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门市临时建筑工程规划业务申请表收件日期: 2018年01月10日 编号:建设单位(个人、身份证号) 张三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编号4407*项目名称 江门市堤东路129号规划项目核发临时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法定代表人 或负责人 李四建设地址 江门市堤东路129号 项目类别联 系 人 张三 电 话 13800138000设计单位 电 话 设计证书编号用地权属单位或业主意见(用地权属单位或业主盖章)项目性质 新建 扩建 改建 迁建 补办 续期 室外装修及门面招牌 (在内打) 建 设 规 模项目内容(用途) 用地总面积 幢数、层数 长度(m) 高度(m) 建筑总面积申请内容及理由(内容较多的可另
2、附说明)张三申请在江门市堤东路129号的江门市堤东路129号规划项目核发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人承诺本申请方承诺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及数据的准确性(含一式多份图纸的一致性及电子文件与图纸的一致性)负责,若有任何虚报、瞒报、造假等不正当手段,申请方自愿承担虚报、瞒报、造假等不正当手段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若有书面材料需通知申请人,可按本表填写的通讯地址邮寄送达。申请单位(人)(签章):张三2018年01月10日 属地意见 (盖章)负责人签名:年 月 日临时建筑工程规划业务申请必备资料一、核发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申请表1份;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适用于个人,核原件)
3、;3、委托证明文件(适用于委托代办的)1份;4、 国有土地使用证及附图复印件1份(核原件) 。5、已批临时建筑规划总平面图1份(办理后退回) 。6、临时建筑设计图一式三份(村镇项目需一式五份,临主要街道的包括彩色透视图) 。7、临时建筑设计图电子文件1份(需提供彩色透视图的包括彩色透视图的电子文件) 。二、 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续期1、申请表1份;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适用于个人,核原件) ;3、委托证明文件(适用于委托代办的)1份;4、 房屋安全鉴定报告1份;5、原批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1份。三、门面招牌装修规划审查1、申请表1份;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适用于个人,核原件) ;3、房地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核原件) ;4、地理位置图1份;5、有装修设计资质的装修设计单位盖章的装修设计图3份、实景彩色效果图1份(如彩色效果图无真实背景的须补充反映周围环境的照片一张) ;6、装修设计图的电子文件1份;7、经公证的业主同意装修方案及委托代办的书面材料1份(适用于委托代办的) 。(注:1、以上电子文件是指CAD及由设计图CAD文件转换的JPG格式文件各1份,2、属地意见是指所在镇或开发区规划建设部门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