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财务管理办法目 录第一部份:财务管理制度一、 总则 (3)二、 资金筹集管理及核算制度.(5)三、 货币资金管理及核算制度(12)四、 应收款项管理及核算制度(16)五、 存货管理及核算制度(18)六、 固定资产管理及核算制度(24)七、 无形资产及其它资产管理及核算制度(31)八、 成本费用管理及核算制度(34)九、 收入.利润及其分配管理及核算制度.(36)十、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41)十一、财产清查制度.(43)十二、会计人员工作交接制度.(45)十三、财务收支审批制度.(47)十四、差旅费开支规定.(52)十五、业务招待费开支规定.(55)第二部份:财务部岗位责任制十六、财务部工
2、作职责.(57)十七、财务负责人岗位职责.(58)十八、主办会计岗位职责.(59)十九、出纳岗位职责.(60)二十、成本会计岗位职责.(61)二十一、收款员岗位职责.(62)二十二、统计员岗位职责.(63)第三部份:财务核算制度二十三、财务核算体系操作规程.(64)二十四、成本费用核算操作规程.(73)二十五、固定资产折旧办法.(81)第四部份:财务控制制度二十六、内部审计制度.(84)二十七、货币资金内部控制规范.(91)二十八、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规范.(96)二十九、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规范.(102)三十、财务信息管理规定 .(110)三十一、发票管理暂行办法.(112)第五部份:相关管理
3、制度三十二、物资计划管理制度.(117)三十三、物资采购管理制度.(119)三十四、订购合同管理制度.(121)三十五、物资仓储管理制度.(123)2三十六、物资领用及废旧物资管理制度.(126)三十七、成品库房管理制度.(127)三十八、产品销售管理制度.(128)三十九、合同及订单管理制度.(130)四十、关联交易制度.(131)总 则3(一)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 企业财务通则 、 企业会计准则 、 企业会计制度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二)本
4、制度是处理公司内部财务会计事项的规范和准则,适用于公司内的所有部门。(三)公司董事长的财务管理权责:1、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公司的财务管理中居于中心地位。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财经纪律,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与保值增值。3、领导公司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工作,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4、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签署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和重要的财务会计文件。8、接受财政、税务、审计机关的监督检查。9、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其他权责。(四)公司总经理的财务管理权责:1、公
5、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的授权行使理财权,对董事会负责。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保护公司财产的安全与完整。3、主持公司日常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工作。4、组织实施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投资方案。5、拟订公司内部财务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和基本的财务管理制度,制定具体的财务管理办法和会计核算方式。6、提请聘任、解聘、奖惩公司财务负责人。7、提出工资分配方案、福利基金使用方案及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和重大事项的建议,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8、接受财政、税务、审计机关和内部审计的监督检查,并依法委托独立审计机构进行委托责任审计。9、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赋予的其
6、他权责。(五)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财务管理权责:1、组织领导公司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资金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等方面的工作。2、具体组织本单位认真执行国家财经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3、组织指定公司内部财务会计制度并督促贯彻执行。4、负责向公司领导报告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审查对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5、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合理地使用资金。6、参与对公司重大经济合同的签订和经济问题的研究、分析、审查和决4策。7、严格审查、控制各项财务收支,督促各单位增收节支,压缩费用,提高经济效益。8、负责对公司内部会
7、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与使用提出方案,做好会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支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9、行使会计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六)公司财务部的财务管理权责:1、负责公司日常财务活动的计划、组织、指挥、控制,并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进行协调处理。2、严格执行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3、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4、参与公司的经济预测,为领导经营决策及对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对外投资等重大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与方案确定,提供及时、准确的财务会计信息。5、制定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建立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工作秩序,并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基层单位贯彻实施。6、具体组织公司职能
8、部门进行经济核算和成本管理工作,全面控制成本开支。 中国最庞大的管理资料库下载7、按照公司指定的年度经营目标,负责分解下达到所属部门,并认真对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分析、考核。8、定期开展资金、成本、利润及综合经济活动分析工作,堵塞企业管理中的漏洞,提出改善经营管理的建议和措施。9、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人员的培训与日常管理。(七)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如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与现金流量,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保证投资者权益不受侵害。(八)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围绕公司的经营目标,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9、,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公司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九)公司财务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1、原始记录。经营活动中存货的消耗、收发、领退、转移以及各项财产物资的毁损、报废、变卖等,都要按公司有关职能部门统一规定的各种原始记录格式、内容和填制要求,及时作好完整的原始记录。2、计量验收工作。公司各种财产物资的购置、领用、运输、转移等各个环节都要严格执行公司的计量验收制度,做到计量工具齐备、手续齐全、计量准确、质量符合要求。3、定额工作。公司各职能部门要在充分考虑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基础上,对经营活动中人力、物力、财力的配置、利用、消耗等方面制定先进合理的定额。对劳动定额、物资储备定额、费用定额、人
10、员定额和各项费用的开支标准、预算标准及定额标准,要合理制定、严格考核、及时修订。4、财产清查工作。公司各项财产物资的转移、调出、调入、收发、领退、5盘盈、盘亏等都要严格按有关报批审核规定进行报批。每年年末必须对公司内部的所有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的财产清查工作,平时要不定期地进行财产清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财产的盘盈、盘亏和报废,确保公司财产物资的帐帐相符、帐证相符、帐表相符、帐实相符。(十)公司的会计核算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十一) 公司的会计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十二) 公司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十三) 公司的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各项财产物资的取得,除按规定进行资产评估
11、值计价外,均按实际成本计价。(十四) 公司的会计记帐采用借贷记帐法。(十五) 公司遵循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和一般原则。资金筹集管理及核算制度(一)资本金管理制度1、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分为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和个人资本金。2、公司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合同的规定,经董事会批准后可筹集资本金。资本金可以一次或者分期筹集。一次性筹集的,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 6 个月内筹足。分期筹集的,最后一期出资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 3 年内缴清。其中,第一次投资者出资不得低于 15%,并且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 3 个月内缴清。3、公司在筹集资本金过程中,吸收的投资者的无形资产(不包括土地使用权)的出资
12、不得超过企业注册资本的 20%;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不吸收投资者已设立有担保物权及租赁资产的出资。4、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由公司据以发给投资者出资证明书。5、资本保全原则:(1) 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在经营期间内,投资者除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投资者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合同、章程的规定,分享公司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2) 由于投资者在出资中违约,致使公司无法按期足额筹集资本金的,公司应当按实际投资额调整投资各方资本金总额的比例。同时,公司和其他投资者有权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3) 公司资本金除
13、下列情况下,不得随意变动:符合增资条件,经有关部门批准增资的,在实际取得投资者的出资时登记入帐,并按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减少注册资本的,在实际注销资本时登记入帐;投资者按规定转让投资的,于转让手续办理完毕时,将转让方的出资额,在股东帐户及有关备查记录中转为受让方。6、公司的资本公积金是一种资本储备形式,可按法定程序转化为资本金,是所有者权益的构成之一。1资本公积金的主要来源有:资本溢价,指投资者实际缴付的出资超过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6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接受现金捐赠;股权投资准备;拨款转入;外币资本折算差额;其他资本公积。资本公积金依据董事会决议,按法定
14、程序办理增资手续后,可转增资本金。2资本公积金,应按形成的类别实行明细分类核算,并进行管理。(二) 负债管理制度1、公司的负债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流动负债,是指将在 1 年(含 1 年)或者超过 1 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帐款、预收帐款、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付股利、应交税金、其他暂收应付款项、预提费用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等。长期负债,是指偿还期在 1 年或者超过 1 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负债,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专项应付款等。2、公司筹集负债资金,应遵
15、循规模适当、筹措及时、来源合理和方式经济的原则,采用定性预测和定量预测相结合的方法,确定筹资规模,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3、公司应当按期偿还各种负债,如发生因债权人特殊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计入营业外收入。司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利息支出的帐务处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的规定执行。4、公司与债权人进行债务重组的帐务处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的规定执行。5、公司原则上不对外提供担保。因特殊原因确需对外担保的,必须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货币资金管理及核算制度(一) 现金管理制度1、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公司可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1)职工工资、津贴、
16、奖金;(2)个人劳务报酬;(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5)向不采用银行结算的单位或个人收购其他物资的价款;(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7)结算起点(1000 元)以下的零星支出;(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2、库存现金限额的核定。依据公司 3-5 天的日常零星开支需要量,由开户银行核定库存现金限额。限额一经核定,必须严格遵守。超过限额的现金,7必须立即送存开户银行。3、公司现金收支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公司业务范围内的一切现金收支,集中由财务部门办理。财务部门设专职
17、出纳负责管理现金,非出纳人员不得经管现金。(2)每天收入的现金,应及时足额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3)开户银行提取现金时,应当写明用途,由财务部门负责人签盖银行预留印章后,方可提取。提取大额现金(5,000 元以上)时,必须二人同行,也可安排专车接送。(4)支付现金,可以从库存现金限额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公司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5)收付款凭证必须大小写金额相符,原始单据齐备,且审签手续齐全,收付款人在收支凭证上签字后,出纳人员才能收付款项,并当面点清。(6)收付款项办理完毕,出纳人员应在收、付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 、“现金付讫”及出纳员名章
18、戳记,对报销的附件加盖“附件”和“已报销”戳记。(7)对内容不完整、手续不完善、原始单据不齐备的现金收付业务,出纳人员有权拒绝办理。(8)出纳人员必须根据会计人员填制的现金收付款凭证,根据业务发生的先后序时逐笔登记“现金日记帐” 。(9)每日终了,出纳人员应计算当日现金收入、支出合计数和结存数,并同库存现金核对,做到帐实相符,日清日结。月末“现金日记帐”余额应与“现金”总帐科目余额相符,做到帐帐相符。4、现金内部控制:(1)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2)严格执行“十不准” ;不准超过国家规定范围使用现金;不准超过开户银行核定的库存限额留存现
19、金;不准坐支现金;不准用白条充抵库存现金;不准保留帐外现金(即小金库) ;不准假造用途套取现金;不准用转帐支票套换现金;不准用公司的现金收入以个人名义储蓄(即公款私存) ;确因业务需要以个人名义结算货款,必须建立严格的控制管理程序,报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不准私人借支公款;不准用银行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取现金。(3)财务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抽查、核实,确保现金帐帐相符、帐实相符。(二) 银行存款管理制度1、公司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 银行帐户管理办法和支付结算办法 ,保证银行结算业务的正常进行。根据工作需要,在银行开立(人民币)基本存款帐户、一般存款帐户、临时存款帐户、专
20、用存款帐户。82、公司应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银行帐户。3、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正确运用银行结算方式。目前的结算方法一般有: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商业汇票、汇兑、信用卡、委托收款、托收承付、信用证等。4、银行存款内部控制:(1)公司各部门和外单位需要支付的款项,超过国家规定的现金使用限额的,应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各单位在结算款项时,必须提供与支付凭证上相符的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帐号以及款项的用途、金额,按程序履行各级审签手续后,财务部门方能付
21、款。(2)白支票由银行会计保管,签发支票由财务负责人授权,且必须凭审签手续齐备、审核无误的原始单据或结算单作为依据。签发支票,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办理;支票有效印章,必须实行两人或两人以上分管;签发时,分管印章的人员要同时盖章,才能作为银行支款的有效凭证。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严禁在空白支票上预先盖上“预留印鉴” 。填写错误的作废支票,要加盖“作废”戮记,并与存根一并保存。发生支票遗失,要立即向银行办理挂失,在挂失前已造成损失的,由丢失支票人负责。(3)月末“银行存款日记帐”应与“银行对帐单”进行核对。对未达帐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及
22、时处理。5、公司应加强对银行存款的管理,并定期对银行存款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及公司领导汇报,以便及时处理。应收款项管理及核算制度(一)应收款项是指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债权,包括应收票据、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和预付帐款等。(二)应收款项应按以下原则核算:(1)应收款项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记帐,并按照往来户名等设置明细帐,进行明细核算。(2)带息的应收款项,应于期末按照本金(或票面价值)与确定的利率计算的金额。增加其帐面余额,并确认为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3)到期不能收回的应收票据,应按其帐面余额转入应收帐款,并不再计提利息。(4)企业与债务人对应收款项进行债务重组的,按
23、照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的规定处理。(5)企业应于期末时对应收款项(不包括应收票据)计提坏帐准备。(三)坏帐准备金的管理及核算方法:(1)坏帐的确认标准是因债务人已撤消、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等有确凿证据表明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根据管理权限,经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批准作为坏帐损失。(2)公司采用备抵法核算坏帐损失。按帐龄分析法计提坏帐准备。具体标准为: 帐龄在 1 年以内的应收款项,按报告期末余额 5%计提坏帐准备;9 帐龄在 1 至 2 年的按 10%计提; 帐龄在 2 至 3 年的按 30%计提; 3 年以上的按 100%计提。(3)根据企业财务通则第 13 条规定确认坏帐,实
24、际发生坏帐损失时冲减坏帐准备金,同时转销相应的应收款项金额。如果已确认并转销的坏帐以后又收回的,则按企业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调整帐务。(四)应收款项余额应于年度决算前二个月将“往来帐款余额对帐单”发至对方单位予以确认,以便提供该款项余额的真实性,发现问题以便及时处理。存货管理及核算制度(一)存货,是指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或者仍然处在生产过程,或者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消耗的材料或物料等,包括各类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委托加工物资、商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等。(二)存货在取得时,按照实际成本入帐。(三)存货在领用或发生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四)原材料的核算方法:1、企业购
25、入的原材料的采购成本由下列各项组成:(1)买价; (2)运杂费(包括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等) ;(3)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4)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5)购入物资负担的税金(如关税等)和其他费用。以上第(1)项应当直接计入各种物资的采购成本,第(2) 、 (3) 、 (4) 、(5)项,凡能分清的,可以直接计入各种物资的采购成本;不能分清的,应按物资的重量或买价等比例,分摊计入各种物资的采购成本。2、投资者投入的原材料,按投资各方确定的价值记入本科目。3、企业接受捐赠的原材料,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表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记入本科目。捐赠方没有提供凭
26、据的,按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记入本科目。4、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领用的原材料按实际成本计入当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等相关科目。5、企业基建工程、福利等部门领用的原材料,按实际成本加上不予抵扣的增值税额等,计入相关科目。6、企业出售原材料,按已收或应收的价款,计入相关科目,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计入“其它业务收入” 。7、公司的各种原材料,应当定期清查盘点,发现盘盈、盘亏、毁损的原材料,按实际成本,先计入“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于期末前查明原因,并经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后,在期末结帐前处理完毕。(五)低值易耗品的核算办法:
27、1、低值易耗品,是指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和核算的各种用具物品,如10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包装容器等。具体标准为:(1)用于生产经营,使用年限不超过 1 年,单位价值在 2000 元以下的用具物品;(2)用于非生产经营,使用年限不超过 2 年,单位价值在 2000 元以下的用具物品。2、低值易耗品的摊销办法。根据公司具体情况,公司对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或分期摊销法。(1)价值在 1,000 元以下,使用年限在 1 年以内,一次性领用数量不多或容易破损的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领用时将其全部价值摊入有关的成本费用。(2)凡价值在 1000 元以上(含 1
28、000 元) ,使用期限超过 1 年以上(含 1年) ,一次性领用数量较大的低值易耗品,采用分期摊销发。领用时借记“待摊费用”科目,再分次摊入有关费用。(六)包装物的核算方法1、包装物:是指为了包装本企业商品而储备的各种包装容器,如桶、箱、瓶、坛、袋等,包括:(1)生产过程中用于包装产品作为产品组成部分的包装物;(2)随同商品出售而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3)出租或出借给购买单位使用的包装物;(4)各种包装材料,如纸、绳、铁丝、铁皮等,不在不本科目核算。2、购入、自制、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包装物,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了包装物等,按实际成本或双方协商确定的价值记入本
29、科目。3、生产领用包装物,计入生产成本科目;随同商品出售但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计入营业费用;随同商品出售并单独计价的包装物,计入其他业务支出科目。4、出租、出借包装物,在第一次领用新包装物时,应结转成本,记入有关科目。出租、出借包装物金额较大的可通过“待摊费用”或“长期待摊费用”科目分次摊销。以后收回已使用的出租、出借包装物时,应加强实物管理,并在备查簿上进行登记。 收到出租包装物的租金,记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收到出租、出借包装物的押金,记入“其他应付款”科目,退回押金作相反会计分录处理。5、包装物科目应按包装物的种类设置明细帐,进行明细核算。(七)自制半成品的核算1、自制半成品,是指经过一定生产过程并已检验合格交付半成品仓库,但尚未制造完工成为商品的产品,仍需要继续加工的中间产品。外购的半成品(外购件)应作为原材料处理,不在本科目核算。2、已经生产完成并已检验交成品库的自制半成品,应按实际成本转入本科目。对于从一个车间转给另一个车间继续加工的自制半成品的成本,应在“生产成本”中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3、从半成品库领用自制半成品继续加工时,应按实际成本记入“生产成本”科目。4、 “库存半成品”科目,应按自制半成品的类别或品种设置明细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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