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大部制背景下中国环境管理体制之反思与重构以环境保护法第7条的修改为视角高晓露2012-10-26 15:31:35来源:财政监督2012年6期【摘要】:中国环境管理体制至今已经历了初始、形成以及逐步完善三个发展阶段。基于环境保护法第7条而建立起来的现行环境管理体制在组织结构、职权结构以及权力运行机制等方面仍存在问题,已远远不能适应大部制改革以及中国环境保护实践的需要。究其原因,主要根源于环境保护法第7条的规定。为此,应修改环境保护法第7条,将环保部门的职能由统管改为综合协调,同时合理设置环境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分工,完善环境管理权力的运行机制。【关键词】: 大部制改革 环境保护法 环境管理体制大部制改革是中国为了推进政府事务综合管理与协调,按综合管理职能合并政府部门,组成超级大部的政府组织体制。大部制改革重点不在于合并或新设部委,而在于部门之间职能的重新梳理和整合。经过2008年的政府机构改革,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升格为环境保护部,成为国务院组成部门,拥有了人们所期待的“话语权”与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