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教学实践报告报告题目 姓 名 学 院 专 业 学 号 批阅教师 成 绩 批阅时间 200 年 月 日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研究生处制表年 月 日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教学实践报告学院: 专业: 填表时间: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民 族实践单位 实践指导教师教学起止时间 月 日至 月 日 累计课时数 小时主要教学内容个人小结个人签字: 年 月 日实践单位意见 单位公盖年 月 日指导教师意见 教师签字: 年 月 日学院学科组意见 负责人签字: (学院公章) 年 月 日说 明一、教学实践成绩根据实践表现、报告(论文)水平两部分评定。二、教学实践表现参照以
2、下几个方面进行评定1.教学态度是否端正,是否严格遵守实践单位有关教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2.基本理论、基本概念是否清晰;教学内容是否充实、娴熟;课程设计是否合理;难点重点是否突出等。3.是否使用先进的教学手段和方式;课堂气氛是否轻松、活跃。4.其他与教学有关的评价内容。三、教学实践报告中论文部分参照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定1.选题的实用性、分析的科学性和体系的严整性;2.获题资料是否丰富、处理资料是否科学、严谨;3.综合运用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深度,归纳、概括及运算能力;4.文字表达能力,文章的逻辑性。四、报告按优、良、合格、不合格四级计分。五、报告用钢笔誊写或用计算机打印。六、报告在教学实践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做出总结,交送各二级学院(部、所、中心)研究生工作秘书处,成绩由指导教师及学科组有关教师做出评价、给出评语和成绩后,统一报研究生处。七、没有教学实践报告成绩的同学不得毕业。八、该报告一式两份,分别存于二级学院(部、所、中心)和研究生处。附:研究生教学实践报告(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