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结果公示根据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杭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若干意见的规定,现将我局协议出让一宗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结果公示如下:受让人 土地座落宗地面积(平方米)协议出让用途协议出让面积(平方米)规划设计条件 出让年限出让土地价(万元)签订出让合同时间杭州溪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桐庐经济开发区凤川大道与龙隐路交叉口南侧地块 (二期)1375教育用地(服务设施用地(幼儿园) )1375规划用地红线内面积为 6230 平方米(其中一期 4855,二期1375) ,用地性质为服务设施用地(幼儿园) ;1.0容积率1.5,建筑密度35%,绿
2、地率20%;建筑高度控制在 24.0 米以内,地上建筑层数控制在 4 层以内(含 4 层) ,地下可建 1 层。与桐庐经济开发区凤川大道与龙隐路交叉口南侧地块(一期)保持一致104 2018.10.9其他相关要求如下:1、投资强度:500 万元/亩。2、容积率:1.0,且1.5。3、环境标准:登记表网上备案。4、水土保持:项目开工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登记表)报批。5、消防:按现行消防技术标准中关于幼儿园的相关条款进行设计建设,无其他限制条款。6、交警:(1)凤川大道上不开设基地出入口,基地出入口须开设在龙隐路上,出入口开设位置距凤川大道龙隐路交叉口的距离应当满足省标规范要求;(2)地下停车库的规模须满足项目内部功能的停车需求及接送幼儿的家长外部停车需求,地下车库出入口应开设在项目内部道路上;(3)因本项目选址位置周边道路交通环境的复杂性,项目总平面方案中交通组织方式应进行专门分析及论证。根据规定,本协议出让公示期为 15 天。联系电话:057164217016 桐庐县国土资源局2018 年 10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