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18 年哲学学院博士招生专业复试方案一、复试资格初试达到黑龙江大学 2018 年博士招生考试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照二级学科招生专业,以 120%的比例进入复试。二、录取总成绩构成及权重、计算公式1.录取总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2.初试成绩权重占录取总成绩 40%;复试成绩权重占录取总成绩的60%,录取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3.复试成绩:满分 100 分,60 分为及格。面试组面试时导师与其他面试专家分别打分,导师所打分数权重占复试成绩的 60%,其他面试专家打分的平均分权重占复试成绩的 40%。导师打分及其他专家打分情况一并记入面试记录。4.录取总成绩计
2、算公式: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3)*40%+(导师打分*60%+其他面试专家打分的平均分*40%)*60%。三、复试内容与形式1.复试科目:科研创新能力测试。2.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政治理论课和两门硕士阶段专业基础课。3.复试具体内容及形式:2复试内容包括两部分,研究计划(50 分),科研综合能力(50 分)。研究计划主要考察学生独立提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专业的问题取向,以及与导师的研究方向的契合度;科研综合能力主要考核学生的创新能力,内容包括学科问题的前沿性和针对性,学术观点的鲜明性和创新性,分析论证的明晰性、深刻性,学术用语的规范性。复试形式:按招生专业博士生导师组成复试考核小组,由
3、 5-7 名招生导师组成,招生导师数不足时,可邀请本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作为面试组成员。申请人首先进行研究计划陈述,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然后,申请人就导师组所提问题进行答辩,内容涉及视角,论证,分析及创新性等。四、录取规则1.复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2.复试成绩及格的考生,按照二级学科招生专业,以录取总成绩排名,根据总成绩排名顺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3.通过复试考核,未被所报考导师录取的考生,可由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导师择优录取。拟招生导师的录取次序由导师组先行确定,考生复试成绩中的导师成绩(60%权重)以拟招生导师的打分作为认定依据,根据录取总成绩高低依次录取。4.其他未尽事宜由哲学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哲学学院2018 年 4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