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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企业危险废物监管执法检查表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方法检查依据处罚依据处罚标准一、标识制度1.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现场核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二条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一项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2.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现场核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二条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一项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二、申报登记制度1.如实地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资料检查(由企业提供已经申报登记的证明材料和相应的其他证明材料)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二条、第五十三条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二项不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或者在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的,处一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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