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中国公路学会会费管理规定(2016 年 1 月 8 日第八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为加强中国公路学会(以下简称本会)的会费管理,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按照中国公路学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会实际,制定本规定。缴纳会费是会员的基本义务,是本会收入的主要来源。会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用于开展学术活动和日常工作的各项经费,为会员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一、会费标准及缴纳范围根据会员组成,分别执行以下标准:(一)个人会员会费标准:会员每人每年 100 元人民币;高级会员、资深会员每人每年 200 元人民币;港澳台及外籍会员另行规定。(二)团体
2、会员会费标准:企业团体会员及理事单位每年 6000 元人民币。(三)学生会员不缴纳会费。二、会费的使用(一)开展国际和国内学术交流,科普教育培训等活动;(二)出版本会通讯、会刊、学术论文集和本会通讯录;(三)开展表彰、奖励活动,发展、培养和举荐科技人才;(四)开展本会业务的其他工作。三、会费的收取和管理2会费的收取和管理按照“谁收费、谁管理、谁服务”的原则办理。(一)本会直接发展的会员,会费由本会直接收取、管理和使用;(二)本会授权分会发展的会员为本会会员,并按规定收取会费(有关办法另行制定) ,这部分会费按年度由学会全额返还各分会,作为分会的活动经费;(三)本会委托各省级公路学会发展的会员,
3、会费标准根据有关规定由各省级公路学会确定,并由各省级公路学会收取并使用;(四)会费的收入、使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规定,并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建立收支明细账,接受财政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同时接受本会理事会的监督,向会员公布会费收支情况。四、会费缴纳和逾期处理(一)会费按年度缴纳,也可一次缴纳五年的会费;(二)每年六月底为缴费的最后期限;(三)会员逾期不缴纳会费,在收到催交通知后,应及时补交会费;(四)会员无特殊原因,连续两年不缴纳会费,按自动退会处理,取消会籍,会员证声明作废并在本会网站和相关媒体上予以公布。五、本规定经本会八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六、本规定由本会常务理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