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山东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为保证和提高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的培养质量,规范博士生培养过程,完善博士生培养制度,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一、考核目的中期考核是在博士生课程学习基本结束之后,对其入学以来政治思想表现、课程学习情况和科研工作能力等方面进行一次综合考核和评定,确定其是否具有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的资格, 对少数不宜继续 攻读博士学位者尽早做出妥善安排。二、组织领导博士生的中期考核工作,以各院、部(所、中心)为单位组织进行。具体要求如下:(一)各院、部(所、中心)成立中期考核领导小组,负责 本单位的中期考核工作。中期考核领
2、导小组的组成应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书记为主。(二)各院、部(所、中心)按专业组成中期考核委员会,组成人员由院、部(所、中心)中期考核领导小组审批, 报研究生院 备案。委 员会成员应 由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 5 名以上教授或相应技术职务的专家(其中半数以上为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导师可以参加考核委员会,但不能担任主席。考核委员会在考核领导小组的 领导下,具体 实施考核工作。三、考核时间博士生的中期考核,在入学后第三学期进行(11 月份)。硕博连续培养研究生在转博当年随上一年级博士生进行。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时参加中期考核的博士生,应事先提出延期申请,经导师同意、所在培养单位审
3、批后,可延期 进行,并在半年内完成中期考核补办工作,同 时报研究生院备案。无故不参加中期考核者不得申请延期,并按中期考核不合格处理。四、内容和形式博士生中期考核首先由博士生本人进行个人总结,然后由培养单位进行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 课程学习 、科研能力、开题报告、身心健康状况等。(一)政治思想考核政治思想考核要结合博士生平时的政治学习、思想表现和组织纪律性,听取主管学生思想工作的书记和辅导员的情况介绍和意见,并对博士生的思想小结认真审阅,最后在思想政治素质方面做出实事求是的综合评价。政治思想方面考核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政治思想考核不合格: 1严重违背四项基本原则或有严重道德品质问题。 2
4、学习、研究不刻苦、不安心,不尊重导师,使导师无法履行指导职责。 2(二)业务考核业务考核包括以下内容:1培养方案中课程学习(成绩与学分)完成情况。2学科综合考试 。综合考察博士生的基础理论是否 坚实宽广、专业知识是否系统深入,以及综合运用知识分析 问题、解决 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学科综合考试是博士生培养的必要环节,不允 许以学位论 文开题报告或其它方式代替。学科综合考试由考核委员会主持。考试方式可以是笔试,也可以口试、笔 试相结合。3开题报告完成情况与质量。4结合博士生平时的科研工作及取得的科研成果情况,综合考察其科研素质和创新能力。5.业务考核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业务考核不合格: (1)学位课
5、考试不及格。 (2)因主观原因未按期完成开题报告,或第一次开题报告未通过且按规定重做后仍未通过者。(3)在文献综述、开题报告、专题报告与发表的学术论文中,存在弄虚作假、抄 袭或剽窃他人成果的现象,或反映出的独立分析、解决问题 的能力与科研素质极差不宜继续培养者。五、考核结果及处理 对政治思想与业务考核均合格者,准予按计划进入博士学位论文工作阶段,继续攻读博士学位。对考核过程中存在问题者,要提出警告,限期改正。在规定期限内仍未改正的,按不合格处理。政治思想考核或业务考核不合格者,将终止其攻读博士学位,按照山东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和山东大学关于硕博连续培养研究生暂行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处理。实行博士生中期考核制度,是切实保证博士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措施,也是博士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各院、部(所、中心)一定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严格标准,认真落实,确保中期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