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幸福家苑房屋处置结算审计招标文件采 购 人 :南通市港闸区幸福街道办事处采购代理机构: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二一八年六月二十九日1目 录招标文件前附表 .1第一章 招投标须知 .3第一部分 供应商须知 .5第二章 响 应 文 件 格 式 .12封面: .13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14二、授权委托书 .15三、投标报价函 .16四、承 诺 书 .172招标文件前附表项号名称 内 容采购人 南通市港闸区幸福街道办事处1 采购代理机构 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2 项目名称 幸福家苑房屋处置结算审计3 采购控制价人民币伍万元整(小写:50000 元整)投标报价超过或等于控制
2、价为无效标。4 投标有效期 45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5 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壹仟元整,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保证金交至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现金形式,信封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单独递交,不得密封在投标文件内。)6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份数为一份,副本份数为二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必须装订成册,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7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 年 7 月 5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投标接收地点:南通市港闸区幸福街道办事处(三楼中会议室)8导致投标文件拒收因素1、未按规定密封
3、或未按规定标记的响应文件,一经发现将被拒收;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投标保证金准时参加投标,否则响应文件不予接受。3、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9 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勘查。10推荐成交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 3 名以上成交候选人。11导致无效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应交未交和未按招标文件中规定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3应文件因素 (3)不具备
4、招标文件中规定资质要求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质证明相关资料;(4)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5)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6)经查实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7)最终报价超过或等于采购预算价的。12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南通市港闸区幸福街道办事处;采购单位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513-51003203代理机构: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新桥北村附32幢二层联系人:张林丽 联系电话:13646287155邮箱:4第一章 招投标须知受南通市港闸区幸福街道办事处委托,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就幸福家苑房屋处置结算审计进行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5、一、 项目名称: 幸福家苑房屋处置结算审计;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1)项目概况:幸福家苑于 2005 年规划新建,建筑面积 32 万平方米,其中建成联体低层 108 幢 218 套,多层 63 幢 1798 套,以及部门沿街店面房。现对幸福家苑房屋处置的结算情况进行专项审计。(2)本次采购内容为幸福家苑房屋处置的结算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审计要求如下:2.1 对家苑房屋在财政结算的基础数据进行审计,包括财务反应的家苑房屋安置结算的所有基础数据;财务反应的多层和别墅租售的所有基础数据;财务反应的店面房租售的所有基础数据;财务反应的无房户及相关处置的房屋的基础数据;基础数据内容包括被拆迁户拆迁项目、
6、选房房号、阁楼、车库、对应的金额、相关费用和资金结算情况;2.2 根据财务审计情况对家苑所有房屋情况进行审计,整理家苑所有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比对财务数据,分析往来款明细,对幸福家苑已安置房屋和剩余房屋进行盘点。2.3 出具书面审计报告;(3)本项目采购控制价为:人民币伍万元整(小写:50000 元整)。投标报价超过或等于控制价为无效标。三、供应商资质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2、具备所投服务的人员和售后服务的能力;3、具有提供招标范围内所有服务及提供相关伴随服务的能力;54、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四、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8 年 7 月 5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南通市港闸区幸福街道办事处(三楼中会议室)五、其他事项: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壹仟 元整,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保证金交至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现金形式,信封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单独递交,不得密封在投标文件内。)六、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组织现场勘查,如有需要
8、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6第一部分 供应商须知注: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全部内容。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及要求提供的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一、总 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采购。2.供应商资质要求2.1 谈判供应商必须符合第一部分招投标邀请中供应商资质要求; 2.2 凡有能力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交付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供应商均为合格的供应商。3.费用3.1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采购人和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
9、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3.2 招标文件资料费每套售价 300 元,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资料费概不退还。凡不缴纳招标文件等费用的,视为放弃投标。4.法律适用4.1 本次招投标活动及由本次招投标活动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制约和保护。5. 招标文件的约束力5.1 供应商一旦参与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要求和规定。二、谈判文件6.谈判文件构成包括:第一章 谈判文件第二章 响应文件格式7.谈判文件的澄清、答疑及修改7.1 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内容所要求澄清的问题,均应在相关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按投标邀请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一次性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地点:南通市崇川区7新桥北村附
10、32 幢二层)。(逾期递交对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7.2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招标文件的供应商。7.3 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查看采购信息的更正或修改,因供应商未能查看,责任由供应商自己负责。7.4 提示与要求7.4.1 无论是否递交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都应将谈判招标文件及以后的所有通知、文件等视为保密文件。三
11、、响应文件8. 一般要求8.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8.2 供 应 商 提 交 的 投 标 文 件 及 供 应 商 与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 谈 判 小 组 就 有 关 谈 判 的 所 有来 往 函 电 均 使 用 中 文 。 供 应 商 可 以 提 交 其 它 语 言 的 资 料 , 但 有 关 响 应 内 容 附 中 文 注 释 ,在 有 差 异 时 以 中 文 为 准 。8.3 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8.4 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
12、电报、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8.5 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9.响应文件组成9.1 供应商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注:有关格式按第二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9.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9.1.2 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9.1.3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9.1.4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89.1.5 投标报价函;9.1.6 承诺函;9.1.7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并说明的其它资料;注:以上内容均须在有效期内,并加盖单位公章,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10.报价10.1 本次项目报价应包括安保人员的工资、社保福利费、税费、利润以及为完成
13、招标文件规定的管理工作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10.2 本项目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合同。供应商安前文件约定时间进行现场踏勘(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最终合同总价不做调整,成交供应商必须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10.3 本次项目不接受备选的投标方案或有选择的报价。10.4 谈判报价应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11.谈判保证金11.1 供应商必须按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第 12 项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11.2 采购人需要暂缓或者不予退还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的,需出具书面文件,否则采购人可按相关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11.3 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
14、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11.4 发生下列情况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1.4.1 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其响应文件的;11.4.2 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1.4.3 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1.4.4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评委、监督委员恶意串通的;11.4.5 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2. 投标有效期45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3. 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913.1 供应商严格按照本文件第 9.1 条的要求制定一式叁份投标文件(包括壹份正本和贰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右上角应清楚地标明
15、“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必须装订成册,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3.2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签字的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授权委托书”必须为原件,且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3.3 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4.1 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不论各供应商成交与否,
16、投标文件均不退回。14.2 在密封封面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标书编号、供应商名称的字样。15.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5.1 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采购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的书面通知或收到该撤回的书面通知(谈判开始后经谈判所作的澄清、说明、更正和承诺除外,以下同),否则供应商的原招标文件采购人将不予退还。15.2 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15.3 供应商的修改文件应按第 13 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和签署,并按第 14 条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同时还应加注“修改”字样。修改文件同样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15.4 撤回投标文件应以书面的形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知采购人。该书面撤回通知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5.5 在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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