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wenke99.com/d-8916760.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本文(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删掉这五条(共6页).doc)为本站会员(晟***)主动上传,文客久久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文客久久(发送邮件至hr@wenke99.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习大大主席令: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删掉这五条导读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是以药品监督管理为中心内容,本次改动主要是减少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许可证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变更和注销环节,以及根据最新药品价格管理改革方向正式将药品价格“市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是以药品监督管理为中心内容,本次改动主要是减少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许可证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变更和注销环节,以及根据最新药品价格管理改革方向正式将药品价格“市场化”。具体修订内容如下:一、删去第七条第一款中的“凭药品生产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2013年12月28日第六次修订版第七条第一款原文:“开办药品生产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生产许可证,凭药品生产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无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不得生产药品。”预计修订后的法规:“开办药品生产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