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500 立方米/年板皮加工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汶上县中甫木材加工厂编制日期:2018 年 9 月国家环境保护部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
2、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 500 立方米/年板皮加工项目建设单位 汶上县中甫木材加工厂法人代表 刘含中 联系人 刘含中通讯地址 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寅寺镇腰楼村联系电话 18653678676 传真 - 邮政编码 272500建设地点 汶上县寅寺镇西场村东北 40m 处立项审批单位 汶上县发展和改革局
3、批准文号 2018-370830-20-03-049776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2012 木片加工占地面积(平方米) 2800绿化面积(平方米) -总投资(万元) 1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2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20%评价经费(万元) 投产日期 2018 年 10 月工程内容及规模:一、工程规模:1、项目由来木皮(veneer)及其贴面装饰业起步于上世纪 50 年代,经半个世纪的发展,已具备了相当的规模。特别是近二十年来,随着我国家具制造业及装饰装修行业的跳跃式增长,其发展更是突飞猛进。采用原木直接刨切出来的木皮,根据制材与刨切方式的不同,可制成直纹、花纹、半花
4、纹、波纹等多种纹理,刨切出来的木皮在规格上也会出现多种。天然木皮具有木材的自然纯朴香味、质感强烈,其特殊而无规律的纹理有着出神入化的艺术魅力,能给人以回归自然的原始心动和美的艺术享受。鉴于木皮具有较大的市场潜力,结合自身的资金和技术优势以及项目区域周边的人力资源优势,汶上县中甫木材加工厂决定投资 10 万元建设 500 立方米/年板皮加工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第 682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 2 -名录(2018 修订)等有关条款规定,该项目需完善环境影响评价手续。该项目属于“九、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
5、、草制品业 24、锯材、木片加工、木制品制造”中“其他类”,该项目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因此,项目投资方委托我单位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公司在接受委托后,对厂址周围环境状况进行了实地调查,收集了当地有关环境资料,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2、产业政策符合性(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2013 年第 21 号令修正版)未对本项目的生产工艺技术和生产规模作出鼓励、淘汰和限制的规定。本项目于2018 年 9 月取得了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 2018-370830-20-03-049776),因此本项目可视为
6、允许类项目。(2)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实施的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对本项目未做出限制和禁止的规定,故本项目属允许类项目。根据以上分析,本项目属于允许发展的产业,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3、环境管理及规范符合性分析(1)项目与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 年)符合性分析根据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 年)(环水体2017142 号) ,本项目所在济宁市属于重点流域中的淮河流域。本建项目与该规划的符合情况见下表。表 1-1 项目与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 年)的符合性
7、分析要求 符合性严格环境准入。根据控制单元水质目标和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细化功能分区,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江苏太湖流域停止审批增加氮磷污染物排放的新建工业项目,沿江地区严格限制新建高污染化工项目,沿海地区严格控制新建医药、农药和染料中间体项目;提高贵州乌江、清水江流域新建磷化工项目磷石膏综合利用率;福建闽江水口电站以上流域范围禁止新建、扩建制革项目,严控新建、扩建植物制浆、印染项目,九龙江北溪江东北引桥闸以上、西溪桥闸以上流域范围禁止新建、扩建造纸、制革、电镀、漂染行业工业项目。本项目为单板加工项目,不在以上禁止改扩建项目之列。(一)促进产业转型发展优化空间布局。新建企业原则上均应建在工业
8、集聚区。推进企业向依法合规设立、环保设施齐全、符合规划环评要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不- 3 -求的工业集聚区集中,并实施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七大重点流域干流及一级支流沿岸,切实开展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重点行业企业的空间分布优化,合理布局生产装置及危险化学品仓储等设施。造纸、印染等重点行业主要分布区域新建、改建、扩建该行业项目要实行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有序推进产业梯度转移,强化承接产业转移区域的环境监管。完善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实现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入园企业应在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接入
9、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总排口应安装自动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属于造纸、印染等重污染项目。强化水环境承载能力约束作用。建立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实行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已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要统筹衔接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总量,实施水污染物削减方案,加快调整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现状水质劣于类的优先控制单元全部实施行业内改扩建项目重点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黄河流域湟水河、渭河、汾河等重要支流要控制造纸、煤炭和石油开采、氮肥化工、煤化工及金属冶炼等行业发展速度和经济规模。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不属于造纸、印染等重污染项目。全面取缔“十小”企
10、业。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以广东省电镀、四川省造纸、河北省制革、山西省炼焦等为重点,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本项目为单板加工项目,不属于“十小”企业。(二)提升工业清洁生产水平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以区域性特征行业为重点,鼓励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或者地方排放标准的企业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2017 年底前,造纸行业力争完成纸浆无元素氯漂白改造或采取其他低污染制浆技术,钢铁企业焦炉完成干熄焦技术改造,氮肥行业尿素生产完成工艺冷凝液水解解析技术改造,
11、印染行业实施低排水染整工艺改造,制药(抗生素、维生素)行业实施绿色酶法生产技术改造,制革行业实施铬减量化技术改造。本项目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不外排。加强工业污染源排放情况监管。2018 年底前,各地完成所有行业污染物排放情况评估工作,全面排查工业污染源超标排放、偷排偷放等问题。根据区域污染排放特点与环境质量改善要求,逐步实现将所有工业污染源纳入在线监控范围,及时发现超标排放行为。深化网格化监管制度,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全面落实“双随机”制度,加强日常环境执法工作。本项目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不外排。(三)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 加大超标排放整治力度
12、。对超标和超总量的企业予以“黄牌”警示,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明确落实整改的措施、责任和时限;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依法提请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限期停业、关闭;对城市建成区内污染超标企业实施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持续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依法严肃查本项目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不外排。- 4 -处偷排偷放、数据造假、屡查屡犯的企业;对涉嫌犯罪的人员,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及时向社会公布违法企业及其法人和主要责任人名单、违法事实和处罚措施等信息,充分发挥负面典型案例的震慑警示作用。地方各级环保部门根据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
13、戒的合作备忘录 (发改财金20161580号)的要求,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依法依规对违法排污单位及相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十三五”期间,每年分季度向社会公布“黄牌”和“红牌”企业名单,实施分类管理;加大抽查核查力度,对企业超标现象普遍、超标企业集中地区的地方政府采取公示、挂牌督办、公开约谈、区域限批等措施。加强企业污染防治指导。完善行业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有序衔接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督促、指导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严格开展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提高企业的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水平。本项目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不外排。由上表可见,项目满足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
14、016-2020 年)的要求。(2)本项目与山东省 2013-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和山东省 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 年)符合性分析根据山东省 2013-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和山东省 2013-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 年)文件的规定,本项目与该规划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 1-2 项目与山东省 2013-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符合性分析要求 本项目符合性山东省 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全面淘汰燃煤小锅炉,到2015年底前,城市建成区、热力管网覆盖范围内,除保留必要的应
15、急、调峰供热锅炉外,淘汰全部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茶浴炉。将工业企业纳入集中供热范围,2017年底前,现有各类工业园区与工业集中区硬实施热电联产活集中供热改造,全面取消分散的自备燃煤锅炉;不在大型热源管网覆盖范围内的,每个工业园区只保留一个燃煤热源。在供热供气管网覆盖不到的其他地区,改用型煤或洁净煤。本项目不使用锅炉。严格环境准入城市建成区、工业园区禁止新建2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生物质锅炉,其他地区禁止新建1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生物质锅炉。本项目不使用锅炉。山东省2013-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
16、20 年)加强污染源执法监落实国家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管要求,加强工业炉窑、工业无组织排放、VOCs污染治理等环境执本项目粉尘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进一步减少无组- 5 -管 法 织废气排放。由上表可见,本项目满足山东省 2013-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和山东省2013-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 年)文件的规定的要求。(3)本项目与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中的规定,本次生态保护红线只针对山东省陆域范围进行划定,主要包括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能区、生态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根据主导生态功能生态保护红线区分属生物多样性维护、水
17、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土壤保持防风固沙 4 种生态功能类型。项目位于汶上县寅寺镇西场村东北 40m 处,对照汶上县生态红线规划图,与项目区域最近的生态保护红线区为汶上县莲花湖湿地土壤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JN-B2-01),红线概况见下表。表 1-3 与项目最近的生态红线区域情况表外边界 类红线区名称 边界描述 面积(km 2)边界描述面积(km 2)生态功能 类型 备注汶上莲花湖湿地土壤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汶上县中部南北向的狭长地带21.93汶上县中部南北向的狭长地带2.06 土壤保 持 湿地为汶上莲花湖省级湿地公园。该区块为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对应 SD-08-B2-01 区块本项目距离汶上县
18、莲花湖湿地土壤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JN-B2-01)4.2km ,与规划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无相交。因此,本项目符合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中的要求。(4)本项目与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 号)中的规定,本项目与该文件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 1-4 本项目与“ 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内容 本项目符合性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汶上县寅寺镇西场村东北 40m 处,项目中心坐标东经116.424222,北纬 35.758406,距离红线区最近距离约为 4.2km,不在汶上县莲花湖湿地土壤保持生态保护
19、红线区(JN-B2-01)范围内。与规划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无相交,符合生态红线要求。详见附图 2环境质量底线 汶上县 7 月份大气环境质量 SO2、NO 2、PM 10 和 PM2.5 均能满足国家环- 6 -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的二级标准限值,汶上县空气质量较好。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营运过程中消耗一定的电源等资源消耗,且本项目不使用锅炉,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负面清单当地未实施负面清单,本项目利用已经建成的生产车间,不新建构筑物,本项目不使用锅炉,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由上表可见,本项目满足关于以改善环境质
20、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 号)的要求。4、选址合理本项目选址在汶上县寅寺镇西场村东北 40m 处,占地内无不良地质,适宜建厂;项目生产运营过程中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周围具有水、电、暖供应有保障,交通便利等条件,满足卫生及环境防护距离的要求,周围没有风景名胜区、生态脆弱带等。本项目占地属于规划的建设用地,符合汶上县寅寺镇总体发展规划,故本项目选址合理。二、工程内容:1、项目概况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项目厂址位于汶上县寅寺镇西场村东北 40m 处(地理位置见图 1),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木皮生产设施以及辅助设施和公用工程等。项目
21、总投资1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2 万元,总占地面积 2800m2,总建筑面积 925m2;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 500 立方米单板的生产规模,职工定员 6 人,全年生产时间 300 天,2400小时。该项目经济技术指标见表 1-5。表 1-5 本项目经济技术指标一览表序 号 项 目 名 称 单 位 数 量 备一 生产规模1 单板 立方米/a 500二 年操作日 d 300 2400h三 主要原辅料用量1 梧桐木原木 立方米/a 1000四 公用工程消耗量1 水 m3/a 902 电 万 kWh/a 0.8五 全厂定员 人 6六 厂区占地面积 m2 2800七 总建筑面积 m2 925- 7
22、-2、项目组成本项目组成见表 1-6。表 1-6 本项目组成工程类别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备注主体工程 生产车间 1 座,1 层,建筑面积 100m2,砖混结构,主要设旋切机2 台、找圆机 1 台,主要用于旋皮等工序存放。年产 500 立方米单板储运工程 仓库 3 座,1 层,建筑面积 800m2,砖混结构,主要用于产品的存放。配套工程 办公室 1 座,1F,建筑面积 25m2,主要用于办公经营管理。供水 本项目用水依托寅寺镇供水管网,项目总用水量约90m3/a。排水 本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网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公用工程供电 本项目用电由寅寺镇供电站负责提供,依托
23、村级变压器,年用电量约 0.8 万 kWh/a废气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旋切粉尘,采取车间强制通风等措施 达标排放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1 处、3m3)处理后外运堆肥,不外排 资源化利用噪声 减振、隔声等措施。 达标排放树皮、木屑等下脚料: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外售(固废间一间、占地 100m2) 。环保工程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卫生填埋。零排放3、产品方案本项目主要产品方案见表 1-7。表 1-7 本项目产品方案产品名称 单位 产量 备注桐木单板 立方米/a 500 含水率 8-15%,密度 326kg/m34、总平面布置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 2800m2,项目区场地呈长方形,工程场地地
24、形平坦。本项目主要建筑包括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室等。本项目根据项目的地理位置特点和地形地势以及气象条件等情况对厂区建筑物进行了较为合理的分布。本项目厂区总平面布置见附图 3,主要建筑物情况见表 1-8。表 1-8 本项目主要建筑物一览表编号 工程名称 长宽高 结构 数量 建筑面积 (m 2) 备注1 生产车间 20m5m3.5m,1F 砖混 1 1002 仓库 - 砖混 2 7003 固废暂存间 25m4m4m,1F 砖混 1 1004 办公室 5m5m3m,1F 砖混 1 25- 8 -合计 9255、主要原辅材料及动力消耗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动力消耗见表 1-9。表 1-9 本项目主要原辅
25、材料及动力消耗一览表序号 名称 单位 年消耗量 备注1 梧桐原木 立方米/a 1000 含水率 52%,密度 370kg/m32 水 m3/a 90 自来水3 电 万 kWh/a 0.86、主要设备本项目主要设备见表 1-10。表 1-10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用途 备注1 找圆机 台 1 去皮2 旋切机 台 2 去皮、旋切6、公用工程(1)供电:本项目供电由寅寺镇变电站负责提供,依托村级变压器,项目年用电量约 0.8 万 kWh。(2)供水:本项目原料为鲜梧桐木,其含水量较高,生产工序不采用降尘用水。本项目供水水源为当地供水管网供给,用水环节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一次水用水量约 90m3/a。本项目水平衡见表 1-11 及图 1-1。表 1-11 本项目用水情况一览表用水环节 用水规模 用水定额 用水量(m 3/a) 来源生活用水 6 人不住宿 50L/人d 90 一次水合计 90 一次水一 次 水 化 粪 池职 工 生 活损 耗 1872 外 运 堆 肥72图 1-1 本项目水平衡图(单位:m 3/a)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单位租赁现有空车间,项目区目前为闲置状态,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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