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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奖励资金使用备案表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组织机构代码: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大气污染物自动监控排口名称: 年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奖励金额: (万元)奖励获得者基本信息 序号 姓名 职务级别 所属岗位、工组 分配奖励金额 奖金是否已到位 市环保局备案意见: 经办人: 年 月 日 市财政局备案意见: 经办人: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本表一式三份,填报单位留存一份,一份送达市环保局,一份送达市财政局; 2“大气污染物自动监控排口名称”需写明所有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通过有效性审核的大气污染源排口名称; 3. 奖励获得者相关信息的填写必须完整、准确,“所属岗位、工组”中需写明该工作人员直接涉及污染源排口的名称; 4. 备案表经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同意备案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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