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5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丙级及以下)申报材料:1、建设行政许可申请书;2、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申请表 ;3、工商营业执照等法人资格证明材料;4、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学历证书、职称证书;5、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明、职称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离职证明等;6、技术装备和工作场所等证明材料; 7、完成城乡规划编制项目情况。(初次申请可不提供)丙级及以下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流程(法定时限:20 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0 个工作日)申 请申请人向服务窗口提交相关资料。(网上申报、现场申报)审 核行政审批科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起草准予行政许
2、可决定书等批复文件。受 理符合受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服务窗口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和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网上预审、现场审查)不属本单位办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网上回复、现场回复)审 批行政审批科科长审核后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及档案资料报分管局长、局长签署意见。申请材料不齐全、不规范,出具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全面告知(网上回复、现场回复)办 结窗口将许可决定书送达申请单位,并向省住建厅备案。或送达不予许可决定书,并说明理由不予许可,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申 请申请人向服务窗口提交相关资料。(网上申报、现场申报)106 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
3、发申报材料:(一)划拨形式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3、项目批准或者核准、备案文件;4、标示拟用地范围 1:500 或者 1:1000 的现状地形图(包括图纸和电子文件);5、需要征求意见的,应当提供相关部门意见;6、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7、土地部门的预审文件。(二)出让形式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附具规划条件及附图);3、项目批准或者核准、备案文件;4、标示拟用地范围 1:500 或者 1:1000 的现状地形图(包括图纸和电子文件);5、需要征求意见的,应当提供相关部门意见;6
4、、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信息公开通过沧州市城乡规划网向社会公布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流程图(法定时限:20 个工作日;承诺时限:2 个工作日)申 请申请人向服务窗口提交相关资料。(网上申报、现场申报)不予许可,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申请材料不齐全、不规范,出具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全面告知(网上回复、现场回复)审 批行政审批科科长审核后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及档案资料报分管局长、局长签署意见。承诺时限:当天不属本单位办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网上回复、现场回复)办 结服务窗口制作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向申请人送达。或送达不予许可决定书,并说明理由受 理符合受
5、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服务窗口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和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网上预审、现场审查)承诺时限:即办审 核行政审批科科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做出审核意见,起草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等批复文件承诺时限:当天信息公开通过沧州市城乡规划网向社会公布107 建设工程(含临时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申报材料: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2、1:500 或 1:1000 地形图(包括图纸和电子文件);3、经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或总平面设计图原件及批复文件;4、已批准的建筑方案效果图(A3 尺寸)1 份及建筑施工图 2 套(平、立、剖面图和图纸目录单、建筑
6、设计总说明、总平面布置图);5、项目公示资料;6、土地使用权属证明或建设用地批准文件;7、有关部门意见(发改、环保、人防、住建等,房地产开发项目可提供房地产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联合审图文件);对城市安全、周边环境等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建设项目,应当提交说明材料和技术依据;8、规划技术服务报告;9、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流程图(法定时限:20 个工作日;承诺时限:3 个工作日)申 请申请人向服务窗口提交相关资料。(网上申报、现场申报)申请材料不齐全、不规范,出具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全面告知(网上回复、现场回复)不属本单位办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
7、书(网上回复、现场回复)受 理符合受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服务窗口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和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网上预审、现场审查)审 核行政审批科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起草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等批复文件。不予许可,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审 批行政审批科科长审核后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及档案资料报分管局长、局长签署意见。办 结服务窗口制作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人按相关要求缴费,凭缴费凭证领取证书。或送达不予许可决定书,并说明理由信息公开通过沧州市城乡规划网向社会公布108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申报材料:1、建设项目选址申请;2、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3、建设项
8、目拟选位置和用地界限的 1:500 或1:1000,1:2000 地形图(包括图纸和电子文件);4、对城市安全、周边环境等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建设项目,提供建设项目选址论证报告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5、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流程图(法定时限:20 个工作日;承诺时限:2 个工作日)申请人向服务窗口提交相关资料。(网上申报、现场申报)审 核行政审批科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起草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等批复文件。受 理符合受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服务窗口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和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网上预审、现场审查)不属本单位办理,出具不予受理通
9、知书(网上回复、现场回复)审 批行政审批科科长审核后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及档案资料报分管局长、局长签署意见。申请材料不齐全、不规范,出具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全面告知(网上回复、现场回复)办 结服务窗口制作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并向申请人送达。或送达不予许可决定书,并说明理由信息公开通过沧州市城乡规划网向社会公布不予许可,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109 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认可申报材料:1、行政许可申请书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批复(原件)3、盖有“沧州市城乡规划局”印章的定位图4、盖有“沧州市城乡规划局”印章或“联合审图专用章”印章的施工图5、盖有“沧州市城乡规划局”印章修建性
10、详细规划6、有关规划变更的,提供审批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7、法人委托书,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8、依法取得相应测绘资质证书的单位测绘的竣工图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流程图(法定时限:20 个工作日;承诺时限:3 个工作日)申 请申请人向服务窗口提交相关资料。(网上申报、现场申报)申请材料不齐全、不规范,出具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全面告知(网上回复、现场回复)不属本单位办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网上回复、现场回复)受 理符合受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服务窗口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和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网上预审、现场审查)不予许可,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审 核行政审批科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起草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等批复文件。审 批行政审批科长审核后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及档案资料报分管局长、局长签署意见。 办 结服务窗口制作竣工验收合格证,向申请人送达或送达不予许可决定书,并说明理由信息公开通过沧州市城乡规划网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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