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章程本章程经2006年6月25日第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中文名称:中国环境科学学会英文名称:Chinese Society For Environmental Sciences英文缩写:CSES第二条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以下简称本会)是全国环境科技工作者、环境工程技术人员、环境教育工作者、环境管理者、关心支持环保科技工作的科技实业家及社会知名人士(以下统称环境科技工作者)和相关团体自愿结成并经过民政部核准、依法注册登记的、非营利性的环境科技社会团体(民间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环境科技工作者的纽带和桥梁,是我国发展环境科技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是全国环境保护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公德。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实施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