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湘西自治州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奖励办法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繁荣学术,培养人才,推动创新,鼓励广大科技人员积极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加快实施科教兴州战略和人才强州战略,特制定本办法。一、评选范围(一)包括自然科学基础理论、科学研究、应用技术等方面的优秀学术论文和正式出版的专著;具有一定学术水平,对促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有重要指导价值的决策参考性论文;技术水平达到州内先进水平,已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技术规程(方案、报告等)。工作总结、科技动态、统计资料、一般性试验报告(调查报告)、文摘、史志等,不在评选之列。(二)加评选的学术论文,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在州级以上(含州级)学术刊
2、物上发表;2、在州级以上(含州级)学术会议论文集全文发表;3、在州级以上(含州级)学术会议宣读交流;4、州级学会评定的优秀学术论文。(三)论文第一作者必须是在本州(含中央、省在州单位)工作的人员。已 获 得 省 级 以 上 ( 含 省 级 ) 奖 励 的 学 术 论 文 , 不 再 参 加 评2选 。二、评选等级优秀学术论文分为一、二、三等奖。学术论文要求论点明确、论据充分、论证合理、文字简练、逻辑严密。一等奖:在某一学科领域的理论研究中有显著进展,或在实验手段、技术创新上有显著进步;或在技术推广上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技术上达到本学科或本专业省内先进水平;对促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具有重大决策
3、参考价值。(各项指标得分总和90分)。二等奖:在某一学科领域的理论研究中有重要进展,或在实验手段、技术创新上有较大进步;或在技术推广上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技术上达到本学科或本专业州内领先水平;对促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具有重要决策参考价值。(各项指标得分总和85分)。三等奖:在理论上或技术上有所创新,达到州内先进水平,具有一定的应用推广价值(各项指标得分总和80分)。三、评选组织1、州级学会(协会、研究会) ,各县市科协,高等院校,州直(含中央、省在州)有关单位为论文评选申报的推荐单位(以下简称推荐单位) 。2、由州科协、州科技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成立湘西自治州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
4、选工作领导小组,并3设立湘西自治州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审委员会(简称评委会),负责优秀学术论文的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均设在州科协学会工作部,负责论文评选的日常工作。3、优秀论文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客观的原则,严格评选标准和程序,确保质量,宁缺勿滥。四、评选程序1、凡符合要求的参评论文,须由第一作者按要求填写湘西自治州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评审表,并附相关的申报材料向相应的推荐单位申报。同一篇论文只能向一个推荐单位申报;同时向两个或两个以上推荐单位申报的取消评选资格。2、各推荐单位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对收到的申报论文进行初审、确定推荐等级,填写湘西自治州自然科
5、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评审表,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其它相关申报材料汇总后统一报送州科协学会工作部。须报送的申报材料:(1)湘西自治州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评审表(须同时报送电子文档)。(2)论文全文复印件及该论文被学术刊物发表或被学术会议采用或被州级学会评奖的证明材料。(在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须提供该学术刊物的封面及目录的复印件;被学术会议4采用或被州级学会评奖的论文须提供相应的原始证明材料。)(3)论文中文摘要300字以内,须同时报送电子文档。(4)凡在外文刊物上发表的论文,须附上该论文的中文翻译件。(5)以上申报材料均报送一份。3、评委会按学科专业分设若干评审小组对申报的论文分学科进行初评,
6、重点审查申报论文的科学性、创新性、实用性,以及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申报人所在单位评价意见是否客观公正,并在此基础上对照评分标准对符合评选条件的论文进行打分。4、评委会全体成员集中对各评审小组初评意见进行综合评审,最终确定论文获奖等级。五、评分标准采取百分制对论文的科学性、创新性、实用性、研究价值等四项指标进行综合评定。1、科学性(30 分)。内容符合客观实际,反映事物的本质与内在规律,概念、定义、论点正确、论据充分、实验材料、数据与结果可靠。2、创新性(20 分)。论文在某一领域有新发现、新观点、新成果,而非简单重复他人的研究。3、论文研究价值(35分) 。体现某专业领域的主流、规律与
7、脉络,对该学科发展有促进作用,或对经济社会发展有指导5和促进作用。评价基础理论论文应侧重于学术价值和社会效益,对应用技术论文应侧重于现实或潜在经济效益。4、研究方法(15分) 。研究方法科学合理,分析综合全面、推论严谨、逻辑性强,数据处理、实验设计、实 验 方 法 先 进 可靠 。六、评选时间优秀学术论文每两年评选一次。七、评选数额优秀学术论文采取限额评选的办法。评选总额及一、二、三等奖比例由湘西自治州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参评论文的数量和质量研究确定。评选工作结束后即向社会公示评选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八、奖励办法1、由州科协、州科技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颁发湘西自治州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证书。2、获奖论文可作为考核、晋升、聘任、评定职称的依据。湘西自治州科学技术协会湘西自治州科学技术局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 0 一八年三月二十日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