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薛店镇啤酒厂道路工程及监理项目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新财购-2017-275招 标 人:新郑市薛店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 O一七年十一月1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1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8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47第六章 图 纸 .48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49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50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53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5三、授权委托书 .56四、投标保证金 .57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59六、施工组织设计 .60七、项目管理机构 .67八、资格审查资料 .72
2、九、其他材料 .77十、投标人廉洁自律承诺书 .78薛店镇啤酒厂道路工程及监理-招标文件 2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一章 招标公告新 郑 市 薛 店 镇 人 民 政 府 薛 店 镇 啤 酒 厂 道 路 工 程 及 监 理 项 目 招 标 公 告一、招标条件: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新郑市薛店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薛店镇啤酒厂道路工程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单位前来报名。二、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薛店镇啤酒厂道路工程及监理;2.2、采购编号:新财购-2017-275;2.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5、工期:120 日历天;2.6、质量要求:合格;2
3、.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施工 1个标段施工标段:薛店镇啤酒厂道路工程施工2.8、招标内容: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2.9、项目地点:新郑市境内;三、报名条件:3.1、投标单位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
4、 ) 参 加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前 3年 内 在 经 营 活 动 中 没 有 重 大 违 法 记 录 的 书 面 声 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3.2、投标单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薛店镇啤酒厂道路工程及监理-招标文件 3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3、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标时须
5、在有效期内。3.4、根据财库【2016】125 号文的规定,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规定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禁止投标(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报名须知: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投标单位报名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成为会员,并携带相关证件到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局、财政局采购办、备案等手续,详细内容见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文件下载,申请加入新郑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流程及提供资料,再进行网上报名。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
6、法,开标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到现场进行核对:投标单位须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证明、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近三年类似工程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到现场进行核对;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套。五、网上报名时间:2017 年 11月 27日至 2017年 12月 1 日 17:00整。六、投标保证金及标书费缴纳本项目采用网上支付标书费和保证金1、该项目
7、投标保证金:壹拾万元整;标书费伍佰元整/份。2、缴纳方式:以转帐形式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入。3、保证金缴纳日期: 2017 年 11月 27 日至 2017 年 12 月 1日 17时前。(必须在此时间段内进行绑定)4、标书费缴纳日期: 2017 年 11 月 27 日 2017 年 12 月 1 日 17时前。(必须在此时间段内进行绑定)(注:保证金支付需要按标段一次性足额支付完毕,如果多个标段,需要逐标段分笔足额支付,且保证金支付帐号必须与会员库注册的开户行帐号一致。支付保证金/标书费之后,需在该项目的项目信息“网上报名”一栏中,对所投项目进行保证金/标书费绑定,否则不能下载招标文件,视为
8、报名无效。详细流程见本单位会员系统通知栏)薛店镇啤酒厂道路工程及监理-招标文件 4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收款单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新郑支行银行账号:41001583010050203430-0004(保证金交纳帐户)41001583010050203430-0005(标书费交纳帐户)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支付标书费后自行下载。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 年 12 月 20 日上午 9:30 分(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为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发布公告
9、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郑市薛店镇人民政府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255967880地址:新郑市薛店镇工业区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先生、侯先生 联系电话:0371-55031295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建业总部港 D栋 702室2017 年 11 月 24 日薛店镇啤酒厂道路工程及监理-招标文件 5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1.2
10、招标人招 标 人:新郑市薛店镇人民政府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32559678801.1.3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 系 人:张先生、侯先生 电 话:0371-550312951.1.4 项目名称 薛店镇啤酒厂道路工程及监理1.1.5 建设地点 新郑市境内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1.2.2 出资比例 100%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1 招标范围 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1.3.2 工期 120日历天1.3.3 质量要求 合格1.3.4 标段划分 施工一个标段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1.报名企业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11、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薛店镇啤酒厂道路工程及监理-招标文件 6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
12、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2、投标单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标时须在有效期内。4、根据财库【2016】125 号文的规定,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规定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禁止投标(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5、本项目不接受
13、联合体投标。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7 天前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5 天前1.11 分包 不允许1.12 偏离 不允许薛店镇啤酒厂道路工程及监理-招标文件 7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以及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有编号的补遗书和其它有效正式函件等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7 天前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14、 12 月 20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24 小时内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3.3.1 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3.4.1 投标保证金1、该项目投标保证金:贰拾万元整;2、缴纳方式:以转帐形式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入。3、保证金缴纳日期:2017 年 11 月 27 日至 12 月 1 日 17点止。(必须在此时间段内进行绑定) (注:保证金支付需要按标段一次性足额支付完毕,如果多个标段,需要逐标段分笔足额
15、支付,否则系统不能进行绑定,且保证金支付账号必须与会员库注册的开户行账号一致。支付保证金/标书费之后,需在该项目的项目信息“网上报名”一栏中,对所投项目进行保证金/标书费绑定,否则不能下载标书。详细流程见本单位会员系统通知栏)收款单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新郑支行银行账号:41001583010050203430-0004(保证金交纳帐户)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近 3 年(2014、2015、2016年度,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成立年度提供)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近 3 年 (自2014年1月1日以来)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 近 3 年 (自
16、2014年1月1日以来)薛店镇啤酒厂道路工程及监理-招标文件 8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的签字或盖章均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7.4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本,副本肆本,电子文档 U盘一份(电子文档单独密封)。3.7.5 装订要求 胶装4.1.2 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
17、中心第 5 开标室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市文化路与中兴路交叉口新郑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四楼)5.2 开标程序 详见投标人须知第 5.2条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专家 4 人(包 括经济类专家2人,技术类专家2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开标前在省财政厅的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标专家。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3 7.3.1 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从公司基本账户转入)、支票,汇票,本票及保函(保函需公证处公正)账户
18、名:新郑市财政局财政专户 开户行:工商银行新郑市支行银行账号:1702 0241 2930 0030 091金额:中标价的5%薛店镇啤酒厂道路工程及监理-招标文件 9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标人凭招标人开具的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或保函原件及中标通知书,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供货合同。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大写:壹仟伍佰玖拾壹万肆仟伍佰叁拾贰点零玖 小 写:15914532.09 元10.2 投标文件电子版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要求,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投标文件“正本”全部内容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 1 份 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 U
19、盘 /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在封套上标记:“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前不得开启”字样10.3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招标文件:标书费缴纳时间:2017 年 11 月 27 日至 2017年 12 月 1 日 17时前。(必须在此时间段内进行绑定)收款单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新郑支行银行账户: 41001583010050203430-0005(标书费支付账户)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支付标书费后自行下载。2、招标代理服务费及相关服务费用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计取由中标单位支付;3、交易服务费用由中标单位根据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收费标准交纳;4、投标人须附廉洁自律承诺书;5、评标活动中须校验原件,要求投标单位将所有原件进行包装密封,封套上写明原件清单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随投标文件一起准时递交,逾期不再接收。7、最终资金支付以审计部门审计报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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