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市浦东新区社会组织财政扶持资金申请表申请单位名称 业务主管/行业主管部门 申报时间 上海市浦东新区财政局监制浦东新区社会组织财政扶持资金申请表申请单位 成立时间单位地址 邮 编联 系 人 联系电话开户银行 帐 号申请项目 发展性补贴 补贴金额申请理由根据关于“ 十三五” 期间 促进浦东新区社会组织发 展的财政扶持意见文件第七条的规定:“ 支持 处于成长期的社会组织进 一步发展。 对成立三年以上,获 得规范化建设评估 3A 及以上等级、年度收入超过 200 万元的本区登记的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给予发展性补贴,补贴年限最长为 3 年。 ”根据实施细则,补贴额度为获得的企业
2、、基金会或自然人资助项目总额的 10%,每年最多不超过 10 万元。材料目录1、浦东新区社会组织财政扶持资金申请表(一式两份);2、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一式一份);3、规范化评估等级证书(复印件,盖公章,一式一份);4、企业或社会资助项目协议(验原件,复印件,盖公章,一式一份);5、企业或社会资助项目收款凭证(复印件,盖公章,一式一份);6、上年度审计报告(原件,一式一份)。申请单位意见本申请表所填全部内容及所附材料真实有效。如所提交材料与事实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本单位愿意承担法律责任。法定代表人签名: 单位盖章年 月 日新区民政局审核意见盖盖 章年 月 日新区财政局审核意见盖 章年 月 日备注备注:此表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