工程质量建设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确保在全县范围内的水利工程,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明确各阶段的工作程序,明确各步骤的责任人,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依据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乌什县的实际情况制定。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水利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和水利行业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批准的设计文件及工程合同中对兴建的水利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第四条 在全县范围内所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均执行本制度。第五条 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当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第六条 水利局质量监督检查分站负责全县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建立质量监督体系,强化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检测工作,推行全面质量管理。第七条 水利局质量监督检查分站的主要职责:一、 贯彻执行国家、部、自治区和地区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及规程、规范。二、 负责监督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在其资质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