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罗湖区泥头车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监督检查方案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泥头车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精神,规范我区泥头车运输市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区安委会将对各部门的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具体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及目标坚持“以人 为本、科学 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对全区泥头车整治责任部门和单位进行全面、深入、具体的督促检查,坚持监督检查与促进履职、改进工作相结合,推进我区泥头车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开展,促进泥头车运输市场安全有序健康发展。二、监督检查组织机构成立由区监察局、区泥头车安全管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安委办)组成的泥头车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监督检查组,对我区泥头车
2、整治工作进行督导。三、检查时间2013 年 9 月 16 日至 9 月 30 日。四、检查对象泥头车整治各责任部门及单位: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罗湖大队、罗湖交警大队、口岸交警大队、区住房建设局、区城管局。五、检查内容(一)各有关部门、单位泥头车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小组及办事机构成绩和工作开展情况;(二)根据关于开展泥头车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罗安办20131 号)文件列明的任务分工,各有关单位履行职责的情况和开展工作的成效;(三)泥头车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执法情况;(四)泥头车管理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建设及责任落实情况;(五)各单位协调联动,积极创新、扎实工作的情况;(六)行政审批窗口服务情况。六、
3、检查方式(一)巡查与抽查相结合。监督检查组以听取工作汇报、查阅档案材料、现场检查、召开座谈会、抽样调查、组织测评等方式开展检查。(二)单位自查与全面督查相结合。第一阶段由各单位对照关于开展泥头车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进行自查。第二阶段监督检查组开展全面检查工作,并将检查情况形成报告提交区政府。(三)绩效考核与责任追究相结合。各单位应将开展泥头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泥头车安全生产执法等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的重点内容,区安委办将各单位的泥头车工作落实情况纳入“ 一岗双责 ”责任制考核;切实 加强对泥头车行业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追究,做到事前明责、事中查责、事后追责。七、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
4、领导。泥头车安全管理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关于泥头车安全管理的专项整治方案。成立专责小组,配备足量的管理、执法装备,确保人员到位、任务到位,保障泥头车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二)信息共享,及时上报。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沟通工作信息,提高日常管理与联合执法的实效。同时应及时将重要工作动态、周期整治成果以及日常管理遇到的问题等及时报送区泥头车整治办。(三)强化考核,创新机制。各单位要强化责任落实,将泥头车管理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在扎实开展工作的同时,要不断完善现有工作机制,勇于创新,积极提出泥头车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罗湖区安全管理委员会2013 年 9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