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灵官镇 2017 年度民调走访工作考核细则及计分办法考核指标 考核要求 基准分 计分标准会议布置1、 召开全体机关干部、村支书、包村干部、镇属单位负责人会议;2、 村(社区)委会、镇属单位召开专题会议。5 参与镇组织召开的会议,按到位比率计分,2 分;召开专题会议计 3 分,未开则计 0 分。资料发放1、 关于社会管理民调工作致全镇人民的公开信 宣传资料发放到位, “我为祁东点赞”承诺书100%签订并上交到位;1、 综治民意调查问卷发放、登记到位。20 发放、登记率达 90%以上的计 20 分、89%-80%计 15 分、79%以下的计 10分。台账建设 建立健全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台账 10 按
2、分配的台账建设号码数完成 100%的计 10 分;99%-90%计 8 分;89%-80%计 6 分;79%及以下计 5 分。包村走访1、 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走访全面;2、 每户走访 2 次以上,电话联系 5 次以上;3、 灵官镇政法综治民情走访记录本据实填写到位。20走访率达 90%以上计 20 分,走访率为 89%-80%计 15 分,走访率在 79%以下的计 10 分。办实事情况1、 为民办事落实情况;2、 矛盾纠纷的调处情况;3、 为民代办事情落实情况。15 包村队员建好为民办事登记册,全年共落实为民实事,协调处理矛盾纠纷,为民代办事 6 件,按每件 2 分标
3、准记分,全部完成的记 15 分。电话督查 1、 市里电话民调排名;2、 镇里电话调查。 30 在市排名达前 80 位,记 20 分,每下降一个名次扣 2 分,扣完 20 分为止;每提升一个名次奖 2 分,奖满 10 分为止;镇里电话抽调设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的分别记 10 分、8 分、6 分。电话反馈 接到民调电话按规定回答配合民调并反馈到镇综治办的,予以奖励。 加分 接到民调电话反馈的,反馈一个号码加 5 分,分数总和不得超过 100 分。备注:总计分为 100 分,平时问卷调查与年终调查相结合,市、县排名与镇综合排名相结合,镇督查组对每村分上、下半年电话、问卷各抽查 10 户进行考核、核定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