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尼勒克县四小 安全工作规章制度 1、学校安全教育要本着保护学生、教育先行、明确责任、教管结合、注重实效、妥善处理的方针,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日程。 2、学校要成立由校长、班主任为主要成员的安全教育领导组,责成专人具体负责组织、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3、学校的工作计划、教学计划、过程管理、学期学年的终结管理,都要把安全教育放在应有的突出位置,做到警钟常鸣,常抓不懈。 4、建立学校安全日制度。每年三月份最后一周的星期一为全国“安全教育日”,每月第一周的星期一为全校性安全教育日,要组织师生进行专题性、系列性安全知识教育 ,并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进行各类安全技术训练,还要向家长宣传安全知识。安全教育日要有
2、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有检查、有考核,安全教育要遵循内容丰富、生动活泼、形式多样、小型为主的原则。 5、安全知识的教育除应注重非紧急状态下各种自我、互相保护的教育及能力的训练外,更应重视紧急状态下各种自我、互相保护和应急能力的训练,做到防范、应急一起抓。 6、学校要组织教职工学习中小学安全须知和安全工作法规,做到人人懂安全知识,人人抓安全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7、安全教育要因地、因时、因校因人制宜。根据学校 所处的不同环境和学生年龄、心理、生理差异,从入学到毕业分阶段地实施全程教育和全员教育。要根据地域特点,定期进行防火、防电、防盗、防交通事故等安全教育。要适应季节变化的规律,冬季重点做
3、好防煤气中毒、防呼吸道传染病事故教育,春夏秋重点做好防洪、防电、防溺水、避雷电、防暑、防食物中毒等教育。 8、重视学校体育活动(体育课、课外体育活动)中的安全教育。体育教师必须加强技术指导和安全保护教育,进行学生自我保护,互相保护能力的训练,做好体育运动时的卫生保健指导,使学生懂得锻炼和保护的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和注意事项 。 9、搞好学校的饮食卫生,把好食品质量关。炊事员定期体检。共同防止食物中毒的发生。 10、重视劳动教育。学校要按照安全、无毒无害和力所能及的原则安排勤工俭学等公益劳动,并进行劳动前的教育,使学生在劳动过程中自觉遵守劳动规则和劳动纪律。 11、要给学生传授公路交通方面
4、的安全常识,特别要重视对学生进行安全通过公路交通干线、十字路口的交通常识教育。 12、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时,要注重对学生的心理咨询和疏导,注意学生在生活、学习过程中的特殊性,帮助学生克服各种心理障碍,从而增加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3、师 生外出时,要进行有关安全教育,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禁乘坐无证车辆。 14、学校要定期对学校的建筑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把安全隐患降到最低程度。每次检查要有详细记录。 15、学生到校和放学回家,学校要有组织的让学生结伴而行,不允许单独行动。 16、学校对学生实行 24 小时监护,并培养学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和技巧。 尼勒克县第四小 四小 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度 第
5、一条 为全面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明确学校 各岗位的安全工作职责,增强全体教职工的安全工作责任感,营造安全工作人人有责的良好工作氛围,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安全工作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对学校工作负全面职责,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安全工作职责如下: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法制观念,将安全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掌握和自觉遵守国家的各类安全法律、法规。 (二)全面负责领导学校安全工作,分配安全工作任务,审定安全工作计划,总结安全工作。 (三)建立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和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与学校各部门和全体教职工签订安全工作
6、责任书。 (四)组织全体师生学习、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对全体师生进行安全方面的教育。 (五)参加上级有关安全工作会议及学习培训,定期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部署安全工作。 (六)定期检查学校安全工作,及时了解安全情况,落实学校各类大型活动安全措施和审批权限,指导安全工作。 (七)做好安全方面紧急情况下的总指挥工作。 (八)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学校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安全系数。 第三条 书记是学校党组织的负责人,领导学校的 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其安全工作职责如下: (一)协助校长,认真落实有关安全工作的政策法规。 (二)加强各处室部门联系工作,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 (三)加
7、强学生思想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学生违法犯罪行为,杜绝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 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主抓学校安全工作,其职责如下: (一)组织实施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意见,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措施及各种规章制度。 (二)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 (三)组织做好学校各项 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师生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四)定期组织开展学校安全检查工作,检查学校各种设备设施和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五)落实校区安全值班工作,加强对各种执勤及巡逻人员的管理和检查,增强其工作责任心。 (六)聘请有关人员对师生进行安全
8、教育。 (七)与辖区有关部门取得联系,综合整治校园周边治安环境。 (八)完成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计划、汇报、总结、调研执行、情况反映等专项材料。 (九)接受并处理学校安全工作紧急情况信息。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务,并做好安全工作总结。 第五条 分管教学的副 校长是教育教学安全责任人,主要职责有: (一)督促全校教师严格落实教学常规。特别是认真落实体育课、劳动课等课的教学常规,防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二)对必须外出进行校外教学的课要认真审批,督促其严密组织。 (三)督促全校教师加强师德修养,关爱学生,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杜绝
9、因体罚和心灵虐待造成对学生的伤害事件,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四)督促指导教师把学生安全作为教育教学的第一要事,摆在首位,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安全规定,依法 办事,依法教学。 (五)督查班主任、值班教师、值班职员对课间活动安全的教育管理,杜绝课间责任安全事故。 第六条 分管后勤的副校长是学校设施设备安全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有: (一)制定学校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做好学校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对学校建筑物、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 (三)加强对食堂、生活服务部的管理,确保学校食品安全。 (四)加强学校宿舍管理,确保师生宿舍
10、安全。 (五)督促有关人员做好防盗工作,维护学校财产安全。 (六)加强全校的安全设施建设,确保 校园安全。 第七条 政教处在分管副校长领导下,负责学生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利用宣传栏、板报、橱窗、广播站等,定期开展交通、防火、防盗、防溺水、防雷击等安全专题宣传。 (二)利用班会、知识讲座、国旗下讲话等形式,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对学生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和安全防范教育,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三)负责抓好学生春秋游、野餐、夏令营等集体活动的安全工作。 (四)负责学生思想教育和行为习惯教育和文明礼仪教育,及时排查调处学生中的矛盾隐患,杜绝斗殴等恶性事件的发生。 (五)重视对
11、学生的 自我保健和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心理偏差和行为偏差学生档案,落实帮教措施,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六)做好与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工作,及时消除治安隐患。 (七)制定完善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师生进行应急疏散、消防逃生、紧急救护等应急演练活动,增强广大师生的防范能力和自救自护能力。 (八)落实值周值日制度,督促指导值周值日人员做好课间学生安全管理工作。 (九)加强对保安人员、门卫管理员、寝室管理员等岗位的管理和督查,落实安全责任。 (十)指导班主任做好与家长的联系工作,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第八条 教务处在分管副校长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安全,主要职责是: (一)
12、加强对任课教师的安全意识教育,制定落实教学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二)监督检查上课期间学生安全和课堂教学纪律情况。 (三)负责全校实验室、仪器室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实验室、仪器室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药品要专人负责、严格按规程管理和使用。 (四)负责师生参加各类教学活动、教科研活动、外出竞赛活动的教师和学生的安全工作。 (五)参与安全事故的紧急救援工作,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第九条 总务处负责校园、校舍、物资财务的安全, 其主要职能是: (一)落实后勤工作人员安全岗位责任,组织后勤职工安全法规、安全常识学习培训。 (二)加强校舍、设施设备的管理,定期组织检查,定期维修保养,排除安全隐患。
13、(三)加强对食堂、生活服务部等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督管理,确保不发生师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 (四)做好学校宿舍、食堂、实验室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做到制度完善、设施完好、人员到位、责任落实。 (五)负责校内车辆和交通秩序的管理,做到停放有序,防范交通事故的发生。 (六)做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门卫管理,落实值班制度、巡逻制度等各项安全保卫 制度,严防偷盗现象和各种破坏活动发生,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七)密切与辖区公安部门的联系,加强警校共建,维护学校治安稳定。 第十条 学校财务人员的安全工作职责是: (一)树立安全防范的意识,经常检查存放现金、票证的房屋门窗、保险柜和防盗设备,
14、保证安全、牢固、有效。 (二)现金、票证专人负责,妥善保管。 (三)会计、出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银行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坚持按最低限额保存现金和票证。 (四)向银行送存大额现金,必须申请由学校派专人专车办理。 (五)注意防火安全,经常检查防火设施是否安全 有效,禁止将火种带入财务室。 第十一条 班主任是本班学生安全责任人,负责对学生进行管理和教育,其主要职责是: (一)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掌握安全常识,提高学生自身保护能力。 (二)平时要加强教室等学生学习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随时向学校报告,及时采取措施。 (三)落实上级有关安全工作要求和学校安全
15、工作规章制度,根据实际建立班级安全制度。 (四)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和行为习惯教育,随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向,化解学生间的矛盾冲突,预防打架斗殴等伤害事故的发生。 (五 )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防止学生中出现严重的心理问题,杜绝隐性安全问题。 (六)了解掌握行为偏激学生、心理问题学生、特殊体质学生情况,及时向学校汇报并建立档案,制定落实帮教措施。 (七)本班学生参加校内外各类活动要精心组织,亲自带队,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八)做好学生课间、午间活动的安全监管工作,随时了解学生上学、放学途中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教育。 (九)密切与家长的联系,主动向家长反映学生在校情况,学校非正常放假、重
16、大活动等信息要及时告知家长,学生非正常缺课、身体不适、发生意外伤害等要立即通知家 长。 (十)万一发生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学校并及时进行有效的救护。 第十二条 任课教师是课堂教学安全负责人,对本堂课教学学生的安全直接负责,并协助班主任做好各项安全管理教育工作,其主要职责有: (一)坚持落实讲课前清点学生人数制度,如发现学生缺席,应及时与班主任联系查明原因。 (二)熟悉所教学科的教学常规,严格落实教学常规的有关规定,特别是要认真落实体育课、劳动课、自然课等强实践性课程的教学常规,防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三)要随时留心课堂中出现的各种异常现象(如对体弱学生),出现异常要及时采取有效措 施,处
17、理好各种异常偶发事件,并报告班主任和学校。 (四)关心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五)对必须外出进行校外教学的课,要事先报告学校,经批准后,方可外出;未经允许,不得外出。 (六)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规定。 (七)在本堂课以外发现各类安全隐患和事故,都必须及时处置、及时报告。 第十三条 值班领导对值班期间学校治安情况负责,其主要职责有: (一)工作日带班期间随时听取值班人员汇报,及时处理有关情况。 (二)随时检查值班教师上岗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 (三) 组织值班教师检查学生早上到校、晚上放学、课间活动、午间活动、出操、晚自习、就寝等情况。 (四)带班期间 24 小时开通手机,保证联络畅通。 (五)注意师生思想动态,及时搜集意见,并反馈有关领导或部门。 第十四条 值周值日教师负责维护值周值日期间的学校治安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